王桂兰
简介:
王桂兰(Wang,Guilan),
女 ,
八十多岁 ,
山东省招远市大法弟子张致奎的母亲。全家都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桂兰因去北京上访,被招远市辛庄镇公安分局非法关押1个月。张致奎的父亲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廿日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为证实大法,四个孩子被抓的抓,关的关。恶党、公安经常进家里骚扰。张致奎的父亲在巨大的压力下,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下午,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内陆派出所一名便衣警察到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王桂兰家敲门,八十多岁的王桂兰出来应门,这名便衣警察说要找她儿子张致奎。五月十六日上午11时左右,这名警察穿警服又领着三个便衣上王桂兰家门骚扰,王桂兰没给开门,四名骚扰者窜入院里,王桂兰立即锁上正午的门,这些人竟说要她的手机号、找张致奎,她目击这些人在院里到处窜,企图登堂入室,王桂兰用尽全身力气推着门不让开。之后,杨桂兰本人走脱。警察非法抄家,劫掠所有大法书和《明慧周刊》。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抄家;
绑架未遂;
骚扰;
谎诈;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烟台市招远市内陆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王桂兰
招远市张致奎向调查委员会陈述惨痛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辛庄镇公安分局
内陆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22日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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