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伟雄
简介:
方伟雄(Fang,Weixiong),
男 ,
年龄未知 ,
广东揭阳市惠来县大法弟子。在广州工作。一九九九年来五年间,广东省揭阳市地区邪恶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非法劳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非法送省法制所的有两人,被拘、被禁、被送进洗脑班的有3000人次之多。 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名单: 东山区籍的学员有:刘少鹏、蔡汉花、黄少勇、林卫华、陈鸿元、林彦平、黄建民。 普宁籍学员有:王素通、吴锡元、吴丽青、纪济彤、许静川、木鸿、许健华。 惠来籍学员有:方伟雄、杨兴宁、王惠华、翁佩君。 揭西籍学员有:李美虹、李雪兰、汪子善、汪伟斌、阮宝明、温粉华。 二零零一年六月三日三水劳教所严管队大法学员全面绝食。恶徒只好把他们分别调走。当时的被严管的大法学员有曾明(紫金)、刘尚礼(兴宁)、刘少鹏(揭阳)、王慷(顺德)、谢纯泽(澄海)、王斌(江门)、谢育军(兴宁)、谢汉柱(梅州)、秦志平(广州军体院九级讲师)、陈建国(罗定)、林永旭(珠海)、周晓伟(海丰)、方伟雄(惠来)、宁振师(海丰)、温春如(兴宁)、陈斯国(怀集)、夏显强(梅州)、林少涛(揭阳)、王树彬(揭阳)(注:王树彬20多岁,1.7米高,被三分所三大队毒打得吐血,口不能言,而提前释放,回到家不久就离世)。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猎德派出所,因怀疑方伟雄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闯到方伟雄在天河区员村的住所,让房东叫方伟雄开门,方伟雄没有应答房东。警察便改为在楼上楼下蹲守。 翁庆忠知道这个消息后,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也出于让警察免于犯罪的心愿,给方伟雄发了条手机信息,提醒他:外面有人要进入你家,注意安全。不久后,特警强行破门而入,绑架了方伟雄。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下午,警察以翁庆忠发了条短信,闯到他单位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五本法轮功书籍,方伟雄、翁庆忠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方伟雄、翁庆忠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六日案子转移到海珠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一月底,两人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方伟雄、翁庆忠,方伟雄当庭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翁庆忠也没有律师,两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翁庆忠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四个月后,以所谓“取保候审”方式回家。当时海珠区法院通知他的家人到法院,强迫家人在取保候审文件上签名,扬言如果不签将继续无限时非法关押。当时年关将至,家人为了能让翁庆忠回家过年,屈从胁迫在文件上签了字。不久,海珠区检察院撤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海珠区法院进行非法宣判,对方伟雄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因为非法关押期限已满,两天后,方伟雄被揭阳惠来县司法局和综治办等人劫回惠来,随后才被释放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严管;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法轮功学员方伟雄、翁庆忠遭绑架、诬判情况
邬耀广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期间的罪恶簿
广东揭阳市公安、“六一零”系统犯罪事实
迫害大法学员的人间地狱: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广东省揭阳市被非法判刑、劳教的大法学员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办案国保李震宇 13924002672
办案刑警黄呈祥 13902295013
办案刑警曹洁明 13902228689
猎德派出所:
所长黄克智 13802741041
副所长关润成 18620142705
办案警察邝伟斌 13719289004
办案警察郑晓冬 13802742034
办案警察郭孝宁 13539811801
办案警察陈晖 13570049292
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员孙立波 020-89016289、89016236
海珠区法院:
刑庭副庭长陈荫亭 1812676666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三水劳教所
揭陽市看守所
海珠区法庭(海珠区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天河区检察院
猎德派出所
惠来县司法局
惠来县综治办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3日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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