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竹花、陈文林、江佳茵、江蓝蓝、吴镇初、陈阿吟等多名大法学员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夜,分别在各自家中无故被普宁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为名非法关押在普宁拘留所十五天。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揭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1) 广东省普宁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责任单位及恶人: 普宁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3日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