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芬
简介:
李林芬(Li,Linfe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兴宁镇法轮功学员。2001年上半年被强行参加资兴市“610”办、市公安局举办的洗脑班(同时被强行带去的还有十多名大法学员),因坚定大法修炼而被非法拘留了十多天。2002年3月在家里被抓走。至今仍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据查实,在李永生把持的邪恶组织610办的迫害下,有5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鲤鱼江电厂贺雪兆、兴宁镇李林芬、谭平香、文红林、樊传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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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郴州资兴市610办公室主任 李永生:(传真)0735-3331589 (办电)0735-3322259 李永生的随身打手资兴市国安大队长:毛建峰 资兴市国安副大队长:王向东 湖南资兴市犯罪恶人榜: 彭延寿:资兴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住宅电话:(0735)3330012,手机:13975504250 谷祥月:资兴市公安局政保股教导员。住宅电话:(0735)3321561,手机:1397350496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郴州市“六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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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6日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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