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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福越

简介:
马福越
(Ma,Fuyue), 男 , 48岁 , 辽宁省盘锦市大法弟子。初中文化,住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新井子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打九十九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诗的横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01)二中刑终字第1473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是: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周建忠、代理审判员:高亚莉、书记员:冷济光。大法弟子马福月被判三年。

迫害时间待查,马福月被非法关在凌源市第一监狱生活监区。经常被犯人打骂、折磨。因恶警唐晓学打别的功友时马福月流泪,后来他的头部和身体各处被电棍电了多次,脸被打肿,口腔流血,手铐铐了两天多,即便这样,恶警唐晓学还不罢手,并扬言:“我打死你向上级打一个正常死亡报告就完了。”

2008年2月25日大法弟子马福越早上出门去干活,没出村子就被恶警截住回去抄家,恶警没发现什么。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绑架/劫持抄家电击手铐/脚镣非法判刑威胁/恐吓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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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第一监狱凌源监狱(又称“凌源一监”)地址:凌源汽车发动机场<br>邮编:122500<br> : 唐晓学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邮编100078<br>电话:01087622297,01067653221,01087553074<br>举报电话:12368<br>院长:鲁桂华15699852001<br>副院长:宿迟。王金山、董建中13311501657、崔杨15699852036、苏丽英87552098<br>法官:李凯13911870682(刑一庭)、左颖星(女,四十多岁)<br>书记员:吴燕、蒋曼 : 冷济光刘云周建忠高亚莉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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