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美
简介:
李艳美(Li,Yanmei),
女 ,
六十多岁 ,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道托街大法弟子李艳美 ,1998年得法。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道托乡邪党人员99年7.20把全乡的法轮功学员李艳美刘本勤200多人全部关押起来,逼着每人写保证,骂老师。后来每人罚款235元才放回家。 2002年正月26,李艳美与刘元增等人因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抓,先在乡里关了3天,又送去冯家庄洗脑班迫害8天。恶人们逼着学员写保证书,李艳美写的是:坚修大法心不动。 到了2月初八,她们几人都被关进了看守所,刘元增被非法判刑5年,张立安、赵宗成、李艳美被非法判3年劳教。李艳美家人请的律师提起上诉,结果来了个“判三缓五”。张立安、赵宗成、李艳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九个月才被放回了家。 刚关进看守所时,李艳美等人绝食四天,后来想,走到哪里也得听师父的,度人要紧。于是就不断地背法,发正念,讲真相。就连同室其他犯人也学会了背师父的《洪吟》、经文,基本被感化了,相信法轮大法好。有一个姓樊的女子,因包庇犯罪的朋友而被拘押,她是院东头乡的,有一天头痛难忍,李向狱医郭某某要药给樊吃,郭不但不给,还说你学法轮功的本事哪? 李艳美遂教给樊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小樊的头立即不疼了。小樊说看见郭某某就像具骷髅一样死去了,周围有很多恶鬼也死去了。2月15晚上,突然自来水龙头“刷”地淌一阵,停了,又“刷”地淌一阵,如此反覆吓得其他犯人都躲到了大法学员的后边。 3月15日晚如此,4月15日晚如此,到了4月16日不分白天黑夜,随时“阵流”,可检查水管龙头时,却什么毛病也没有。 李艳美等学员说:“这说明邪恶是关不住咱们的,走不走咱们说了算10月25日,李艳美、张立安、赵宗成三人放回了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沂水县道托乡邪党人员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沂水610办电话:0539-2251688 道托乡电话:0539-2331108 道托乡责任恶人: │姓名 │ 职 务 │办 电 │宅 电 │手 机 │ │李 军│书记、人大主任 │2331109 │2251054 │13705498563 │王太升│副书记、乡长 │2331106 │2238608 │13505497326 │杨君国│副书记、纪委书记│2331108 13953957781 │蔡永军│副书记 │2331108 │2238598 │13563930978 │侯天秀│宣传委员 │2331108 │2272278 │13562962696 │陈 冬│组织委员 │2331108 │2863583 │13505396039 │刘营业│武装部长、统战委员│2331108 │2661473 13953931118 │孔祥军│副乡长 │2331108 │2254081 13969962928 │王会平│副乡长 │2331108 │2266683 13608907683 │戴聪华│副乡长 │2331108 │ 13583966660 原书记:岳书记 江波、胡纪树、武玉林、刘宝松、高建增、田培春、王维正、刘洪成(遭恶报撞死了) 原派出所长:白所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临沂公安
临沂市610办公室
临沂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14日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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