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李强
法院门前的特警和警戒线
法院门前的特警和警戒线
法院门前的特警和警戒线
|
简介:
孟李强(Meng,Lijiang),
男 ,
42岁 ,
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法轮功学员,工程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清晨,孟李强因在广场炼功,被临汾国保大队的刘洪军、温金生等人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关押在临汾看守所十三个月。孟李强从看守所出来后,毫无理由又被刘洪军、温金生等非法拘禁在河西马务十天,进而被非法劳教两年。 他一直坚持炼功,因此遭到多次毒打,被戴手铐七十二天,为此他绝食抗议二十七天;在运城永济劳教所、太原新店劳教所受尽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晚9时许,孟李强在临汾市小麦研究所家属区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保卫科、临汾市刑警队及北城派出所一群人将他围堵并搜身,从其身上搜出部分大法真相资料,后将他绑架到临汾市看守所。凌晨一点多钟,北城派出所伙同山西师大保卫处非法抄家,但一无所获。 据悉当晚参与绑架的除北城派出所所长郜临安等人外,还有临汾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郭春平、尧都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刘洪军、副科长温金生等。孟在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临汾市看守所,后被非法非法劳教三年,先后被非法拘押在运城永济劳教所、太原新店劳教所。二零零六年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伙同西街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孟李强家中,将他与妻子徐玉萍(山西师范大学教师)绑架至尧都区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后,徐玉萍于九月十六日回家。 孟李强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后被构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左右,已被尧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移交到尧都区法院,现已得知,案件由尧都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解炳华接收。孟李强面临被非法庭审,家人欲请律师为其辩护。 法轮功学员孟李强从二零一五年八月被非法关押至今已7个月之久,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案件已移交尧都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解炳华处,至今(二零一六年三月)仍未开庭。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孟李强将在尧都区法院三楼十二法庭面临非法庭审。 据庭审前一天(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孟李强后得知,他们已做好构陷冤判孟李强的准备,并要求其在庭上“配合”即可少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孟李强,众多亲友赶去旁听,可法院只让进五个人,连孟李强的父母、妻子都不让进去。 进三楼审判庭大厅要经过两道戒备森严的关卡,旁听人员首先要接受搜身检查,还要用仪器扫描身体,大包小包都要翻出来检查,再通过电脑验证身份证。到了三楼,进审判庭之前旁听人员排成长队等候,一次只准进去一个,同样搜身、扫描,并且扣押身份证、手机、随身包及其钥匙。用了很长时间才检查完毕。 九点三十分准时,法官宣布开庭。当律师看到孟李强戴着手铐进入法庭时,律师向法官说我的当事人无罪,要求卸下孟李强的手铐,随后法官让法警卸下手铐。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没有向法庭出示任何所谓的“证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词”一一进行反驳,并且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孟李强的所为既不构成犯罪,也不违法,应立即无条件释放孟李强。 时至中午十二点,审判长宣布休庭,当庭未作出宣判。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家属接到法院的判决书,非法判刑孟李强三年。孟李强于七月五日上诉临汾市中级法院,法院对孟李强的判决书中竟然堂而皇之的将“诉江”行为和诉江状列为所谓的“罪证”。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下午,宋万林的案卷被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请求批捕。构陷宋的所谓证据是「三百零七份真相数据」和「两台计算机主机。」在6月15日,临汾法轮功学员孟李强因诉江刚被尧都区法院枉判三年后,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人员妄图再次以「300条」对临汾法轮功学员宋万林 进行司法迫害。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手铐/脚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临汾市宋万林被国保绑架构陷
山西临汾尧都区法轮功学员宋万林面临非法批捕
山西临汾法轮功学员孟李强、崔广福遭诬判后上诉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山西省临汾市孟李强被非法庭审
山西临汾市工程师被非法庭审 法院阻挠亲属旁听
诉江被绑架-山西工程师面临非法庭审
山西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孟李强面临非法庭审
山西临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孟李强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山西省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孟李强仍被非法羁押
山西省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孟李强被非法关押三月余
山西新店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综述(3)
山西临汾市孟李强因发真像材料被绑架
2004年9月24日大陆综合消息
山西临汾地区大法学员遭迫害事实──杨美莹被迫害致死
相关单位及个人:
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牛广宁 手机 13753511100 18613577177 办公室电话 0357-2590635
尧都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解炳华 手机 13333570786 办公室电话 0357-3116118、0357-3116013、0357-3116120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礼生 手机 13333579999 办公室电话0357-2186100
国保大队李岗 手机 13363576288
临汾市610主任郭向东 13903575552
临汾尧都区政法委书记牛少白 13503579998
临汾尧都区610主任孔宇红13834881292 0357-2228611
尧都区看守所所长王保社 13503570580 0357-2980593
西街派出所
段海云(女)副所长 手机:13603579579
负责国保类警员
刘 云 13209860002
潘齐彪 13703554644
责任人及单位电话:
北城派出所所长郜临安,办公室电话:0357--2990371
临汾市看守所电话:0357--3075754
尧都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刘洪军温金生
温金生办公室电话:0357--2186123
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牛广宁: 办公室 0357-2590635 手机 13753511100 18613577177
尧都区法院办案人员电话如下:
临汾市 尧都区法院 区号 (0357)
院领导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
王红云 院长 3116001
张安仓 副院长 3116005 13503578102
狄丕公 副院长 3116008 18203570608
李高岭 副院长 3116008 13835736423
李一峰 副院长 3113011 18635776900
罗文斗 副院长 3116025 13703576270
段全年 纪检书记 3116010 13835384444
牛国平 政治部主任 3116022 13700570852
王俊奇 办公室主任 3116015 13994006300
谢亚军 党组成员 3116081 13903476886
赵英 党组成员 3116088 13753538000
王建民 专职委员 3116096 13935717777
侯鹏 专职委员 3116059 13703556339
江红斌 专职委员 3116038 13835730758
档案室 李金萍 管理员 3116043 13935729363
立案二厅 张华 庭长 3116089 18835783000
刑二庭 吕宁 负责人 3116089 13111170001
督查室 梁洪峰 主任 3116119 13327579935
监察室 肖素平 主任 3116026 13303579056
民调办 徐振云 主任 3116061 13703558185
少年法庭 解炳华 庭长 3116120 13333570786(接案人)
执行一队 刘守信 队长 3116101 15935777776
执行二队 张宏雷 队长 3116102 13903470011
执行三队 张洪彪 队长 3116103 13327573233
执行四队 闫荣 队长 3116104 13753758555
执行五队 王延忠 队长 3116105 13603570987
执行六队 王军 队长 3116106 13363579696
临汾水尧都区法院:
法官解炳华13333570786
电话:03573116118、03573116013、03573116120
临汾市中级法院一审上诉受理案件法官:
临汾市中级法院: 法官冯春英13663679988办0357-2189158(受理孟李强上诉)
法官刘海燕13935731899办0357-218915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原市新店劳教所
临汾市看守所
新店劳教所
临汾市北城派出所
临汾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尧都区公安局
:
刘洪军,
温金生
尧都区法院
尧都区看守所
永济劳教所
临汾市公安局
尧都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26日 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