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解生

简介:
刘解生
(Liu,[Jie;Xie]sheng), 年龄未知 , 资兴市兴宁镇轮功学员。

2001年上半年被非法抄家,并被抄去许多大法真相资料,他因此而被恶警非法判处劳教一年。现(2002-8月)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

据查实,在李永生把持的邪恶组织610办的迫害下,有5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鲤鱼江电厂贺雪兆、兴宁镇李林芬、谭平香、文红林、樊传秀;9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他们是:鲤鱼江电厂贺雪兆、郴州冶炼厂李国权、唐洞煤矿黄××、兴宁镇刘解生、黎菊兰、钟兵秀、黎先兰、黎建平,东江水泥厂黄芝兰;还有兴宁镇的文锦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唐春雨为首一伙,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刘解生家翻箱倒柜,不出示任何搜查证据、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要将刘解生非法抓捕。刘解生走脱,至今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一年三月,李鹏飞说:“法轮功学员申端君我打过、刘解生我也打过”。申端君是衡阳人、刘解生是郴州人,他们都是六旬左右的老年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下午三点钟左右,郴州资兴市“六一零”头目骆从良伙同李金鹏、雷云辉、毛建峰等人开了数辆黑色小车,闯入邓仁信儿子家中,以雷云辉为首的不法人员将邓仁信、骆福莲、罗心球、刘解生、张忠、黎建平、邓厥伟、文玲(女)、杨芳(女)、李秀梅(女)、文礼云(女)、罗欣明(女)等 12名大法学员逐个进行非法搜身及抄家,抢劫所有在场人身上及主人家中的钱物(现金、存折数万元,新光盘一箱、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然后,将他们以“非法聚会”莫须有的罪名,一个个强行推上车,押到资兴市公安局二刑警队审讯室,强迫他们坐在冰冷的铁椅上,进行非法逼供、录口供、录指纹、照像、验血型、签字,数小时不让上厕所等,整整折腾了一个通宵。

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一伙恶警心虚,怕被人听到,急忙关上门,加紧给学员上脚铐迫害。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不停的向他们讲真相、劝善,他们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的对待与恐吓。第二天,除了邓仁信(70多岁)、骆福兰(因早年工伤,一腿高位截肢残废)夫妇被放回,其余十名学员被强行劫持到资兴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文玲、杨芳和李秀梅三人绝食反迫害八天才放回家;其它人也相继回家;而刘解生、张忠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时张忠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家;刘解生劳教迫害一年才回来。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私闯民宅非法审讯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郴州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遭恶报落马
服装厂科长做好人反遭中共拘留迫害
湖南新开铺劳教所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湖南郴州资兴市2011年12人遭绑架迫害经过
湖南郴州被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近况
郴州资兴市中共党徒仍迫害大法弟子
湖南郴州资兴市邪恶之徒李永生
湖南资兴市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郴州资兴市610办公室主任
李永生:(传真)0735-3331589  (办电)0735-3322259
李永生的随身打手资兴市国安大队长:毛建峰
资兴市国安副大队长:王向东

湖南资兴市犯罪恶人榜:
彭延寿:资兴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住宅电话:(0735)3330012,手机:13975504250
谷祥月:资兴市公安局政保股教导员。住宅电话:(0735)3321561,手机:1397350496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开铺劳教所电话区号0731<br>邮编410009<br>电话:0731-5260063、5260064、5260065、5260066、5260033、5260037 : 李鹏飞
郴州市“六一零”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br>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br>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br>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br>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br>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br>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br>综合科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br>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br>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br>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 李永生
资兴市“610” : 骆从良李金鹏雷云辉毛建峰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6日 01:0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