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曾流明

简介:
曾流明
(Zeng,Liuming), 男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郊田村大法弟子,是紫金县成人中专教师。

曾流明在华南农业大学读书期间,因身患顽疾无法医治而修炼法轮大法,身心获得健康,毕业后在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任教。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多次遭受严重迫害,先后被非法抄家、绑架、刑拘、开除公职以及非法劳教三年四个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出劳教所后,曾流明仍然遭受跟踪、监视、骚扰,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自二零零一年四月起,曾流明白天操练立军姿到晚上九点,又从九点强制不准睡觉到凌晨二点,因此曾对三水劳教所恶警张青美质问是否想把人折磨死,恶警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曾流明等近三十名大法弟子被抓到广东三水劳教所的“攻坚基地”,用手铐吊、蒙面、拳打脚踢、开水烫、牙签刺手指、透明胶纸封嘴、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强迫长时间蹲着、弯腰跑步等等,并放高音喇叭掩盖。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开始,三水劳教所在610的唆使下,在这场长期酷刑折磨中,大法弟子陈敬平、陈金科、孙洁丰、曾流明、冯棣见,在十四天不许睡觉后被带到禁闭室被歹徒用数支电棍疯狂电击。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三日,曾流明等近三十名大法弟子被加重迫害,长期不准睡觉、不准坐、不准刷牙、不准洗脸、不准洗澡、长时间强迫蹲着等等,许多大法弟子的脚肿得不能走路。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曾流明被从四分所调入“转化攻关基地”(二分所禁闭室旁的两层建筑物)。在208号特别刑室内,六个劳教人员轮流看守不准睡觉,不准打磕睡。经过十天的昼夜折磨,恶警又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磕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上午,恶警把曾流明拖到禁闭室草坪有水的地方,恶警邱剑文、朱琦、张武军等五、六个恶警用八支电棍电他,他被折磨极其痛苦,质问恶警朱琦说:你不要这样搞我。恶警朱琦说:“不是我要搞你,是共产党要搞你。”

曾流明被大队长张青美踢致口吐鲜血,受到恶警毒打、电击、禁闭、长期不准睡觉、长期单独关押等种种精神和肉体摧残。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对曾流明的三年非法劳教期满,因曾流明坚持修炼,恶警仍不放他。情况令人担忧。目前(二零零四年五月),曾流明被非法关押了三年零四个月,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只穿一条内裤,光着身体,戴着手铐,绳子绑脚,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同时还昼夜不准睡觉,蚊子特别多又没穿身衣服。曾流明在十天十夜后昏倒了,恶警叫值班的劳教人员轮换着拖着他走(他的脚皮都被擦破)、拧鼻子、拔胡子,几个小时后他才醒来。被一连十七天禁闭,每日四支以上的电棍电两次,每次电得不省人事,扒在地下有气出,没气入(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至六月十九日)。

二零零四年五月出狱后,十多年来,由于紫金县中共“610”非法组织人员频繁跟踪、监控、骚扰,多次绑架未遂,逼使他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遭受严重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8时左右,广东省河原市紫金县国保警察黄伟强、许少松、陈铁燕,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一帮人,穿着便衣闯入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的租住屋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书籍、大法数据、私人财产(计算机: 2台,打印机5台,过塑机1台,移动硬盘1个,U盘、内存卡10多个,并将曾流明绑架走,丢下80岁的老母亲和一个8岁的孩子无人照看。曾流明被非法关押在紫金县看守所,当局不准家属接见。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紫金县法院对曾流明进行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戒备森严,除了警车几十辆,前前后后都围满了警察。法院以座位不够为由只准两个家属进去旁听。曾流明的家属表示:“没有座位我们也要进去,我们可以站着旁听。”警察强行驱赶其余家属,不准他们进去旁听,他们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外面。

非法庭审时,曾流明抗议道,现在我家属来了那么多人,你们不让他们进来,你们既然(自称)是公正的,不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听吗?为什么怕别人听到呢?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葛文秀质问道,曾流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触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伤害过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葛文秀并指出,起诉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人曾流明无罪。

律师劝告在场的执法人员,司法实践证明,我国大量冤假错案的产生,均源于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违法之处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废。

整个庭审时间两个半小时左右。警察、法官不断地有意干扰,打断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师的讲话。因证据不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但是拒不放人,继续关押曾流明。

家属每次去看守所探望曾流明时,都遭到紫金县警察的拒绝、威胁、恐吓,甚至凶恶地说:你再闹,就把你也抓起来。家属说:“你们是执法犯法、知法犯法,为什么你们要偷偷摸摸地暗箱操作,秘密冤判曾流明,你们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程序去操作,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冤判他,为什么判决书也不交给曾流明的家属?警察嚣张地回答家属说:“为什么我们要把判决书交给你们家属呢!交给曾流明本人就可以了,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近日(二零一七年四月)获悉,大约十天前,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法院人员昧着良心,暗箱操作,对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秘密冤判两年半时间,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目前,家属准备上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家属去紫金县看守所会见曾流明时,才知得他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已被劫持到广州市四会监狱关押迫害,法院也没有通知家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曾流明被秘密冤判三年,并罚款一万元人民币。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河源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律师到四会监狱叫曾流明签名申诉时,却被四会监狱狱警强行驱赶、万般刁难,狱警跟律师僵持闹了很长时间,不准律师进去接见他。一直到次日律师才进去监狱见到了曾流明,他已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求申诉。四个狱警左右边各两个,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走向律师面前,阻止曾流明和律师说话。

曾流明的身体状况可见一斑,比以前瘦了一点。自始至终曾流明对法轮大法很坚定,他认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没有罪、没有犯法,“这牢笼不是我呆的地方,我是被非法绑架、抄家、劫持到监狱的,我要申诉无罪释放。”

四会监狱要求家属探监时,首先要打电话给监狱,等到监狱批准安排后,家属才可探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左右,家属准备要去探曾流明时,给四会监狱打电话,监狱执法人员对家属说:“要办什么所谓的入户手续才可探监。总之,四会监狱狱警处处刁难、威胁。

至今,家属还没有到四会监狱探视过曾流明一面。家属很担心他的身体状况,非常想见到曾流明。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吊绑/吊瓶罚蹲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拿滚烫的水烫用牙签札手心、脚心、头、脖子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非法关押浇水后电击单独关押关禁闭电击非法劳教细绳绑五花大绑不给穿衣服喂小咬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审讯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爸爸陷冤狱-妈妈又遭绑架
被非法判刑三年-曾流明在广州市四会监狱继续申诉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曾流明的冤判
广东省河源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曾流明枉法维持原判
难得的好人被非法判刑
广东紫金县教师曾流明被冤判-家属要求释放
广东省紫金县教师曾流明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5733.html#174170341
广东省河源市曾流明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0949.html#17115234448
广东河源市曾流明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河源紫金县法轮功学员曾流明将被紫金法院非法庭审
广东深圳、东莞等地约20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广东省紫金县法轮功学员曾流明遭绑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5570.html#1692701927
广东法轮功学员曾流明二零零三年在三水劳教所遭迫害情况
广东惠州法轮功学员十三年受迫害综述
168663.html#2007-12-20-chev
迫害大法学员的人间地狱: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恶警恶行录
三水劳教所设立集中营野蛮折磨大法弟子
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三水劳教所的阴森刑室
广东三水劳教所暴力:开水浇身 二十天不许睡觉
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手段
广东三水劳教所血腥暴行:电击全身溃烂 韧带断裂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四会监狱电话:0758-3302677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主任:李白阳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杨明德、王保森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办公室处长:杨国跃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业务一处科员:方思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科长:张庆生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劳教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劳教所360信箱 邮编:528136<br>三水劳教所有关负责人:<br>党委书记兼所长:张乡 <br>副书记兼政委:马立明 <br>纪委书记:肖德云 <br>其它党委成员:邓和平、杜志伟、梁鸣华、黄昌华、郑高空<br>三水劳教所三分所队长:石山、陈七古、曹锦清、朱国良<br>三水劳教所教转办:陈福胜<br>电话:0757-7318294,管理科:0757-7756198,监察科 757- 775 6197<br>广东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8号信箱<br>三水电话区号:0757<br>曾庆平 13925485855曾冠华 13709603644 87700166赵伟 13925404950<br>郑国权 13172368881周泽华 13928554360 87312686王成 13172368786<br>杨远 13928553616杨天乐 13925404900  朱琦 13924539268 87713500<br>杨琳 13928575962童朝银 13923104018 87757699李锋 13925404949<br>苏家视 13925404966邱炎华 13702755189 87756189丘安开 13928557017<br>莫文祥 13590519110蓝远航 13590511013  邱剑文 13709601693 87750218<br>雷惠清 13590525399 87822889陈兆 13928597073赖如锋 13078459396<br>柯玉坚 13189655740江焊清 13928552579何晓东 13928573808 87316148<br>郭保思 13702758586 87314676成诚 13928554202陈志浩 13928557073<br>陈伟加 13189620852陈伟泽 13925404998柴宪中 13925406270<br>温志光 13928574188 87759881吴韬 13189620731游少驹 13925404878 : 张青美陈瑞雄卢金虎张武军丘剑文范清平何晓东曾庆平朱琦周泽华温志光
四会监狱汕头市,电话区号:0754<br>【广州四会监狱】<br>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br>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济广北路(济广塘金芒路),邮编:526237<br>乘车路线:乘坐各地直达或途径四会市的汽车,在四会市乘坐到济广塘的五路公交车直达。<br>通信信箱:广东省四会市290信箱<br>咨询电话:0758-3302677<br>e-mail:jyj_shjy@gd.gov.cn<br>网站地址:http://www.gdjyj.gd.gov.cn/news_view.asp newsid=74<br>办公室电话:0758-330100、3301002<br>传真:0758-3301275<br>监察室:0758-3301004<br>狱政管理科:07583302102(狱政办)<br>住监检查:0758-3301034<br>监狱信访:0758-3301002<br>监狱610办:0758-3302360<br>刑法执行科:0758-3301008<br>监狱长:尚东平<br>肇庆检察院纪检科:07582753929
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 : 许少松陈铁燕黄伟强
河源市中级法院
蓝塘镇派出所 : 彭富豪
紫金县看守所
紫金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5日 11:32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