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春花
刘双双(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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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申春花(Shen,Chu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原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图书馆职工,与丈夫刘志渊皆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大法弟子。牡丹江师范学院刘知渊、申春花夫妇有一双儿女(儿子刘成成三岁,女儿刘双双一岁多);另一家金宥峰、姜春梅夫妇有两个男孩(大儿子金禄易十岁,二儿子金盼盼一岁多),两家人都修炼法轮大法。 因坚持修炼于二零零一年七月被迫辞职。学院自二零零零年以来长期派人监视和电话骚扰她,并威胁将其开除工职。还曾试图将其送洗脑班,因孩子不到周岁才作罢。派出所多次在晚八、九点对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夜间,牡丹江市公安局恶警到两家实施绑架,因孩子无人看管,恶警以把四个孩子送到孤儿院相威胁,逼迫其亲戚把孩子接走。他们四人都被枉定十几年重刑,他们的孩子由其姥姥收养,金宥峰在牡丹江监狱遭酷刑折磨后含冤离世。金盼盼由姥姥抚养,生活困苦、捡废品维生。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大法弟子刘志渊及申春花近日被判刑十年,被非法抓捕,家中仅剩一智障的弟弟和两个幼儿(一个三周岁,一个十七个月)。 申金花曾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出狱后很长时间精神不好,刚刚恢复不久,现在又遭绑架。 二零零三年末至二零零四年初,因传递真相数据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兴隆看守所。在市610的指示下,由爱民区法院秘密审判。爱民区伪法院秘密判申春花十年非法劳教,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他们的两个孩子当时只有四岁和几个月,现在乡下娘家艰难度日。 申春花被非法判刑11年、刘知渊被非法判刑14年。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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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院 长:卢俊成 0453-8909988 13836396888
副院长:孙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副院长(刑):纪某某 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副院长:某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刑庭庭长王玉臣0453-8909483 13946365618
副院长季明0453-8909459
法官张颖0453-8909481
办公室: 0453-8909487
收发室: 0453-8909464
举报中心电话: 0453-89094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公安局
牡丹江师范学院
牡丹江市兴隆看守所
爱民区法院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5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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