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六梅(彭绿梅)
简介:
彭六梅(彭绿梅)(Peng,Liumei(peng[[lu:]lu]mei)),
女 ,
64岁 ,
湖北孝感汉川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汉川市公安局和城西派出所的汪新祥、刘继祥等人闯入女大法弟子彭六梅家抄家,抡走法轮功的书籍、照片、音像材料,从此以后,其家多次受骚扰,使全家人精神遭受巨大压力。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彭六梅为了向政府说一句真话,去北京上访,一下火车,什么也没做,就被恶警绑架送回汉川,从此以后,更是多次被非法关押在汉川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各关半年,饱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一月绝食回家,不久又被城西派出所所长胡华庆诬告,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随后被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在马鞍乡讲真相时被绑架,在汉川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汉川法轮功学员彭六梅(彭绿梅)、王桂兰相继在汉川城关被武汉市蔡甸区国安警察、汉川国安警察跟踪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显奇在汉川华严农场单位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王胜在武汉被绑架。(绑架理由指控为在蔡甸区索河镇挂条幅被录相) 目前,王胜、李显奇被非法关押在蔡甸区看守所,彭六梅、王桂兰关押在武汉市女子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彭绿梅(彭六梅)等四人被批捕。他们的案卷被送到蔡甸区检察院后,三次被退回到蔡甸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左右送交法院,至今非法关押十个半月,法院目前还未通知开庭 。 日前,代理律师接到通知,蔡甸区法院将于1月17日(星期二)上午对彭绿梅等四人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彭绿梅、王胜、王桂兰、李显奇,遭武汉市蔡甸区公检法部门非法庭审,历时三个半小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遭武汉市蔡甸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辩护律师收到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彭绿梅被冤判两年,王胜被冤判一年零两个月,王桂兰被冤判两年零五个月,李显奇被冤判一年半。 彭绿梅、王桂兰、李显奇遭诬判后上诉。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王桂兰的律师到武汉市中级法院办理了王桂兰上诉辩护的有关手续,并证实彭绿梅、王桂兰、李显奇上诉案件已于五月十八日由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转入武汉市中院。 据悉,湖北汉川大法弟子彭绿梅、王桂兰、李显奇被构陷一案,武汉中院已下裁定维持原判。负责此案的法官:杨毅,书记员:陈晖,中院院长:王晨。(二零一七年七月)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骚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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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蔡甸区法院公诉人陈顺祥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责任人:
汉川国保队长:雷明华,电话:13907292008
蔡甸区国保队长:张智军,电话:15927218000
索河派出所
所长:余 雄
副所长:余小华
指导员:姜 波
蔡甸区看守所
所长:蔡文波 曹望森
蔡甸区公安分局案审办:孙建军18171107082
蔡甸区检察院起诉科:陈顺祥027-69819249
蔡甸区法院地址: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路,院长邓永清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汉川市第二看守所
汉川市公安局
:
刘继祥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七处一所)
汉川第一看守所
城西派出所
:
汪新祥,
胡华庆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沙洋劳教所
蔡甸区公安分局国保科
蔡甸区检察院
蔡甸区法院
武汉中级法院
:
杨毅,
陈晖,
王晨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16日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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