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在由“长春电视台插播事件”引发的对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的大抓捕中,分别于办公地点和下班途中无故被捕,分别判处三年徒刑和一年半劳教。一汽大众随即将他们开除。
从1999年至2003年期间,至少有10名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放弃信仰而被公司开除。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学员家属吁制止大众公司参与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国长春一汽大众公司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3日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