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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

简介:
刘洪
(Liu,Hong),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廊坊大法弟子。

刘洪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周秀珍一起去北京依法上访,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回来,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了十五天,每天强制劳动十五小时左右,而且不许坐着干活,要蹲着干活。每顿饭鸡蛋大小的两个玉米面窝窝头,手指头大小的一块咸萝卜,脚也蹲肿了。每天要交八元五角钱的生活费。从看守所出来后,直接送到单位办的转化班,关押了近三个月。两个多月,没有人身自由,还扣发工资三个月。还得给关押的地方交每天十元钱的生活费。出来后三个月只发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廊坊610把刘洪从家中绑架到廊坊月城洗脑班,洗脑迫害半个月,强迫他违心的写攻击师父、攻击大法的“四书”。逼迫他说出我在哪?(因当时周秀珍流离失所)让他找周秀珍回来送洗脑班。后来每到所谓敏感日,单位就把刘洪们看管起来,剥夺人身自由。

刘洪、周秀珍儿子在这场迫害中也遭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摧残。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时,他正在石家庄上大学。十月十八日,他爸爸去学校告诉他,要去北京上访了,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生死未卜。一旦回不来,要照顾好自己,就把邻居某某(因他们和我们相处的很好)当成亲人吧。学校一次次找他,逼他放弃信仰。

迫害类型: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洗脑/送洗脑班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非法关押绑架/劫持践踏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廊坊大法弟子周秀珍自述受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廊坊看守所
廊坊市610办公室廊坊市610主任韩志光 :<br>住址:春和小区从前数2号楼,从西数4单元2楼201号 <br>手机:13677509333 、13832626821 办公室:0316一2015211转6162<p>廊坊市610副主任赵丽华:<br>住址:廊坊市广阳区金桥道金桥小区金兰苑13栋3单元502室<br>手机: 13832625199<p>“610”办廊坊洗脑班科长李汉松、陈斌:手机: 13832626689宅电: 0316-2031640
廊坊月城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5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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