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凝(栾宁)
简介:
栾凝(栾宁)(Luan,Ning(luanning)),
男 ,
60岁 ,
宁夏省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原宁夏劳动人事厅人事处副处长,大学学历。之后曾与法轮功学员卢伯华共同经营家政保洁公司。一九九六年一月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栾凝因不放弃信仰,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拘禁、被单位禁、被单位开除失去养老金等社会保障。三次被非。三次被非法抓捕后其中两次被判刑,一次三年、一次四年,在银川监狱曾被强制集中到砖窑里出窑(将烧好砖运到窑外)或装窑(将砖坯运入窑内),遭“顶墙”、“弓腰”、“扎绳子”等酷刑折磨;在石嘴山监狱五监区时遭“坐小凳子”、“熬鹰”、捆绑倒挂等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银川市公安局政保处李存把他从单位办公室抓到市公安局,并搜查办公室和住家,将所有的大法书及有关的图片、音像资料等全部抄走,次日被关进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后“取保候审”放回家。此后劳动人事厅的主管经常找他谈话。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与十几位宁夏到北京上访的学员在朝阳区租住的民房里,被人诬告遭朝阳区洼里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拘留。二十三日,被银川市公安局李存、张安忠等人从北京转到银川看守所并非法审问,几天后被李存从看守所押到当时的银川郊区公安分局。李存和新城公安分局警察轮番扇耳光、或用脚踢、用拳打,要他说出上访的细节,后来,李存将他的双手举起来铐在暖气管上四、五个小时才放下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五个多月,被强迫做奴工“撕胶”(就是从废旧橡胶轮胎里把尼龙线绳撕扯出来),每天干活都超过十个小时,每天无法完成任务就不准睡觉。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银川新城区法院非法庭审诬判三年,二零零零年三月非法关押至银川监狱,先后被强迫做过建筑、农田、灶房伙夫以及剪切活性炭等奴工。 银川监狱河东砖场则在劳动之后的中午及晚上再对疲惫不堪的大法弟子实行电击、顶墙、扎绳子、毒打等酷刑折磨,强迫写保证书放弃信仰。恶警李有信(外号生瓜)、岳怀宁、彭建新等以打人为乐,迫害越邪恶越能得到奖励。 二零零一年六月,狱政科科长魏明(已遭恶报被判刑)、警察赵少军,以栾凝和王玉柱藏有大法资料为名,将他们关进禁闭室。七天后二人被转到位于银川机场附近的河东监区(机砖大队)。银川监狱河东砖场当时有王玉柱,栾凝,王德生,路向东,江涛,李志宁等大法弟子在这里遭受迫害。这里的犯人一天要搬运五千块砖,他们都难以支撑。而大法弟子却被强迫要搬运六千五百块砖。 出窑和装窑是高温、高粉尘和高劳动强度的劳役,除非刮大风下大雨,否则没有休息日,所有工作者都面临着许多危险,且几乎没有什么防护措施,常常发生安全事故。烧好的砖温度都在一、二百度,窑里的温度高达五、六十度使人透不过气来,在里面呆一两分钟就会汗流浃背。栾凝被强迫做出窑的活,几天下来手上打满血泡;甲沟全部裂开;腿上、身上不断的被砖块砸伤、划伤、烧伤、烫伤。没多长时间,两只手都变形了,十个手指不能伸直,,晚上睡觉常常被疼醒。 每天晚上狱警会亲自或授意、指使一些犯人对学员们进行“惩罚”,常见的几种有:几个犯人摁一个法轮功学员“顶墙”“弓腰”“扎绳子”。此期间路向东、王玉柱、王德生、李志宁还曾被施以吊刑和电击刑。酷刑折磨从晚上八点一直持续到午夜十二点。 在河东监区期间,所有法轮功学员与亲友之间接见探视的权利都被剥夺,甚至不让家人送生活必需品。二零零二年九月栾凝回家后得知原单位在他回家的前几天将他开除公职。 从银川监狱回家后,宁夏和银川市两级“六一零”长期雇佣人员监视,对他的亲属骚扰。张安忠等人甚至跟踪他到兰州,对他妻子的哥哥、姐姐的家庭、单位以电话骚扰制造恐怖。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银川西夏区公安分局和朔方路派出所的十多名警察,在所长董某的带领下突然闯入家中,绑架他到宁夏消防总队院内的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 当时被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有:李芝湘(石嘴山)、姚爽(银川)、何芳(中卫)、金某某(银川)、李某某(石嘴山)等十余人。洗脑班由宁夏“六一零”主任姚迎利坐镇亲自指挥,纠集了原银川警察学校的王满、吴忠监狱的狱警郭戬(迫害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的恶人)、宁夏女子劳教所的阎宁(女)、银川市公安局的王颖以及河北石家庄劳教所的警察和两名犹大等人。采用伪善欺骗、威胁恐吓、窃听离间等流氓手法,逐个的对学员长时间的围攻,反复逼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籍,由所谓的“专家”、“教员”谎言宣讲等精神迫害。这期间宁夏“六一零”还强行勒索了栾凝原单位“学费”一万元。 后来,栾凝到一家广告公司打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宁夏永宁县公安局在公安厅和银川市局的授意指挥下,到广告公司企图绑架他,栾凝走脱后,警察搜查了广告公司和栾凝家,栾凝因此而失去工作,被迫流离失所。 大法弟子卢伯华和栾凝合开公司后,公安国保的陈伟和王福魁一直跟踪,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凤凰北街派出所、凤凰北街居委会一伙恶人绑架了大法弟子卢伯华公司员工吴忠,抢走卢伯华家钥匙,强行开门将卢伯华绑架、抄家。大法弟子栾凝及公司另两名员工也同时被绑架。五人随后全部被关押到了看守所。卢伯华被关押到贺兰县看守所二十多天,期间一直戴着脚镣,还被强行灌食。后来转到银川市看守所关押并非法批捕,期间连续四天四夜审讯,不让睡觉、被强制坐“铁椅子”,第一次八天,第二次四天。坐“铁椅子”期间,每天上厕所解开一次,每天只给一顿饭,吃饭时解开一只手。长时间坐“铁椅子”,卢伯华的膝盖损伤严重,上下楼梯困难,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卢伯华八十岁老母亲在亲人的陪同下,千里迢迢从河北赶到银川看守所,遭遇百般刁难、欺瞒、推诿,被剥削探视权。到了大年三十下午,他们把卢伯华转移到银川开发区一家保安公司内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威逼利诱让卢伯华做他们的眼线(给他们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被卢伯华严词拒绝。石嘴山监狱狱警“安检”时发现法轮功学员传递的经文,于是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份,他们将卢伯华劫持到石嘴山监狱和法轮功学员王玉柱关押在一起,企图利用卢伯华查找经文的来源,到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在宁夏610的操控下,对卢伯华的批捕转为取保候审才让回家。栾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早晨,栾凝刚刚走出家门,以公安厅骆健为首的一伙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将他按倒在地,抢走钥匙冲进家中,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及大法书和真相资料等,栾凝被绑架后关押到了银川市看守所。 事后才得知,是宁夏“六一零”、公安厅操控、策划了此次群体迫害事件。当天银川市公安局及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三个分局同时行动,绑架了和栾凝共同经营家政保洁公司的法轮功学员卢伯华(原系宁夏武警部队指导员,张万年曾亲自下令将其非法劳教三年)、朋友樊某某、公司的三名员工。为了给栾凝和卢伯华罗织罪名、“搜集证据”,公安人员对其他几人进行逼供,并分别非法刑事拘留了二、三十天、将卢伯华非法劳教一年半。这种“先抓人,再编造证据”非法拘禁无辜胁迫逼供的执法违法的流氓手段,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手法。 据悉,此次群体迫害案例是宁夏610王满、公安厅陈伟、骆健等耗时几个月对栾凝等人采取跟踪、蹲坑、窃听电话后实施的。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得知宁夏公安厅厅长兼任“六一零”头目苏德良亲自组织、操控、指挥宁夏“六一零”的爪牙对大法弟子栾凝、卢伯华、吴忠实施跟踪、网络监控、监听电话、抄家直至非法抓捕的。 宁夏银川市公安局长贾奋强、副局长李青云、崔安国;银川市看守所所长石宏伟、王永平;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世元、银川市西夏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宫仲宁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栾凝、卢伯华等的责任人。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伪法院对栾凝非法开庭,当天宁夏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大批公安人员、不让其他人入内。在栾凝为自己辩护的时间内,伪法官李节利多次阻挠,非法限制栾凝阐述事实真相的权利。非法审判结束后,没有宣判。邪恶之徒认为栾凝影响大,对栾凝可谓费尽心机:威逼、恫吓、吊打、浇冷水、亲情动摇……,栾凝被送到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后,在机砖厂遭受繁重的劳动,就又被送到最苦的地方──烧砖。 此次伪法庭开庭前,银川市公安局所辖的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公安人员伙同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大法弟子逐个跟踪、上门骚扰。据悉,此次撬锁的非法行径是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指挥的,参与绑架的恶警有王建国、谢金良、陈建华、戴春华。 现任宁夏政法委书记苏德良、“六一零”姚迎利、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操控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栾凝的母亲罗灿花经历了不法人员的恐吓、刁难、谩骂、不让见儿子栾凝等诸多的迫害,含冤离世。当时,家人找有关部门,要求让栾凝参加送殡仪式遭到拒绝。被非法关押的栾凝非常遗憾无法送终。二月二十四日,宁夏六一零、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栾凝的非法庭审中,在公诉方例举的证据被院方指定的律师当庭依法驳回后,法院并没有依法放人。 从二零零八年栾凝被绑架至今一直被非法超期羁押在银川市看守所,已经七个多月了。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伪法院对栾凝非法判刑四年。栾凝正在上诉。 上诉后,银川市中院没开庭维持原判,二零零九年七月,栾凝被押送至石嘴山监狱。 几天后被转到五监区。副监狱长刘瑞宁和监区长陈干龙(现为银川监狱副监狱长)指挥着由副监区长朱健、警察郑伟和马立强三人组成的所谓“攻坚小组”对他洗脑迫害,监狱教育科的李玉梅(女)经常给对“攻坚小组”的人进行所谓的“监督指导”。 监狱为了“转化”栾凝,专门在监区教学楼的二楼腾出一间二十多平米的房间,所有窗户玻璃用深色油漆涂过并且用窗帘遮掩,房门紧闭,外面走廊还装上栅栏门,任何不相关的警察与犯人都禁止靠近。房间中间地上画了一个一米见方的框框,里面摆了个小的塑料凳子,栾凝被强迫保持一个姿势,每天从早上六点坐到至晚上十二点,除了上厕所,不许离开凳子。 并且安排了死缓罪犯赵亚龙(二零一一年刑满释放后数月因贩毒再次被捕)、吸毒盗窃犯李亮(二零一一年暴死狱中)等六名“包夹”犯人轮流看守。 他们谩骂、侮辱和百般刁难,经常动手殴打、用自制的小弹弓往他脸上打。还将塑料凳子换成用三块木头钉的小凳子,只有八厘米高、五厘米宽,再后来他们干脆把这个小凳子放倒逼他坐上去,几天下来栾凝的屁股就溃烂了。有一次,他们用绳子将栾凝手脚捆起来,双手抱着蜷曲的双腿,再用一根棒子从弯曲的膝盖下穿过去,将棒子两端担在桌子上,他整个人就头朝下悬空了。由于血液不流通,全身胀、麻、痛,异常难受。几十分钟后,他们将栾凝放下来解开绳子,然后再重复捆起来悬空倒吊几十分钟,这样反复折磨,让栾凝非常痛苦。 狱警和赵亚龙等人对栾凝的折磨是预谋好的,事先让监控摄像机提前“出毛病”或“停电”。这样折磨多次后,看他不“转化”,这些恶人就将大法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放在小凳子前面逼栾凝用脚踩!他不踩就几个人按住腿、脚往上踩。 这样折磨一个多月以后,见他不转化,就延长“坐小凳子”的时间:偷偷将钟表拨慢,减少睡眠时间,从原来每天六个小时减到四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白天,这些“包夹”盯的更紧,只要稍一眨眼他们就拳打脚踢,或用各种东西往脸上、眼睛上打,不让闭眼打盹。每天晚上,郑伟和马立强还轮番上阵进行所谓的教育、谈话。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被非法监禁期满回家的当天,银川市公安局王世元以及兴庆区“六一零”钦丽红(女)等一伙人分乘三辆车到石嘴山监狱进行所谓“交接”。 二零一三年四月,栾凝应聘到杭州一家公司打工,随后恶警骆健和兴庆区“六一零”钦丽红等三人,跑到杭州找到这家公司老板,名为“了解”情况,实则施加压力,进行监控。 二零一七年二月,栾凝到兴庆区一邮政储蓄所邮寄信件。栾凝离开后,被中共洗脑毒害的该所人员以信件涉及法轮功内容向派出所报警,并将信件交给派出所。 邮寄劝善信被诬颠覆国家,栾凝被判十年,罚款十万元。天理何在?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早上八点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栾凝准备上班时被非法抓捕。随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派出所马涛等伙同兴庆区国保大队马自立、贾永红、和解放西街派出所的马涛等人,宁夏公安厅的骆建一直在背后作祟。小区居委会的十几个人给栾凝戴上手铐,押着他到他家中、父母家和所在单位非法搜查,还将他使用的单位车辆也搜查了一遍,劫走了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随后,栾凝被非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关押。 栾凝自被兴庆区国保绑架构陷后,聘请的北京律师向兴庆区公安局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求无罪释放栾凝或变更其强制措施;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栾凝的构陷案卷已由兴庆区公安局移送兴庆区检察院。 栾宁曾在宁夏石嘴山监狱被非法关押过。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栾凝的「案子」再次被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构陷到银川市兴庆区法院。 在宁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兴庆区检察院以“颠覆国家罪”构陷栾凝。兴庆区法院因级别低没资格审判栾凝,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已将该构陷案提交到了银川市中级法院。 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栾凝构陷案的原主审法官刘铧之改任书记员,主审法官由徐玉芳担任。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中级法院给栾凝开了所谓庭前听证会。 因栾凝多次遭受迫害给他家人带来巨大的心灵伤害,在他第二次被绑架开庭后的第三天,他母亲罗灿华(北方民族大学退休英语教师,也是法轮功修炼者)承受不了压力含冤离世,栾凝没有见上母亲最后一面。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下午,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栾凝非法开庭,银川市检察院构陷栾凝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栾凝的家人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其中一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被法官无理逐出法庭。 当日开庭时间大约三个小时,法官没有宣布审判结果。法院只给了五个旁听名额,栾凝的亲友五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至今尚无审判结论。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达判决书,对法轮功学员栾凝非法判刑十年,罚金十万。据说,法院解释重判栾凝是因为栾凝是头。 宁夏高级法院刑二庭栾凝被构陷一案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杨子楠庭长,徐宁法官, 兰东兴法官, 黄怡书记员。 五月六日向栾凝宣读后,栾凝当即提出上诉,家人也为栾凝聘请了两位律师。 两位律师分别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栾凝案的审判长杨子楠、审判员徐宁、兰东兴递交了请求栾凝案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律意见书,同时以口头、书面形式请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将本案审理中发现的有关公务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强烈愿望。 二零一九年七月下旬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没有开庭,没有收到律师的二审辩护词,枉法驳回栾凝上诉,维持了银川市中级法院原判。八月七日栾凝被送往宁夏石嘴山监狱,关押在重监区——16监区。家属闻讯到监狱探望,监狱不允许接见。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栾凝开庭,栾凝家人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均是人为制造的,相互不能印证,证据间自相矛盾。其中一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被法官无理逐出法庭。 在宁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已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达判决书,冤判法轮功学员栾凝先生十年刑期,并勒索罚金十万。 (二零二二年七月)近日获悉,宁夏法轮功学员栾凝在宁夏石嘴山监狱遭残酷迫害,二零二一年出现严重病症,近况不明。
迫害类型:
电刑;
上绳;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监视/跟踪;
电话监控;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骚扰;
看管/蹲坑;
非法审判;
威胁/恐吓;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长时间吊拷;
非法判刑;
铐在某处上;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关禁闭;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亲属;
洗脑/送洗脑班;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顶墙;
坐小板凳;
逼迫放弃信仰;
践踏信仰;
精神酷刑;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非法罚款;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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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夏高级法院刑二庭栾凝被构陷一案二审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杨子楠庭长0951-5915250
徐宁法官0951-5915272
兰东兴法官0951-5915272
黄怡书记员0951-5915272
银川市检察院:
公诉人、公诉处处长魏宏宇09515926879;
银川市中级法院:
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徐玉芳0951-6922083
宁夏公安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邮编750004
反“教处责任人骆建(一直在操控此案)13995106419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
地址:银川市丽景北街与银佐公路交叉处往东约300米处,邮编750004
电话:0951-4090730
责任人:马自力、贾永红、邹海军 13709590988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派出所:
电话:0951-6022888
马涛(参与绑架者)
王燕 13995188082 警号110346
银川市兴庆区法院:
院长王海滨
副院长:刘安民、毛晓红、马虹、柴明
刑事庭法官:郭鹏、孙锋
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
检察长胡兵
副检察长张某某(女)
检察官徐文君0951-5926700
杨永刚 0951-6022000
苏黎、王晓红、闫李曼、李铁涛、段枫、曹培宁、李向阳、马国春
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639号,邮编750004
院长陆维东 13995112777
副院长石新军 18995166333
副院长张克勤 13895006659
副院长乔建军 13995195939
副院长魏靖宇 18695193207
纪检组组长叶新平 13995109786
政治处主任石东平 13909577166
审委会专委梁忠新 13519218768
审委会专委周振禄 13895018360
法官何文波 18995164203
审判员黄琼 13995277842
审判员曾琳巧 13995391399
书记员何良琼、吕瑞
宁夏银川市检察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189号,邮编750004
电话:0951-5926882、17795081596、1389655555
公诉处处长魏宏宇0951-592687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夏公安厅
:
骆建,
骆健,
苏德良,
陈伟
银川市看守所
:
王永平,
史宏伟
银川市公安局
:
王建国,
谢金良,
马自立,
李存,
张安忠,
贾奋强,
李青云,
崔安国,
王世元,
杨建军
兴庆区公安分局(原“城区公安分局”)
:
王满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陈建华,
宫仲宁
宁夏石嘴山监狱(平罗监狱)
宁夏610办公室
:
姚迎利
宁夏省银川监狱
:
李有信,
岳怀宁,
彭建欣
银川监狱河东砖场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兴庆区检察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西夏区法院
:
李节利
宁夏政法委
银川市金凤区铁东派出所
:
戴春华
西夏区朔方路派出所
银川风机厂监狱
解放西街派出所
:
马涛
兴庆区六一零
:
钦丽红
宁夏人事厅教育中心
凤凰北街居委会
凤凰北街派出所
:
王福魁
贺兰县看守所
银川市中级法院
兴庆区国保大队
:
贾永红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
:
杨子楠,
徐宁,
兰东兴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8日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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