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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锷

简介:
李万锷
(Li,Wane), 男 , 63岁 , 新野县新店铺镇大法弟子,新野县农业局干部。

1999年10月,大法弟子李万锷去北京证实法被遣送回新野县,在监狱非法关押数月受尽折磨,他坚定大法信仰,于2000年3月被送河南第二劳教所(汝州市)非法劳教3年,当年转到第三劳教所(许昌市)。10月份由于血压高得惊人被病保送回家。

2002年11月1日,中共十六大前又被许昌市劳教所恶警谭军民等三名恶警非法绑架,11月23日曾被无条件释放,但28日又被新野县公安局恶警李彦匍,李彬、彭增兰、齐静杰等绑架至今(2003年)。

2003年10月份,李万锷、马德兴二人在没有任何口供、没有签字、没有家人参与,以及绝食抗议22天的情况下,新野县法院对其二人进行了非法审判。2003年,李万锷被非法判刑6年。

大法弟子在被关押期间,新野县公安局恶警李彦匍,李彬、彭增兰等指使刑警大队的恶警打手,刑讯逼供、残酷折磨大法弟子。他们三个恶警持棍子同时打一个大法弟子,不管甚么地方:头部、面部乱打,出手十分恶毒,把大法弟子打倒在地还用穿着皮鞋的脚在头上猛踢。安局副政委李春景、安保大队李彦甫等恶警动用“法西斯”刑具,严刑拷打、戴手铐、脚镣进行残酷的肉体折磨,昼夜不让休息长达10多天,使许多大法弟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毒打/殴打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省新野县安保大队恶警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河南新野十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新野县八名大法弟子于中共十六大期间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许昌市第三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第三劳教所教育科:0374-6262713<br>所长:闫振业<br>第一副所长:姜清泰<br>许昌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代晓娟<br>教转办主任:董建超<br>三大队大队长:师宝龙<br>教导员:潭军民 以前是马华亭(现为生活卫生科科长)<br>副大队长:靳伟山<br>一中队: 中队长:徐水旺 指导员:闫磊<br>队长:徐祖胜、都政涛<br>二中队: 中队长:赵志民 指导员:申建伟、<br>队长:孟广璐、张清善、<br>任高强   教育科科长  宅0374-63122024、13837437017<br>李科长   教转办主任  办0374-63262713<br>谭军民   三大队队长  办0374-63226272、13569913670<p>许昌市劳教所恶警<br>潭军民、马华亭、徐水旺、徐祖胜、闫磊、都政涛、赵志民、申建伟、孟广璐、张清善、陈国庆、刘伟、李占奇、张会卓、李小牛、刘纪、刘二民<p>三大队的恶警成员没有变动(2006年9月1日):<br>一中队:中队长:徐水旺<br>成员:闫磊 徐祖盛 都政涛<br>二中队:中队长:赵志民<br>成员:申建伟(指导员) 张清善<br>大队: 大队长:师宝龙<br>教导员:以前是谭军民(是师宝龙的大舅哥),现在是从洛阳劳教所调来的<br>副大队长:靳伟山<br>秘书:贾志刚(曾是一中队中队长,邪恶至极)<br>一女会计<p>恶警名单:<br>师宝龙--三大队大队长谭军民--三大队副大队长<br>马教导--三大队教导员贾子刚--一中队中队长<br>刘天勋--中队指导员都正涛--一中队副中队长<br>赵队长--二中队中队长申指导--二中队指导员<br>李新平--教转办副主任,负责出污蔑、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试题”
许昌劳教所电话:0374-3262708<br>所长:闫振业<br>第一副所长:姜清泰<br>许昌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代晓娟<br>教转办主任:董建超<br>三大队大队长:师宝龙<br>教导员:潭军民 以前是马华亭(现为生活卫生科科长)<br>副大队长:靳伟山<br>一中队: 中队长:徐水旺(许水旺) 指导员:闫磊<br>队长:徐祖胜(许阻圣)、都政涛<br>二中队: 中队长:赵志民 指导员:申建伟、<br>队长:孟广璐、张清善、<p>许昌市劳教所恶警:<br>潭军民、马华亭、陈国庆、刘伟、李占奇、张会卓、李小牛、刘纪、刘二民<br> : 谭军民
新野县公安局 : 彭增兰李彬齐静杰李春景李彦甫
河南省第二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07年9月25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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