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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琼

简介:
1086、 郑学琼(Zheng,Xueqiong), 女 , 65岁 , 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中和街居委居民。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于2004年3月含冤离开人世。

郑学琼为了证实大法的清白,于99年10月冒着生命危险去北京上访,被大足县610的恶警李飞、周继等强逼写不炼功保证,她毫不屈服,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到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结果因体检“不过关”,劳教所拒收,又被退回县看守所,被敲诈勒索现金40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5月,郑学琼与同修交流心得体会,被再次非法关进县看守所,由于坚修大法又被恶警周继勒索现金2000元,恶警周继还接受家人500元才放人。

2000年11月,郑学琼在家做家务,又被邪恶之徒绑架到洗脑班,被非法关了半年多,又被勒索现金3600多元才放人。

大足县610恶警与居委的负责人多次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和洗劫,派不法人员监视、骚扰、精神恐吓等,郑学琼身心遭到严重迫害的情况下,慢慢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后来朝阳街派出所和居委的不法人员还伪造“三书”,多次去她家采取威逼利诱、恐吓等非法手段叫已卧床不起的她签字。在高压恐怖下,郑学琼于2004年3月含冤去世。

迫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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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足县610的恶警李飞、周继 朝阳街派出所和居委的不法人员 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610办公室)电话:023-43722734 大足县610头目(县政法委书记)王光强、叶贵才 公安局电话:023-43781015 43781016 43781017 43781010 北门派出所所长王正东,指导员蒋晓丹,恶警刘安见,赵海东,胡如劲(音),化龙乡的恶警陈钢。 大足县公安局一科指导员 欧习兵 手机 13509482410 大足县公安局刑警: 王大春      13883337377 大足县司法局电话:023-43722458 大足县委办公室电话:023-43720916 人大常委会机关电话:023-43720984 法院机关行政电话:023-43780010 县委宣传部设置电话:023-43720044 县委统战部电话:023-43722669 大足县检察院电话:023-4372219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足县610办公室 : 李飞周纪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24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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