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桂菊(贵菊)
简介:
蔡桂菊(贵菊)(Cai,Guiju),
女 ,
31岁 ,
河北省蠡县法轮功学员,土地局职工。一九九九年,蔡贵菊(刘锡坤的妻子)到京城上访,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蔡贵菊又遭到县610办公室、政保股人员翻墙入室、非法抄家,不断受到骚扰。 二零零一年蔡贵菊再次进京上访,被关押到县公安局四天,经绝食抗议才得以回家。为了避免骚扰与迫害,她不得不离家出走,七岁的女儿交给姐姐照看。 二零零一年元旦晚,政保股陈桂星带人将蔡贵菊与孩子一同劫持到公安局,孩子受到惊吓,紧紧抱着母亲。恶警趁孩子睡着后,强行将蔡贵菊关进看守所。一个星期后,蔡贵菊被非法劳教二年。 在保定劳教所,她遭受超时劳役的迫害,并时常遭到辱骂,在长期折磨下,致使蔡贵菊出现呼吸困难、心慌气短。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经家人托关系送礼才得以回家。 蔡贵菊回家后,曾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工作,但至二零零七年未得到解决,造成生活上非常困难。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蔡桂菊和内蒙法轮功学员欧阳占东到高阳县去发真相资料,被高阳城关派出所恶警绑架。当天下午,高阳一伙恶警就到蔡桂菊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切刀和大法书籍、真相光盘等。 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保定市高阳县城关派出所通知蠡县绑架丈夫刘锡坤,蠡县防范办(原610办公室)头目张跃贤和公安局经保股伙同电力局到辛兴供电所绑架了刘锡坤,后来放回。 第一次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蔡桂菊时,律师指出高阳县检察院出示的所谓指控证据没有见证人不能成立。高阳县检察院就找到蠡县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唐建学做伪证,充当了恶人抄家所抄物件的见证人。高阳检察院又串通蠡县六一零张跃贤和蠡县国保王军昌做伪证。蠡县610和国保人员在恶人非法抄蔡桂菊家时都不在现场,他们不敢以个人名义签字做伪证,却以单位名义盖公章、做伪证,证明高阳恶人对蔡桂菊的抄家所抄东西及数量属实。没有具体见证人的单位举证是无效的,而邪党保定中级法院、高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蠡县的610、国保却这样肆无忌惮地陷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蔡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在石家庄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土地局怕担责任,局长姚小松把蔡桂菊的工作档案扔掉,谎说蔡桂菊并非土地局职工,并停发工资至今(二零一四年)。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判刑;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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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劳教所
:
魏东升,
张占强,
王磊,
曹阳
涿州市610
:
陈贵星
蠡县公安局
:
王军昌
保定市中级法院
蠡县610办公室
:
张跃贤
蠡县县政府
:
姚小松
蠡县城关镇派出所
:
唐建学
城关派出所
高阳检察院
高阳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26日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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