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鉴忠
简介:
周鉴忠(Zhou,Jianzhong),
男 ,
年龄未知 ,
重庆市大法弟子。周鉴忠年轻时从军官学校毕业,曾在总参工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周鉴忠遭到邪恶迫害。 二零零零年,周鉴忠与家人被迫流离失所。其单位住房拆迁,每户房子赔偿十二万五千元,周鉴忠与已故岳母在单位共有两套房子,单位却无故没收一套,委托家人去取钱时,却被告之资金已被冻结,非要本人回去。周鉴忠及家人在多年的流离失所中,用自己的有限收入维持生活,还是继续做讲清真相的事。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穗县长吉镇的杨翠桃在发真相资料后被在某纪委的人员举报,随后杨被非法抄家,并说出资料是三穗县的程景明给的。程也被抄家,说出张有芝。张有芝说出在剑河县的陈应地家认识老张(周鉴忠)的,并说三穗县和剑河县的资料都是周鉴忠给的。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周鉴忠打来电话,陈应地即向国安局汇报,八月二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剑河县、三穗县国安局、公安局来了十多辆车布控于陈应地家附近,致使周鉴忠一进陈应地的家就被恶警绑架。当地公安局、国安局内部称此“七一二案件”。 周鉴忠被非法关押在三穗县看守所。 因周鉴忠在所谓“侦察阶段”不报姓名、住址,也不说数据来源,被非法羁押近半年,邪恶以“老张、四川人”的名义起诉,周鉴忠得到起诉书后,因告诉了真名被重新计算关押时间。 三穗县法院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秘密开庭。张有芝把一切都往周鉴忠身上推。三穗县检察官龙铃说周鉴忠一直在所谓侦察阶段不报姓名、住址,也不说数据来源,要从重处罚。他们企图把这事往“集团案”上靠,给周鉴忠加上为首组织的罪名,周鉴忠在法庭上有力驳斥邪恶。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黔东南州三穗县法院发出法庭判决书,非法判处周鉴忠五年刑。 黔东南州剑河县参与非法抓捕的有国保大队人员:何小英(女队长)、陈运、陈鹏、欧大元等人。三穗县国保大队的白萍、杨本胜、刘某。三穗县检察院公诉人龙铃(女)要求从重处罚。三穗县合议庭3人审判长:万开政、万林、王玉强,书记员:刘波。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周鉴忠被贵州三穗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贵州三穗县邪恶法院企图重判大法弟子周鉴忠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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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铃
三穗县法院
三穗县看守所
剑河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19日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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