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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峰

简介:
张绍峰
(Zhang,Shaofeng), 男 , 29岁 , 辽宁省大法弟子。家住辽宁省朝阳县木头城子镇木头城子村二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使许多无辜的善良百姓被蒙蔽,大法弟子李淑萍(夫、张绍峰)夫妻二人觉得这么好的功法遭受不白之冤,有必要向人们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于是在家中制作一些真相资料。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早晨,大法弟子张绍峰被双塔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白文友派人从住处(南园西侧六楼)非法抓走。在从楼上向下走时,大法弟子张绍峰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李朝光(音)公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张绍峰几个耳光。

国保大队的恶警把张绍峰家中洗劫一空,29寸松下彩电一台、VCD一台等全部没收,还包括张绍峰的朋友(非修炼人)寄存在他家中的一箱药品强行没收。张绍峰被带到双塔分局遭到严刑拷打,(妻李淑萍也被红旗派出所的人强行带走)。第二天被送进吴家洼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非陷害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胡建国(枉判十四年)、李淑萍、张绍峰(夫妻双双非法判刑八年)、李群芳(枉判十一年)、孙秀华(枉 判十年)、金翠香(枉判十年)、林桂芝(枉判七年)姜伟(非法判刑八年)李英轩(非法判刑六年)、潘玉峰(枉判八年)、楚秀梅(枉判六年)、景菲(枉判四年)、陈淑梅(枉判三年)、李文生(判三缓五)、李翠华(枉判十一年)唐锦丽(枉判三年)李亮(枉判三年)、贾桂琴(非法判重刑十三年)、曹智勇等几十人。

大法弟子张绍峰(妻、李淑萍)夫妻二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于二零零三年三月,经双塔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处十五年。

目前,张绍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即南山监狱)已经九个月,每天被犯人看管,强制劳动,失去人身自由。张绍峰家中现有老父七十岁,且有脑血栓,身体不好。母亲也年事已高,都须人照料。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抄家看管/蹲坑非法判刑毒打/殴打高强度超负荷劳动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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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塔区国保大队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国保大队<br> : 白文友李朝光
吴家洼看守所吴家洼看守所<br>电话:0421-3814329<br>所长:任国范 电话:0421-26129389(宅),手机:13504211978 <br>吴家洼看守所办公室 3813010<br>黄宪瑜 所长  2621771  13898233355<p>
双塔区法院院长徐占顺 13904911609
双塔区检察院双塔区检察院<br>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br>值班电话:0421-2962800传真0421-2961572<br>魏国山检察长:2962810;13504210861<br>苏中林副检察长:2962803;13504210056<br>康蕾副检察长:2962808;13314213999<br>胡建辉政治处主任:2962807;15566799779<br>郑立军专职委员:2962805;15566797856<br>白强专职委员:2962805;13130800020<p>一部公诉科科长张志军:13050917868<br>二部公诉科科长:张晓东18642160981 : 刘飞
锦州监狱辽宁省锦州监狱:<br>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0416—7989654<br>狱务公开电话:0416—7989155<br>会见室电话:0416—7989241<br>0416—7989244<br>0416—7989248<br>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山里八十六号 邮编121013 电话区号:0416<p>监狱长 王占所 15304217777 3496001(办)<br>政委 吴旭 15566586666 3496002(办)<br>管教副狱长 王洪博 3496720(办)<br>副监狱长 梁军 15541616005 3496008(办) 3887018(宅)<br>副监狱长 安志刚(主管医疗) 15541610999 3496014(办) 2815909(宅) :
双塔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0年10月6日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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