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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素兰

简介:
董素兰
(Dong,Sulan),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大法弟子董素兰到长春女子劳教所探视被非法关押的女儿时,被吉林省“六一零”及长春女子劳教所恶警于趁合谋将她绑架。

直接动手绑架大法弟子董素兰的是劳教所管理科恶警科长廉光日。当董素兰的家人闻讯赶往长春女子劳教所,董素兰已经被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的警察绑架走。家人质问廉光日为何绑架老太太,恶警廉光日交待说:吉林省“六一零”的专门人员来过长春女子劳教所,交代如见到吉林市的董素兰来,立即控制住,并给它们打电话。

所以它知道董素兰来了,就在合餐时给她戴上手铐,随后给吉林省“六一零”办公室打电话,“六一零”办公室叫就近的明珠派出所两个恶警来后,给董素兰户口所在地的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打电话,后由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的四个警察于当日下午三点多,将董素兰从长春女子劳教所劫持回吉林市。

明珠派出所的两警察其中一个姓纪,警号104618,另一个警察的警号是104606;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来的四个警察中,一个姓朱,是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六科的;一个姓赵,是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刑警队的;一个叫邹军(谐音);另一个待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手铐/脚镣非法劳教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六一零、长春女子劳教所合谋绑架大法弟子董素兰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吉林省长春女子劳教所管理科长廉光日,手机13844009068,区号0431;
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刑警队赵某,手机13944277717,区号0432;
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孙某,手机13314376077,区号043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女子劳教所副所长:李虹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0<br>一大队0431─5384312─6101<br>二大队0431─5384312─6102<br>三大队0431─5384312─6103<br>四大队0431─5384312─6104<br>五大队0431─5384312─6105<br>六大队0431─5384312─6106<br>七大队0431─5384312─6107 <p>蝴蝶厂地址:长春绿园区(原老飞机场院内)厂长:赵守权 <br>一大队 转 862<br>大队长:闫立丰 刘瑚<br>指导员:李颖<br>管  教:苏桂英(一小队)<br>李嫚(二小队)<br>王蕾(三小队)<br>叶炯(纪律干事) <br>二大队电话:0431-5384312(总机)转6102<br>黑嘴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2<br>部份犯罪狱卒家庭电话及家庭住址:<br>主管迫害的所长:范友兰 0431-7697329 长春市建阳街33号6楼右侧<br>廉光日(管理科长):0431-7919799 长春市阳光路1-14号平房<br>刘瑚:0431-2713609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劳教局舍307号<br>张丽兰;0431-5675939 长春市同志街永昌胡同15号<br>席桂荣(三大队):0431-5104049 长春市南湖新村16栋1门102号<br>关微(四大队):0431-5705043 长春市小街5号楼38号<br>张桂梅(四大队):0431-7965537 长春市西安大路168-2号4门601室<br>李晓华(四大队):0431-5682402 长春市东岭街20号5门302室煤气房<br>朱丹(六大队):0431-2700303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公安厅1栋2门212号<br>李桐:0431-5938393<br>李影:0431-2749435 长春市北安路付21-13号2门503号<br>闫力丰:0431-7931582 长春市龙泉路南一胡同8号 226栋中门<br>吕庆玲:0431-5648111-58177<br>申明莲(三大队)传呼:0431-126-5829274<p>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学习班(严管班)0435-85375089 : 连光日
长春市公安局明珠派出所明珠派出所:所长苏岩峰、副所长宴粮、警察刘译夫18343093381
吉林省610
船营区公安局 : 邹军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4日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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