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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淑云

简介:
姜淑云
(Jiang,Shuyun), 女 , 五十多岁 , 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南埋珠村农民。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姜淑云进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公安宁河分局警察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因姜淑云不放弃修炼,又对她非法加期六个月。劳教期满后,宁河县恶人恶警将姜淑云从劳教所挟持到丰台镇政府,由各村的妇女主任和乡政府的女工作人员轮番看管,并恐吓她如不放弃修炼就再加期。

姜淑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邪党人员乘机抢走她家里的汽车,加工铁垫等物品。

在天津女子劳教所被加过期的部分大法学员有:律淑英、高云霞、穆祥洁、段金贵、张慧玲、赵淑霞、韩淑霞、张润梅、赵宾红、王津玲、王桂香、李庆英、刘文会、陈元华、姜淑云、冯春芝、平玉荣、白虹、张熙平、赵燕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姜淑云在板桥镇集市发真相资料时,被板桥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许振和参与迫害姜淑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监视/跟踪威胁/恐吓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逼迫放弃信仰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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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姜淑云者:
宁河县公安局:
局长 赵年伏 13920202618
副局长 许振和 宅24349147、13820713528
国保支队 69591243
板桥派出所恶警 敬志方 13820341611
看守所所长 张志伦   138201090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板桥女子劳教所(天津女子劳教所)邮编:300270<br>31-4信箱<br>电话:(022)63251619<br>板桥劳教所相关人员电话:<br>所长:郝德敏  电话:0086-22-63252201手机:13803060179<br>管教科长:刘玉霞  电话:0086-22-63251069<br>三大队李文静   电话:0086-22-63250179<br>大港检察院驻所办<br>刘新刚 电话:0086-22-63252662<br>大港检察科刘新刚 电话:0086-22-63214644<br>门房电话:022-63251823<br>办公室:022-63251619<br>厂部(所办公室):022-63251479<br>所长 郝德敏 022-63252203(办)<br>二大队 大队长:刘俊英、夏春丽 022-63251423(办)<br>一大队 大队长:郭玲、韩金玲(做洗脑,13012282063)、高华超(邪恶),022-63251415(办)<br>管教局局长裴玉顺 办022- 23320688 手机13902039238<br>管教局处长郑连林 办022-23392577 手机13920415856 <br>大港区检察院举报中心  022-63222000 
宁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br>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br>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br>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br>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br>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 许振和
丰台镇政府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12日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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