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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兰

简介:
王巧兰
(Wang,Qiaolan), 女 , 48岁 , 山西省阳泉市大法弟子。原是山西平定县商业局职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山西阳泉公安局把大法弟子从北京押送回时,不说原由强行每人收取一百元而且没有任何发票字据。

平定公安局局长史成明和政保科郭珍珠就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强行把法轮功学员送到阳泉油娄沟看守所,一关就是十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王巧兰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就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她出狱不到一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又被绑架,再次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漫长的九年冤狱,王巧兰受尽了折磨,她曾被恶警连续四十多天不让睡觉,被长时间逼坐小凳、在太阳下曝晒、做奴工……直到二零一零年出狱。人生能有几个九年啊?平定县的中共公检法人员,这次还要对王巧兰继续非法判刑。

在阳泉市看守所期间,所长张铁红在权势、利欲的压力下,置承诺与法律不顾,给她们戴上了戒具(手铐和脚镣),而且一带就是十八天。在邪恶的迫害下,她们没有人权,连最起码的自由都被剥夺,为了抗议这种非人的虐待她们进行了绝食。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被强行送到了榆次监狱。连续二十多天不让休息,不让和他人接触,一个人被关在一个封闭的监房。

榆次监狱的监狱长李天俊、副监狱长薛月仙、教育科科长赵英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赵英为了“转化”王巧兰和其他大法弟子,曾带她们去男监狱,刚一下车赵英便把脚扭骨折。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出监狱,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时,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接到电话说是平定政府秘密跟踪她,而且不让她在北京打工。为了保住平定县县委书记吴学斌的官位,县610主任杜育军,公安局局长,商业局张金海跟踪到北京,以种种借口迫害她,并且到了她的哥哥家和她的工作单位,并让单位领导保证以后不再聘用她。他们竟然不择手段在北京的景山派出所给她造谣,说她是“负案在逃”,致使那里的派出所也对她进行监控。

然而没几天,警察又闯到家中搜查,并且再次绑架她,距她出狱不到一年,这次要图谋非法判她六年徒刑。

雷润香(教导员)曾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巧兰,王巧兰因不参加邪恶的监狱组织的每月一首唱歌比赛,而被山西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恶警王君让四中队全体人员揭批,并强制本中队的法轮功学员发言表态。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五点多,在石家庄市做生意的王巧兰下班的路途中,在回家的路上被平定县公安局“610”警察段福明等四人绑架。当时有路人质问“凭什么随便抓人”,段福明嚣张的说:“你可以打110.”随后开车扬长而去。

两天后,王巧兰的家人去当地公安局询问,得到的是一张传唤通知书,三天后又被告知,王巧兰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王巧兰被非法关押在阳泉市看守所。

据悉,平定县“610”警察段福明辩称绑架王巧兰“是上面的命令”,他的上面——平定县政法委书记杨艳红则叫嚣“她反党反社会主义”,而平定县检察院人员竟称:只要是还信法轮功,只要是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过,就得判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巧兰。上午八时多,王巧兰不仅被戴上手铐脚镣,还被蒙上黑头套出庭。家属见此十分悲愤,立即质问法院为甚么这样有别于其他被告人而刻意虐待和歧视。面对质问,法院方不仅不解释,警察还向王巧兰家人喷洒不明药物,致使多人头晕目眩,症状持续一天多。

家属请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检方拿不出任何有罪证据和法理依据,不得不仓皇休庭。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二次非法开庭,尽管检方竭力搜罗所谓的证据,但在法庭上被律师和王巧兰驳得哑口无言。

之后,家属多次要人:「既然无罪,判不下来,为甚么不放人?」法院相关人员一派流氓相,涎着脸皮还振振有词:「没有证据,判不了,也不能放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县法院对王巧兰非法判刑四年。王巧兰的家人向阳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在这一年多期间家属多次去向有关部门讲述事实真相无果。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平定县法院再一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巧兰。针对非法指控,辩护律师首先指出:「主要几点,(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多次绑架王巧兰,有明显的报复行为,(三)事实与证据前后矛盾。之后,律师当庭出示证据,辩的公诉人哑口无言。整个庭审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半结束,法院宣布择日宣布判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阳泉市中级法院与平定县公检法司相互勾结,第三次对王巧兰诬判四年,将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王巧兰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里历经磨难,身心遭到严重的伤害。
1、不让学员看有关的法律知识,随便没收个人法律书籍。
2、指使刑事犯给不转化的学员背地里下药。
3、法轮功学员不给家属写信,就强迫让罚站从早晨七点三十分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持续二十多天。还强制到车间出工,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指使其他学员不让跟讲话。
4、家属会见时指使刑事犯监视跟踪并与其家属直接交谈,其违反会见章程。
5、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目的,不惜干违法的事为代价,不让家属会见。
6、个人资料出狱时不让往外带。
7、指导员在开生活会的谩骂、诋毁事实真相是家常便饭。
8、凡进入监狱成立的迫害法轮功所谓的“转化”小组,只要不写所谓的“四书”就轮班包夹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正常的出入,在一间特别的监舍关押。而且监狱还安排包夹人员有特殊的生活待遇,对邪悟的学员和包夹人员还赋予法律之上的特权,可以随便调出他人的档案资料。
9、表面上是学习小组,实质上是批斗小组。稍有一点不符合指导员意愿的意见和不同想法的都要遭到无端的批斗,和文革的期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10、每个月要印刷出一些谩骂大法与师父的所谓测试,要每个学员都要过关。谁不配合就会遭到指导员和包夹的迫害。那些杀人犯还有辩解的机会,而对法轮功学员什么人格和人权也没有了。
11、当学员在对照师父的经文想一些问题时,包夹就告发遭到指导员歇斯底里的谩骂、殴打简直没有人性的疯狂至极。
12、法轮功学员在迫害的高压下写的所谓“四书”都是一个模式,是邪悟的学员炮制出来的。目前来讲没有一个是自愿的,就是这样一份毫无任何价值的东西,也必须在全监狱当面念过才认为达到他们的目的,也算是对江系追随者的交代吧!
13、刑满释放时全程录像,包括换衣服。这是对正常人人格的侮辱,也是侵犯人权的一种犯罪。
14、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满释放,不是到期就放按正常的法律行使。而是要当地的非法机构“610”和派出所来接,才肯放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10点到10点30期间,阳泉市平定县610、国保、公安局、派出所,在法轮功学员王巧兰家门口进行骚扰,借口是见面聊聊天。在质问的过程中,他们的回答是610让来的。五月十三日上午,王巧兰遭到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费姓人员的电话骚扰。五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多,山西省阳泉市南关社区南关社区书记赵军、朱亚琴、小区保安郭俊杰一行五人又到王巧兰家上门骚扰。王巧兰没有给他们开门,并讲了半小时真相后他们才离开。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四十分,山西省平定县610伙同平定公安局、国保大队、反邪教办公室、冠山派出所、南关社区等一行二十多人,闯进法轮功学员王巧兰家中,进门后有的强行拍照,有的翻箱倒柜,抄走了电脑、真相信、上访信、个人物品有七、八张手抄稿、三部手机、十个信封、读卡器四个、照相仪一个、挂号信回执单五张、笔记本一个,两个硬盘等私人物品,他们象土匪一样,折腾了两个小时,过程中,王巧兰想上厕所,立刻有两个女警跟着去了卫生间,王巧兰说要喝水,四、五个人按住不让喝水,随后把王巧兰绑架到警车上,直接带到平定县公安局,连夜非法审讯到晚上12点,直接绑架到阳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其丈夫武爱柱和女儿武睿去公安局要人,结果被国保大队长赵雅平强行扣押做笔录。武爱柱说:“我们来找你们要人,你们凭什么要求我们做笔录。”但仍被强行带走盘问。赵雅平和一个自称王队长,一个姓张三人给武睿做笔录持续了大概一个多小时,

在看守所,王巧兰遭受着非人的虐待,不给铺盖,王绝食抗议一个多月,期间遭受看守所不法人员的强制灌食,目前王巧兰的家属已聘请了正义律师。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山西阳泉法轮功学员王巧兰的家属和聘请的律师到平定县检察院、法院查阅关于王巧兰案卷,遭到平定县检察院、平定县法院相关人员的百般刁难。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王巧兰,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揭露王巧兰在看守所所遭受的暴力虐待,要求无罪释放。

【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
相关责任人:刑事庭长:贾堂政、主审法官:张孝君、陪审法官:冯瑞玲、公诉人:陈圆圆。

当天早上六点多,平定县法院戒备森严,门口就聚集很多武警、特警还有法警。八点半开庭时,王巧兰的亲友要求进庭旁听,平定县法院刁难,阻止人们旁听。八点四十分,平定县610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持手机非法拍摄王巧兰的亲属被家属制止不听,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十几个法警把住法院大门,不让人进庭旁听,之后在亲友强烈的要求下,仅放行四人进庭。九点左右,王巧兰被上手铐和脚镣带到庭上,法官让王巧兰坐下,王巧兰在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致无法就坐。家属目睹被折磨成瘦骨嶙峋的王巧兰情绪悲愤。九点半,审判长张孝君宣布开庭,并说王巧兰有提出回避的权利,王巧兰当庭提出要求刑事庭长贾堂政,主审法官张孝君,陪审法官冯瑞玲,公诉人陈圆圆,还有一个不知身份者均回避。随后张孝君宣布休庭,十几分钟后回到庭上,张孝君驳回回避宣布继续开庭。
辩护律师提出复议,张孝君开始不予理会,当庭驳回不予复议。随后律师要求复议,王巧兰也要求复议。这时一名法警递上一张纸条,张孝君看后,宣布休庭。刑庭庭长进来说,人不用带走了,就在这里等着。他们出去不到一分钟时间,张孝君又回到庭上坐下,宣布驳回复议,继续开庭。
一名身份不明者(非公诉人)坐在公诉人席位宣读起诉书,辩护律师质疑此人身份,此人与审判长均不予理会。继续念完起诉书。随后公诉人提问,问王巧兰: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是否到邮局寄信?王巧兰反问,寄信违法吗?公诉人觉得理亏没有回答。辩护律师针对起诉书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随后就是法庭举证。陈圆圆一口气念完了所谓的“证据”,这时律师反驳说不让律师复制案卷,无法记全一项一项念,在场的法官不予理会,律师强力要求当庭出示物证,公诉人陈圆圆竟然宣称宣读就相当于于「出示」。
律师表示根据刑诉法规定必须出示,并且根据常识「宣读」不等同「出示」。法官漠视程序不法继续进行庭审。随后庭内有人指挥法警给法官捎话,陈圆圆才说出示物证,自始至终法官都不予理会。
辩护律师针对所谓的物证,问到稿纸、显示器、数据线、空白A4纸等都能成为所谓的证据?王巧兰也提到,一张写着12389举报电话的纸也能作为构陷证据?陈圆圆辩称,主要证据是信件。律师质问公诉人既然将信件作为证据,六十五份信件中只拆开十一份,其它都是封闭的,如何知道信的内容违法?谁在诬告滥诉?
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都在打断律师的正义辩护,剥夺律师辩护权。程序进行到王巧兰陈述,法官也不让说,匆匆忙忙宣布休庭。庭审过程从上午八点半到十二点半结束,剥夺王巧兰自辩的权利,律师辩护也受到阻止。家属们出了法院的门口,见到一幕奇怪的景象,王巧兰开庭的公告贴出来了,上面署期是九月四日,但是开庭前并没有贴出来,网上也没有公布,也没有提前通知王巧兰本人。

【阳泉看守所-暴力虐待】
庭审过程中,律师把王巧兰在看守所受到的暴力虐待陈述给了法庭。王巧兰受虐待被殴打简要情况如下:
(一)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王巧兰在阳泉看守所自收押处至监室出发路上,王巧兰拒绝看守所警察强迫她赤脚行走,遭王姓警察上背铐,拖行半米远的暴力对待。之后,平定县公安局两位女警察都觉得不妥,不忍,主动提出架着王巧兰到监室。入监后受到不平等对待,看守所刻意不给王巧兰卫生纸、卫生巾、凳子、毛巾等生活必需品,王巧兰提出购买上述日用品,也遭警察拒绝。王巧兰入所第七十天,警察才允许王巧兰购买卫生纸、卫生巾、食品,才发给王巧兰凳子,第八十天才发给王巧兰被子,扣住毛巾被不给(而其他被押人员都有)。
(二)入看守所后第一个星期一的下午四点钟左右,警察霍金玉在没有监控的角落搧王巧兰耳光,殴打她,王巧兰指出她打人违法,霍金玉又打王巧兰两个耳光说:“我叫你知道什么叫法律”。之后霍金玉让王巧兰站在小放风淋雨超过二小时,王巧兰全身湿透睡在监室内大通铺边上(倒数第二个位子,倒数第一个是一个精神病人)。
(三)入看守所第八天,警察拉开王巧兰双手用两个手铐分别铐住强行输液,两个手铐距离较远,致使王巧兰非常难受,王巧兰要求不要如此虐待,但无人理会。
(四)入看守所一个星期后,王巧兰的腿脚就肿得非常厉害,被迫夜里站两个小时的“班”,使王巧兰腿脚肿胀的更加严重,直到后来腿脚失去知觉,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一夜过后,王巧兰的腿脚突然消肿。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巧兰非法判刑六年,至今王巧兰还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王巧兰家属已提起上诉。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法轮功学员王巧兰,结束了六年的冤狱,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非法判刑手铐/脚镣单独关押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威胁/恐吓非法审判剥夺睡眠坐小板凳暴晒逼迫放弃信仰骚扰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私闯民宅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毒打/殴打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推、掰、撅地上拖戴背铐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罚站体罚注射不明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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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平定县610办:一女的不知姓名 冠山派出所:王宝平 平定县公安局:13223539676 参与迫害王巧兰的人员补充: 平定县国保大队长:赵雅萍 平定县非法组织610的头:刘丽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阳泉市平定公安局阳泉市平定县公安局  电话:0353-6062512 地址;平定县冠山镇东门街炮台十号<br>党委书记、局长:丁福光。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晋龙<br>党委副书记:史成明。副局长:张建明、于非生15603533858、翟建兵15333539819、王晋平、张宝军。副局长: 袁国亮(市局挂职)<br>副政委兼监督室主任:程忠福<br>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林逸龙。副局长:李武<br>纪检书记:石利军。局长助理:吴志刚。局长助理:郝玉明<br>冠山镇派出所  所长:李宝森 电话:0353-6068253、03536062343<br>锁簧镇派出所  所长:张云喜13000535377 电话:0353-6021080<br>张庄镇派出所  所长:董毅13191134822  电话:0353-6120137指导员郗忠祥<br>娘子关镇派出所  0353-6031031<br>冶西镇派出所  0353-6118464<br>岔口乡派出所  所长;王海明   电话:0353-6091012<br>巨城镇派出所  0353-6051074<br>石门口乡派出所  0353-6132051<br>柏井镇派出所 所长:石瑞红    电话0353-6041099<br>东回镇派出所 0353-6010027<br>东升派出所  0353-6072753 <br> : 史成明张宝军
山西省榆次女子监狱 : 雷润香王君
阳泉市看守所付建斌看守所所长 : 张铁红霍金玉
平定县610 : 段福明任福祥
巨城镇610 : 郭珍珠
平定县政法委 : 杨艳红
平定县检察院 : 刘玉金陈圆圆
平定县法院 : 冯瑞玲贾堂政张孝君
冠山派出所
南关社区
平定县公安局 : 赵雅平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8日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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