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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刚

简介:
李泽刚
(Li,Zegang), 男 , 64岁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号,被非法关押了几天后才得以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延城看守所关押了十八天,第二天在押回烟台的途中李泽刚走脱。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九月,烟台警察非法查抄了李泽刚私人工厂“烟台启明节能保温有限公司”,抢劫走了大量财物、公章、首饰、电脑、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驱散了工人,将二名负责人抓到派出所非法审查,造成厂子倒闭,损失巨大。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烟台610将李泽刚抓捕与芝罘区向阳派出所的人一起把李泽刚送南郊看守所。几天后对李泽刚劳教三年,610国保大队的将李泽刚送淄博王村劳教所。

二零零三年九月劳教结束,烟台木钟厂保卫处接回直接送610办的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又被610国保大队的绑架,送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家被抄,钱一万元左右、笔记本电脑三台(别人的二台)、刻录机一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后来知道我公司“烟台光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也被抄,抄走了很多东西。工人被驱散,工厂再度关闭。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晚上610早已预谋统一行动,绑架了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负责这次行动的是610姓于的和高岫。

十八天后关进了南郊看守所,然后非法判刑七年,送济南山东省监狱。

二零一二年出狱后,李泽刚多次到木钟厂要求办退休,主管人员讲要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再说,李泽刚问有文件吗,她说没有,这是上面告诉的,不写保证不能办。至今李泽刚没有退休金。

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有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侮辱诽谤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罪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洗脑/送洗脑班抄家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陷冤狱多年 山东烟台市李泽刚控告江泽民
山东烟台市六一零正在绑架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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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一科科长于树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部门 : 高岫
烟台“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23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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