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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勇

简介:
李晓勇
(Li,Xiaoyong), 男 , 27岁 , 乌鲁木齐大法弟子。大学文化,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16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几十个法轮功学员打开了一条巨型横幅,长九十九米。天安门广场上,几十个人在拿着巨型横幅向前行进。几十秒后,展开的横幅被警察抢走了,打横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01)二中刑终字第1473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是: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周建忠、代理审判员:高亚莉、书记员:冷济光。李晓勇被判7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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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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