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
酷刑演示图18:烟头烧骼膊<p>
刘亮生前和母亲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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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3011、
刘亮(Liu,Liang),
男 ,
24岁 ,
山东省胶州市张应镇大河流村人。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被迫害致死。刘亮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只有15岁,刚上初中一年级,成了老师、家长、同学们都公认的好学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恶首江泽民策划的针对法轮功的迫害,电视、广播、报纸一股脑儿的诬蔑造谣,刘亮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他三次踏上了进京上访的路,每次都遭受到胶州“610”、当地派出所的残酷迫害,拳打脚踢家常便饭,恶警还用烟头将他的手腕处烫了三个伤疤,都没有动摇他修心向善的心。 二零零六年九月底,刘亮曾被胶州六一零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胶州市拘留所半个月后放回。二零零七年五月份,青岛六一零邪恶针对刘亮一事专程到胶州开会,对胶州六一零下达指示,说刘亮一事还不算完,要判他刑。 六月五日,胶州市“610”带着一行6人突然闯入刘亮的家里,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就象土匪似的东翻西找,并强行录像。并恐吓家人不能看录的像,因为录像是给检察院的。抄家时刘亮恰巧不在家。 据不透露姓名的目击人证实,当天晚上九点左右,刘亮到了家门口,一看有便衣,掉转车头就跑,走到大河流村大口井附近,十几个恶警一拥而上(这些警察有穿便衣的也有穿警服的)。刘亮一看事情不妙,加大油门,想逃出魔掌,可是前面却有一辆警车堵路。刘亮惶恐之间,急调车向,不慎掉进井中。可是恶警见刘亮在井里扑腾挣扎,十几个人在井台上围观,无一人去救,直到刘亮沉下水底他们才纷纷离去。按现在刑法的规定,警察故意将人赶到井里,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犯故意杀人罪。 六月七日,一村民在村后的一个大口井里发现了刘亮的尸体,还有刘亮当时所骑的摩托车(大口井的井边堰与地面平齐,从路面上看不易察觉),村民报了警,来了三辆警车,是武警,还来了很多村民在附近围观。 事后,胶州“610”头子王荣海到刘亮家去过。不法人员们一方面想掩盖罪行,捏造刘亮因学法轮功跳井自杀的谎言来欺骗世人,推卸罪责;另一方面恶人自知理亏、违法,威逼利诱受害家人,强迫家人私了,说:这样对你们有好处。还约定六月十三日上午在张应镇派出所谈赔偿条件。而在谈条件时胶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勇却出尔反尔,完全否认了原来的承诺,翻脸不认账,说刘亮的死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迫害类型: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威胁/恐吓;
勒索钱财;
迫害亲属;
烧烫;
毒打/殴打;
铐在某处上;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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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胶州“六一零”头子王荣海
青岛六一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区看守所
胶州“610办公室”(胶州市防范办)
天安门分局
青岛市610
胶州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30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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