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云香

简介:
刘云香
(Liu,Yunxiang), 女 , 六十多岁 , 黑龙江大法弟子,职工家属。

一九九六年刘云香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由于眼疾(视神经萎缩、几乎失明),全国各地都治不了。炼功后,眼疾痊愈,身心受益。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建、韩东义在消防队问大法学员刘云香:大法好不好?她说:好。只这一个字,就把这位老人关进方林看守所四个多月。

在看守所里刘云香遭受了非人的待遇。看守所不让家人送被褥,白天强制直溜的坐着,强制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强制在零下三十~三十二摄氏度的冰天雪地里坐着,不让穿棉衣,身上只穿很单薄的毛衣、毛裤。晚上很晚才休息,躺在光板地铺上,冻得睡不着觉。晚上十几个人挤在一起,都侧身躺着,一人下地解手,回来就没地方躺了。看守员任意打骂,随便奴役。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栽树、种地及其它活。使刘云香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刘云香去北京,在火车上被哈尔滨铁路警察劫持到铁路看守所进行迫害。在铁路看守所被警察和牢头强行搜身,牢头搜到了钱可归自己所有。警察还经常搜铺、提审,强迫糊纸袋,在刘云香面前诋毁法轮功,骂她是傻子、精神病等等。在哈看被非法关押十天又被劫持到本地(方看)关押一个月。在方林看守所又遭到同样的迫害。

两次迫害给她的家人带来了灾难。老伴无人照顾,孩子不能正常上班,他们在为她担心、焦虑,四处奔波要求放人,遭到相互推诿、白眼、嘲笑等等,还要为她交伙食费,一天十五~三十元(吃的一天两顿饭,每顿饭半个窝头,喝的菜汤,没几个菜叶),交押金等,使不能正常生活,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高强度超负荷劳动人身侮辱绑架/劫持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二)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行(补充)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公安局林业局局长王清文 57194999 13804519333<br>林业局书记张晓华 57194998 18746391333<br>公安局局长张继权 57182966 18714439999<br>公安局政委赵桐利 57193513 57199068 13074507450<br>公安局副局长张利民 57193309 57193318 13836104999<br>公安局副局长李庭军 57193507 57199091 13845179905<br>公安局副局长赵国君 57193758 57193888 13904665199<br>国保队长白宇 15046729789<br>国保副队长谭延书13936359470<br>交警队队长史焱峰 57194888 13351813669<br>交警队警察小山子18103639924<br>物业管理处书记王晓丽 57194894 57199820 13603669073<br>物业管理处主任李首峰 57182167 57199073 13936387248<br>街道管理处主任陈兴教 57196268 57193468 13074507222 : 韩东义李健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哈尔滨铁路派出所
铁路公安三处看守所<br>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4日 09:4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