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1日,哈尔滨铁路局南机务段大法弟子牛家辉、赵凯和哈南站大法弟子焦旭光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牛家辉被非法判5年,焦旭光、赵凯被判3年。法院的借口是他们“租借房屋印制、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铁路局不法人员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2日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