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柱义
简介:
云柱义(Yun,Zhuyi),
男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五原县大法弟子。2002年8月,云柱义第一次被非法拘禁时,他家被抄,几盒录有法轮功《普度》、《济世》音乐的磁带被没收。还有一些其它物品记不清了。 2002年10月,他第二次被抓,他家再次被抄,一部价值一千多元的三星牌掌上电脑被没收,还有一些其它物品,至今未归还。 2002年10月,云柱义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保大支队警察抓到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半年之后,他们把云柱义送到内蒙古五原劳教所,告知被判了三年劳教。 2003年8月10日晚8时,大法弟子云柱义被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严管大队邪恶之徒:大队长钟志远、副大队长刘军、恶警杨肖指使劳教人员姜四龙以云柱义念23号部令不熟为借口,长时间毒打。 从2003年12月开始,五原县劳教所将所里全部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一起开始办洗脑班,对大法弟子进行又一轮疯狂迫害。大法弟子云柱义被加期一个月,据说是因为从身上搜出了经文。 2004年间五原劳教所恶警在食堂大厅开大会,批判诬蔑法轮大法。云柱义、王占昆等几名大法弟子站出来喊大法好,被警察和吸毒人员暴打,然后又用“杀绳”捆(能把人致残)的迫害方式。第二天又捆绑在餐厅,罚跪一上午。 在2006年10月,新城区国保支队警察把云柱义关进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最后云柱义被判取保候审三年。 2007年7月,新城区国保警察再次把云柱义送进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他被关了一个多月。关押原因据说是怕他在内蒙古自治区六十年大庆期间“闹事”。 呼和浩特市银行干部云柱义修炼法轮功,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在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在五原劳教所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近期(二零一五年八月),云柱义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 以下是云柱义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 云柱义在控告书中描述一次遭受的酷刑经过说:“那个所长叫喊着:……我不信就制服不了你们……然后对其他警察恶狠狠地说,好好教育教育他!……随后两名警察拿着一根黄豆粗细的绳子(他们叫警绳,是一种刑具),把我的胳膊绑起来倒背到身后,绳子几乎勒到了肉里,一下子就提到了脖子之上,固定到颈部,几分钟后我的胳膊就失去了知觉,不一会儿,人也晕过去了……等我醒来后,劳教所的医生给我听了听心脏,量了量血压。我看是医生,我突然想起了‘医者父母心’这句话,因为我们家有好几个行医的……我就悄悄的对所医说:你们叫他们不要再用刑了,我受不了了。他看了看我,然后站起来对其他警察说,没事儿,可以继续……他们把我还未完全恢复知觉的双手再一次背铐起来。四名警察拿着四根电警棍在我的身上不停的来回电击……我身体很多部位皮肤都被电棍烤焦了,……嘴唇被电棍烫得肿得像香蕉似的,脸部和颈部都肿了,肿得很大。” 电刑结束后,他们把我关进了第二劳教大队的禁闭室。把我背铐到一个椅子上,坐不能坐,睡不能睡,胳膊上的骨头像是要被掰裂了似的,钻心的痛。他们派两个一组劳教人员轮流对我寸步不离的监控。禁闭室的摄像头24小时开着,警察可以在办公室看到室内的一切。他们还在逼迫我写“三书”,我没答应。 我先被关在一个小一点的办公室内,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与我谈话,要我认罪。我说,信仰法轮功没有罪,几个吸毒人员对我一顿拳打脚踢,强制把劳教服给我套在身上。然后他们把我拖到一个大办公室里,屋里有一根柱子,我被背铐在柱子上,嘴里塞了一块毛巾。 几个警察上来就给我几个耳光,打得我当时鼻子和嘴角就出血了,一顿拳打脚踢,打了一会,给我取出嘴里的毛巾,问我,你认不认罪?转化不转化?我摇摇头没吱声。他们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开始电击。两根电警棍专在颈部、胳肢窝、大腿根内侧、生殖器根部等部位电击。自从上次遭受强电击后,我一听到那个电警棍电火花的“啪、啪”声,心里就打颤。电击不但使我皮肉疼痛,而且感觉好像电到了心上,心里也一颤一颤的感到很痛。随后,我被隔离监控了20多天。 每天晚上,晚饭后到睡觉前,是强制学习时间。劳教人员要背监规或轮流念污蔑法轮功的文章。我因为不背监规,不念毒文,多次被体罚或殴打。 每年冬天,五原劳教所都要强迫法轮功人员学习诬蔑法轮功的文章或观看视频,进行巩固性再洗脑,每个人都要写出他们认为深刻的思想认识。每次都有法轮功学员写得不够“深刻”或提出声明,以前所写所说作废,不转化。我也提出过。他们就用体罚、电刑等方法再次强制转化。 我在劳教所的三年多时间,大部分是在禁闭室、隔离监控、体罚、酷刑折磨中度过的。我记得在劳教所里的几个新年,都是在禁闭室或隔离监控中度过的。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毒打/殴打;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劳教;
刹绳;
体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劳教所残忍酷刑 呼和浩特市云柱义控告江泽民
内蒙古五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继续曝光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恶警暴行
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恶警部份罪行曝光
内蒙古五原劳教所穆建峰等暴徒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原县劳教所
:
杨萧,
刘军,
姜四龙
五原劳教所
:
钟志远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6日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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