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刚
简介:
李泽刚(Li,Zegang),
男 ,
64岁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号,被非法关押了几天后才得以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延城看守所关押了十八天,第二天在押回烟台的途中李泽刚走脱。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九月,烟台警察非法查抄了李泽刚私人工厂“烟台启明节能保温有限公司”,抢劫走了大量财物、公章、首饰、电脑、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驱散了工人,将二名负责人抓到派出所非法审查,造成厂子倒闭,损失巨大。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烟台610将李泽刚抓捕与芝罘区向阳派出所的人一起把李泽刚送南郊看守所。几天后对李泽刚劳教三年,610国保大队的将李泽刚送淄博王村劳教所。 二零零三年九月劳教结束,烟台木钟厂保卫处接回直接送610办的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又被610国保大队的绑架,送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家被抄,钱一万元左右、笔记本电脑三台(别人的二台)、刻录机一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后来知道我公司“烟台光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也被抄,抄走了很多东西。工人被驱散,工厂再度关闭。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晚上610早已预谋统一行动,绑架了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负责这次行动的是610姓于的和高岫。 十八天后关进了南郊看守所,然后非法判刑七年,送济南山东省监狱。 二零一二年出狱后,李泽刚多次到木钟厂要求办退休,主管人员讲要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再说,李泽刚问有文件吗,她说没有,这是上面告诉的,不写保证不能办。至今李泽刚没有退休金。 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有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侮辱诽谤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罪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陷冤狱多年 山东烟台市李泽刚控告江泽民
山东烟台市六一零正在绑架大法弟子
烟台市恶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三十余人
相关单位及个人: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一科科长于树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部门
:
高岫
烟台“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23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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