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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文

简介:
1067、 李春文(Li,Chunwen), 男 , 61岁 , 河北省井陉县秀林镇吴家庄村法轮功学员。因坚修法轮大法而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于2004年6月10日不幸离开人世。

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于李春文等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再一次被秀林镇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关在禁闭室铐在床头,这一铐就是九天。到第十天,恶警用车悄悄的把他拉到了已倒闭无人再用的六陶厂办公室非常隐蔽的二楼上,开始了更惨无人道的迫害。

暴徒们左边一人拿警棍打,右边一人拿电棒电,前后两人拉绳,逼李春文跪着两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注:这叫上绳)。六个小伙子残害一个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

这样折腾下来,李春文身体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满嘴是血,腿不能直立。

不法警察就这样一边折磨、一边向炼功人勒索钱,无钱继续关禁闭。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持续到正月十九。李春文等人没有交钱。恶警们就把他们送到仙台山进行强制洗脑转化。每天从早到晚强迫他们参加重体力劳动。如此的折磨20天还嫌不够,秀林镇又把他们接回镇,在铁笼子里非法关押20天。这样的折磨前后51天,身强力壮的李春文被折磨得面黄肌瘦,身体虚弱到了极点。

回家后,县公安、镇政府、派出所,三天两头,不管是夜半三更,还是正午时分,都到家骚扰,不断抓、打、罚,连续不断,致使李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个跟头栽倒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井陉县法轮功学员李春文被迫害致死
石家庄地区井陉县恶徒凶残折磨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秀林镇派出所(所长田永峰,副所长窦永生) 仙台山县公安局 副局长李忠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9日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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