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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长华


中共酷刑:吊铐


酷刑演示图:十指插针


泼冷水


酷刑:“开飞机”<br>


大法学员刘凤梅遭电棍电击以强制“转化”的酷刑演示<p>

简介:
邵长华
(Shao,Changhua), 女 , 60岁左右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

邵长华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使她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张桂兰在丹东市元宝区蔡家沟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元宝区九道派出所、“一一零”警察将俩人绑架。警察把她吊在窗上,脚尖点地,后腰用一把折迭椅顶着,轮番对拷打逼供。到次日五点他们非法抄她家时,她全身骨节僵硬、无法走路。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邵长华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分配在当时的五监区。恶警队长赵笑红十五日早上就把邵长华叫进办公室,让邵长华写悔过书,被邵长华拒绝了。结果恶警和犯人就毒打邵长华,叫邵长华蹲着,不许站起来、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不让喝水、每顿一个窝头;并且恶徒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着,一直不让她睡觉。到八月初,邵长华已经二十多天没有睡觉了,站起来就晕倒。

一天早上,恶人王枚看见邵长华闭眼时,拿起正在刷浆糊的大刷子朝邵长华的脸上打去,当时打的邵长华左眼充血,看不见东西,半个脸成了黑色。恶警赵笑红怕出人命,那天晚上从半夜一点到四点才让邵长华睡了三个小时的觉。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洗漱的邵长华身上都发臭了。恶警赵笑红又把邵长华关进了号子里,派两个恶人每天都用各种流氓手段迫害她。八月十七日,邵长华的家人来探望她,恶人蒋怡、姜冬梅她们手里拿着笔和纸,逼着邵长华写“三书”,说写了就可以接见。邵长华不写,她们就不停的毒打她,抓着邵长华的头发往墙上、铁床上撞,将邵长华打得昏了过去,等醒来接着打。

十月六日,恶警赵笑红改用电棍迫害邵长华。每天早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到三点半,每当邵长华被电的喊救命时,恶警就哈哈大笑,并丧心病狂的叫嚣说:“叫得真好听,给我使劲电她。”

十月末的一个星期天,恶警赵笑红把邵长华从号子里带进铁皮房仓库里,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两只手用铐子吊在房梁上。恶警赵笑红用电棍转往邵长华的敏感地方过,从早七点至晚上九点,一刻也没停止过。九点半拉回监舍,再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让她蹲在地上被犯人们耍戏。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初的一天,她们把邵长华关进三楼电话亭里,恶人蒋怡、姜冬梅、高明娟、陈凤云、刘晓艳、曹芳等六人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嘴堵上,把邵长华的腰和腿都踢坏,两面肋骨各断了两根。她们一面打着一边叫嚣:“你不是顽固吗?我让你尝尝各种刑法的滋味。”

目前,沈阳女子监狱十监区的恶人沈晓丽还在恶警的怂恿下疯狂的迫害大法弟子。

邵长华因不“转化”,多次被恶警于成水、陈海新、刘颖酷刑折磨。恶人蒋怡、刘晓艳在他们的指使下,将邵长华关进监舍楼内的电话室里,扒光衣服进行摧残、侮辱,用电棍长时间反复电击直到昏死过去。在邵长华神志不清的时候,让邵长华在“三书”上签字。邵长华清醒之后,抗议他们的流氓、邪恶行为,宣布“三书”作废。于成水、陈海新和刘颖用更加残酷的手段迫害邵长华,将邵长华的衣服扒光冷冻一个星期,同时还有电棍电击和暴力摧残。二零零五年冬天,邵长华被摧残的神志不清,昏迷不醒一个星期。邵长华全身被电棍电击和暴力摧残的伤痕一茬又一茬,昏死了一次又一次,下肢麻木不灵。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骑摩托车去汤池乡河深沟亲戚家串门,在她俩离开亲戚家走到门口时,被河深沟的书记王宝臣堵住门不让走,并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绑架了她俩。

当日下午五点左右,五名恶人到邵长芬家进行非法抄家。其中一人是丹东振兴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另一名是汤池派出所姓王警察,电话13841556308;还有一名丹东纤维厂派出所的警察和一名女警察。另一名恶人是丹东纤维厂社区书记刘玉兰。他们抢走电脑、打印机各一台,还有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等。

次日,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到拘留所要求见人,丹东拘留所的人说只有抓人单位开证明才可见两名法轮功学员。九月九日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到汤池派出所找到所长吕启铭要求放人,此人不答应,而且也不让家属见人。邵长芬和邵长华当天被关押在汤池派出所。当晚十多钟后被绑架到丹东拘留所非法关押,六天后转押丹东看守所。

而后,丹东市振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其下属汤池派出所、丹东纤维厂派出所和纤维社区等部门合谋捏造事实构陷、迫害邵长华和邵长芬姐妹俩,以其捏造的事实将邵长华、邵长芬非法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家人聘请北京律师兰志学、张传利为亲人辩护。在律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遭振兴区检察院百般刁难。

十一月十六日,两名律师到振兴区检察院查看卷宗,被检察院的人挡住不让上楼,称“今天上面来检查,你们明天再来。”第二天律师再去,他们就说“今天领导不在家”,“不清楚几时回”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两位律师再次来丹东去振兴区检察院。查阅卷宗时得知:邵长芬、邵长华的案子已被检察院退回振兴区公安分局。所谓的办案人是汤池派出所警察高俊辉。家属几次到派出所去,均未找到高俊辉。

十二月十九日前后,邵长芬、邵长华的家属先后两次接到振兴区法院电话,电话里告知将在十二月二十三日对邵长芬、邵长华非法开庭,但法院拒绝告诉家人准确时间,连是上午还是下午都不告诉,家属几次去法院询问均无法得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邵长芬、邵长华和两位律师来到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审判长陶振华宣布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完对法轮功学员邵常芬、邵常华的起诉资料后。两位当事人先后都向法官提出异议,表示整个被非法绑架的过程与公安机关的记录,包括证人证词都不符,并称公诉人所宣读的资料完全是诬陷,与事实不符,对此,法庭没有做出任何回应。邵长芬和邵长华一直强调:“我们是去亲戚家串门,我们在一起就是唠家常。”律师也强调:“当事人都是小学文化,在唠家常时谈到身体健康情况时,自然谈到炼法轮功去病健身的功效。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没有任何犯法行为。”

律师问当事人:“抄家时你在现场吗?有没有被抄物品清单?要求你签字了吗?”邵常华:“现场没有任何清单,我没见过这样的单子,所有的包括笔录我都没签字。”

律师指出:这样的抄家行为办案单位必须手续齐备。列出被抄清单,当事人现场签字才属合理合法。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当事人没签字,也可由村主任、街道主任、小区代表等代签,而在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的物品清单上却有一个叫“刘伟”的人签字。请问这个刘伟的是个什么人物?

在律师的再三追问下,公诉人亮出了“刘伟”的底系:刘伟,男,八七年生,二十四岁,是河南人,无职业,现在在汤池派出所做协警工作。

律师说:协警就是帮助警察做事的人,也就是没有穿警服的警察。有关法律规定:与警察有关系的任何人,都不得作为当事人的证人,更何况警察本身。这个叫刘伟的人怎么能作为我当事人的证人?这个所谓证人为什么不出庭?

公诉人强调在邵长芬和邵长华的家里有法轮功的资料。律师的看法是:中国现行法律有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没听说过有非法持有法轮功资料罪,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家中存有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是理所应当的,法律上也没有规定持有信仰的数据有罪,所以不能作为证据构成犯罪,应当立即释放。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有理有据的运用法律陈述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一再强调两名当事人应当无罪释放,所有的司法程序都是违法的。法官和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律师最后说:尊敬的法官,我们同是法律人,都是满怀法制理念,为了推进我国的法制和民主的进程,也为了每个人都能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更为了我们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的未来与幸福,请让我们从个案做起,即真正地从法律原则作起,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实践法制精神。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我们才能无怨无悔。

最后审判长陶振华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判决。邵长华、邵长芬的家属一直在等待着振兴区法院“择日再开庭”,可是十天后,家属等到的是法院对邵长华、邵长芬非法判刑的通知: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七年。邵长芬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被再次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监区长汤艳和大队长李哲听别人说:邵长华非常顽固,就从犯人中挑选了两个他们认为最狠、最敢下手的犯人赵岩和毕江华来夹控她,告诉他们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只要能让邵长华转化,就给你们每人一个“省劳”(一个“省劳”可减半年刑)。为了得到这个“省劳”,她们就对邵长华进行不择手段的各种酷刑迫害。每天强迫洗脑,看污蔑大法的流氓谎言电视,逼她写感想,写悔过,她不配合并拒绝。恶警闵畅当时还怀着身孕,骂她自私,不管女儿,并指使赵岩、毕江华使劲打她,嘴巴子象雨点一样不停的打在脸上,脚不停的踢在身上,打的两眼冒金花,两耳嗡嗡响。

那些天,她们除了在肉体上摧残邵长华,还不给她饭吃,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有一次邵长华两天没上厕所,实在憋不住了,尿裤子了,结果被赵岩打的死去活来。有时还强制邵长华坐在地中间,拿她当球踢、用针扎十指;往小便里、眼睛里灌辣椒油和辣椒籽,用铁夹夹耳朵、乳头、小便等;把邵长华的头按在便坑里、水池里灌;往身上浇凉水,一盆盆凉水从头泼到脚,一次几个小时,冻的她浑身抽搐,嘴角歪斜,不能说话,身上的衣服靠体温焐干。

赵岩、毕江华还常常把邵长华按在地上,二百多斤的身体使劲在她腹上、手上、脚上碾;气急败坏的赵岩说要找来一把铁钩要刺死她。有一天中午,赵岩突然用两手死死的掐住邵长华的脖子,使她窒息多时;后来她俩又给邵长华上大挂,把她的手和脚劈开分别绑在床头的四根铁管上,脚尖点地吊起来,同时又找来二十斤重的灭火器用绳子捆在一起挂在她的脖子上……

在八个月的酷刑折磨下,邵长华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的体重降到了不足七十斤,严重贫血。内脏发炎,多处骨折,浑身疼痛难忍。脊椎骨和小腿骨严重受损,脊背弯曲,行走困难,视力、听力极差,一头黑发变成了白发。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
非法进屋后,警察们强行在屋内乱翻,抢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之后把邵长华与她朋友一起劫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因丹东八道派出所没车,让丹东七道派出所出车联合实施绑架)。

第二天,家属到派出所询问为何绑架,一警察出面接待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不放心,上午来到丹东拘留所接见,拘留所门卫说没有这个人,家属又到旁边的丹东看守所,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在丹东看守所。

邵长华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她身在难中还惦记自己怀有身孕的女儿怎样了。邵长华告诉律师她已绝食,为的是反对公安执法人员对她的非法抓捕及非法关押,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犯法,更没有犯罪,必须停止迫害。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后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 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连,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卷,最终邵长华依然被非法起诉至法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邵长华被构陷到丹东振安区法院。邵长华不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要求自辩。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大约九点,家人接到丹东振安区法院法官郭忠仁打来的电话,告诉上午十点对邵长华开庭。当天,庭审于十点半正式开始,邵长华被强行戴着手铐和脚镣出庭,因长期被非法关押,对邵长华的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她两耳听力严重受损,但精神状态很好。庭判席上坐有法官和两名女公诉人,旁听席上,家属两旁座位上分别坐有法警。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秘密对法轮功学员邵长华二次非法庭审,找来了所谓的“证人”作证构陷。五月三十日,邵长华被非法冤判三年半。邵长华已上诉。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曾遭九年冤狱摧残的邵长华女士,第三次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邵长华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被丹东看守所送入沈阳女子监狱,具体监区不详,到目前监狱也没有家属探视,家属非法担心她安危,因为邵长华已是三次被非法判刑入狱,前两次都遭受极其严重的迫害。

振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对邵长华下达冤判三年半的判决。邵长华依法上诉被丹东中级法院驳回。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邵长华在丹东市四道沟附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丹东市西城区(原四道沟)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搜走法轮功书籍,她后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七点钟,邵长华的女儿就到丹东市拘留所门口等。一直到快十点钟,进去询问才得知,西城区派出所警察在早晨六点多钟就到拘留所,把邵长华带到医院体检。等女儿赶到派出所看到妈妈时,邵长华已经很憔悴。警察告诉邵长华的女儿说:“因为邵长华上次判刑回家不满三年,按照上级的命令,现已转到丹东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提审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毒打/殴打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剥夺睡眠揪头发撞墙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电刑关小号人身侮辱长时间吊拷不给穿衣服非法审判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针扎性侵害(包括男性)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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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栾永军13842519011办0415-3135341宅0415-7187771 副院长张达远13358771717办0415-3126616 刑事庭长王常庆 刑事副庭长陶占华13842519658办0415-3139521 法官代连芬0415-2277041 法官蒋雅贤0415-2277041 审判长冯泰昆 代理审判员王连友 代理审判员王连耀 代理审判员苗蕾 人民陪审员宋诚 书记员马丽 丹东元宝区检察院: 地址:元宝区菜市街2号 检察长室6276555 检察长姜玮宇13904152223 副检察长室6276588、6276599、6276581、6276518 赵姓副检察长6276566 纪检组:6276597 政治处:6276503 办公室:6276533、6276511 政研室:6276535 侦查监督科 6276538 公诉科: 科长刘新 苗姓科长6276513 检察员尚书6276543 检察员乔新颖6276543 赵姓检察员6276543 检察员:于小伟、李颖 渎检科:6276571 民行科:6276590 控申科:科长董艳华6276516 反贪局:6276566 反贪侦一:6276526 反贪侦二:6276525 预防科:6276590 法警队:6276594 丹东市政法委: 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0号,邮编118000 书记马延春13304152019 常务副书记王曰红(男)13942590086办0415-2123536宅0415-3457866 稳定办副主任艾伟15942509377 综治办主任刘风友13364150007 综治办副主任郭炳志15004157070 副书记宋守宏 副书记张守华0415-2168618宅2367895 副书记赵金祥 宅0415-3122685 副书记袁光娥 0415-2166787宅0415-2872333 干部处副处长孙健13941599030 辽宁省政法委: 综治办副主任杨文学0415-23239367宅0415-86245770 稳定办副主任周聪 宅0415-86211016 丹东市宽甸县政法委: 书记孙晓辉5123031住址:婆娑府街11号,邮编118200 丹东市振兴区政法委: 书记曲正堂2027585、2027610住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 书记汤文兵13841589881住址: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副书记谢建勋15841546137 丹东市元宝区政法委: 书记吴兆会13842527713住址:元宝区新柳街8号 丹东市国保支队: 地址: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邮编118000 队长邵长江15941566668 政委王艳云13704255189办2103216虚拟655189 副支队长于德庆15941504156办2103232宅3175188虚拟:655171 副支队长黎祖荣13942530048办2103117宅2876933虚拟:655465 政治处主任沙月霞13841593886办2103440宅2143886虚拟:655714 办公室副主任李德顺15941558850办2103278虚拟:771031 机动侦查大队大队长王琦13841516800办2103430宅399195 机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陆阳15941535959办2103430宅4135959虚拟:716056 境外调研大队大队长毕克山13841510055办2103382宅3193435虚拟:656080 境外调研大队副大队长刘冬梅13941568899办2103383宅2552777虚拟:655796 610大队大队长杜国军13842503900办2103392宅3991350 610大队副大队长皱德东15141575757办2103395宅2219696 宗教大队大队长辛启春13941589238办2103429宅2397898 宗教大队副大队长毕明川15102430243办2103429宅2213889 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王振宇13841589311办2103393宅2801063 情报综合大队副大队长唐殿良18841535353办2103395 虚拟61270 副科级候振斌13941576579办2153384 传真:2103278 八道派出所: 地址:元宝区绸二新区4号楼1单元,邮编118000 电话:2824780、2876110 所长王立军15241575050办2815383 教导员范模13050321535办2824780 副所长毕克胜13841568088办2824780宅3144588 副所长李鑫13604956337办2824780 副所长梁峰13942565268办2824780 警察: 王凯13942507358 杨朔13610942358 王峰15141501766 刘宝印13942598076 郑思岩 15041577770。 丹东看守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所长李彤13050368141办6250318宅2133528 政委温志韬13842517800办62503185宅4133899 副所长郎振山13841516691办6250324宅2165633 大队长陈云颖 戒毒所: 所长韩风 副所长赵越15942579696宅3136308 值班电话:6250324 材料内勤:6250317 丹东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所长宋瑞敏13942556566办6250324宅2161101 虚拟656876 教导员周丽沙6250327 狱警:李晓兰、石艳飞、李晓月、孙露露、张洋洋、宋军国(男监) 宽甸县公安局地址:宽甸镇新开路196号 邮编:118200 区号:0415 宽甸公安局长隋玉国 电话:5123400 国保大队长胡有利 霍喜庆 教导员13842573077 赵明军 副大队长13842503399 王金海办案负责人13591513779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区号:0415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振安区检察长:李琦 电话: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 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 孙科长 办公电话:6276618 公诉科 朱科长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陶霞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徐晓明 办公电话:6276697 立案庭 6276681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1 区号:0414 院领导 宋丹:院长 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孙晶:执行局局长 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执行局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手机18641519182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姜晓蕾:书记员 2277313 18841557120 九连城法庭 李丹:庭长 4165880 曲文丹 :审判员 4165121 董景辉、刘代生:审判员 4165131 张瑶、崔倩:书记员 4165040 刘悦:速录员4165040 法警队 侯明、李瑞、姜、郑、许仁木、郝奇、赵鑫、沈立伟、吕东:辅警 2277370 办公室   李晓军:副主任:2277289 浦慧媛、李洪波:书记员2277376 王晓萍:财务 2277289 王蕾、冷静:工作人员 2277290 潘超:档案员 2277291 刘冠男:书记员 2277291 孙晓宇:工作人员 2277291 立案一庭 刘丹:庭长 2277307 2277310 王媛媛、田晓菲:审判员 2277296 张扬:助审员 2277306 李倩文:书记员 2277359 董高宇:工作人员 2277306 立案二庭 赵炳庆:工作人员 2277311 杨莎莎:书记员 2277302 刑庭 郭忠仁:庭长 2277335 手机:13358781609 宫莹:工作人员 2277353 房兴堂:书记员 2277315 孔舒悦:陪审员 2277315 刘敏:速录员 2277353 五龙背法庭 王楠楠:庭长 4101993 马锐:审判员 4106993 李中翔:助审员 4106993 孙雷:助审员 4106993 温承艳:工作人员 4106993 郭嘉欣:书记员 4106993 王丽娥:速录员 4106993 政治处  王瑜鹏:主任 2277368 研究室 汪洋:副主任 2277368 周向东:工作人员 2277368 张虹:书记员 2277333 贾涵淋:书记员 2277388 王珞、常龙:工作人员 2277331 评查办  赵峰:主任 2277355 李凤叔:工作人员 2277355 审管办  潘坤:主任  2277330 王德意:书记员 2277350 民一庭  黄静:庭长  2277322 洪颖:助审员  2277295 朗悦 :工作人员 2277321 毕克玉:陪审员 2277322 候国丽:速录员 2277321 民二庭  于云峰:庭长 2277360 回旋:助审员 2277351 金胜娟:速录员 2277360 民三庭  赵方华:庭长 2277336 佟乐:工作人员 2277336 王柯丁:副主任 2277320 汤慧敏:速录员 2277320 行政庭 林杨:庭长 2277325 尚丽:助审员 2277325 审监庭  仲伟民:庭长 2277359 法警队 姜勇大:队长 2277328 隋祖光:副队长 2277328 陈昕:副队长 2277310 王雅信:法警 2277310 邹德明:法警 2277310 刘旗:法警 2277370 刘海涛: 辅警 2277335 王祥光:辅警 2277370 车队 赵进、冯军、姜云龙、张伟侠、于成军、王政坤 2277293 赵勇、季晓光、刘刚、纪振龙、张鹏、纪占生 2277293 门卫 田兆成、刘威 2277356 监控室:2277301 安检通道:2277305 办公楼安检:2277369 物业经理:郭丽 2277378 保洁班长:杨凤秋 227736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部分电话<br>监狱长 贾福军 024 31236001 15698808121<br>政委 徐敏 024 31236002 15698806633<br>老残队 郭队长 024 31236197 024 31654352<br>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邮编:110145<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br>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是8929)<br>监狱长:杨莉,办电89296666,宅电86914173,手机 13390118299<br>主管监管工作副监狱长:房淑霞,办电89296633,宅电86164016,手机13390116633<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br>纪委书记室:8929681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55<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8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33<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858<br>工会主席:89296699<br>政治处主任:89296767<br>总师办:89296888<br>办公室:89296601<br>办公室主任:89296868<br>狱政科长:89296686<br>狱政处办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br>一监区办公室:89296863,89296865<br>一监区队长吕冬梅,科长吴宏,办公室电话89296866<br>二监区大队长:丛卓,徐区长办公室 89296867、89296869<br>二监区教导员:89296870<br>三监区办公室:89296871、89296872<br>三监区区长:89296873,传真89296875<br>四监区办公室:89296876<br>五监区办公室:89296877、89296878<br>五监区教导员:89296777<br>六监区:89296885、89296881、 89296882、89296883<br>七监区:89296889、89296886、89296887<br>八监区:89296898、 89296893、89296895<br>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电89296896<br>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br>九监区教导员:徐敏<br>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br>九监区办公室:89296892、89296893、89296895<br>恶犯:姜萍、董晶、刘健、王翠平、敖金英<br>十监区:89296899 : 赵笑红王枚蒋怡姜冬梅高明娟刘晓艳陈海新陈风云曹芳沈晓丽于成水毕江华赵岩
丹东市纤维厂 : 刘玉兰
八道派出所八道派出所办案人杨朔13610942358<br>地址:元宝区绸二新区4号楼1单元 118000<br>王立军 所长 办公:2815383 手机:15241575050<br>范模 教导员办公:2824780 手机:13050321535<br>毕克胜 副所长 办公:2824780 住宅:3144588 手机:13841568088<br>李鑫 副所长 办公:2824780 手机:13604956337<br>梁峰 副所长办公:2824780 手机:13942565268<br>值班(内勤、窗口):2824780 2876110八道派出所:0415--2815383 : 杨朔
振兴区公安分局振兴公安分局办公室电话:0415-3148307
振兴区法院振兴区人民法院地址:振兴区兴三路28-1号 (区号0415; 邮编 118000)<br>翟振宽 院 长,手机 13941525757<br>崔大勇 副院长 办0415- 3137268,宅0415-3137875,手 机13941570481<br>栾永军 副院长 办0415- 3135341,宅0415-7187771,手 机13842519011<br>张达远 副院长 办0415- 3126616,手机13358771717<br>王常庆 刑事庭长办 0415-2277068<br>陶占华 刑事副庭长办0415 -3139521,手机13842519658<br>董文 刑事庭长 办0415-2277071 手机18242424769<br>代连芬 法官,办0415- 2277041<br>蒋雅贤 法官,办0415- 2277041<br>冯泰昆 审判长<br>张乾 法官办0415-2277072<br>代理审判员 王连友<br>代理审判员 王连耀<br>代理审判员 苗蕾<br>代理审判员 蒋芳新办0415-2277072<br>人民陪审员 宋诚<br>书记员 马丽 : 陶振华
东港市汤池派出所汤池派出所 值班电话:6251033 : 高俊辉吕启铭
元宝区法院地址:元宝区兴隆街97号,邮编118000<br>宁 伟 法院院长,手机 13942587528,宅电:0415-7187528<br>王玉娟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941500199<br>孙 同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841505818<br>胡长军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942568599<br>孙 颖 法院副院长,手机 13604156565<br>马述和 法院刑事庭庭长,办 电2277256,手机15941580223<br>黄兴华 法官<br>李铁军 法官
元宝区检察院地址:丹东市元宝区菜市街2号,邮编:118000<br>电话区号0415<br>姜玮宇  检察长,手机13904152223 。<br>检察长室 6276555<br>副检察长室 6276588 6276599 6276581 6276518<br>纪检组  6276597<br>政治处  6276503<br>办公室  6276533 6276511<br>政研室  6276535<br>侦查监督科 6276538<br>公诉科  6276513<br>公诉一科6276540<br>渎检科  6276571<br>民行科  6276590<br>控申科  6276516<br>反贪局  6276566<br>反贪侦一 6276526<br>反贪侦二 6276525<br>预防科  6276590<br>法警队  6276594<br>刘新 公诉科科长<br>于小伟 检察员<br>李颖 检察员<br>
西城区派出所(四道沟派出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 118000(没具体地址,就写四道沟派出所收)<br>王海涛 所长 手机:15841505083<br>秦泓 警察<br>王峰旭警察<br>姜博<br>刘笑晨 手机 15542808276<br>张伟 警察<br>于若浩警察<br>衣金鑫警察<br>值班室:6222110
九道派出所九道派出所<br>苏永志 所长办公:0415-2887258 住宅 :2861601 手机:13704255199<br>邹 教导员 办公:2823558 住宅:3149906 手机:13704958806<br>李顺 副所长 办公:2823558 住宅:3458559 手机:13704951771<br>刘芳军 副所长 办公:2823558 住宅:2260510 手机:13942568262<br>朱士朋 副所长办公:2328558 住宅:2260073 手机:13841580221
河深沟村 : 王宝臣
振兴区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br>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道沟转盘振兴区检察院 邮编:118300<br>王学平 检察长(2013年再任),手机13604951999,办0415-2027999,专线<br>0415-6276467。<br>于春良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br>唐喜国 副检察长 ,办0415-2027568,宅<br>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br>张亚君 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br>马庆懿 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br>徐 伟 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br>韩景武 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br>李 丹副检察长,手机13514150660,办0415-2021519,宅0415-6276489,专线0415-3177880。<br>黄小刚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br>刘 平 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br>张云鹏 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br>张有利 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br>孙国志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br>朱晓峰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振安区检察院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公电话 0415----6276627<br>振安区检察院案管科:0415---6276646<p>振安区检察院<br>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 专职委员 朱晓波 :(0415)6276627 13942509406<br>新任检察长王德全,电话:15941511666<br>办公室:(0415)6276609<br>于彦琳 书记、检察长 (0415)6276666 13841557107<br>马铭 副书记、副检察长(0415)6276677 15941599019<br>陈丽 副检察长(0415)6276699 18004258187<br>康长波 副检察长(0415)6276600 13842573377<br>彭广伟 纪检组长(0415)6276605 13942516299<br>杨元东 政治部主任(0415)6276668 18241519936<br>周言 副检察长<br>办公电话:0415----6276627<br>丹东市振安检察院案管科:6276646<br>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邮编118001,区号:0415<br>检察长:李琦13604950136<br>副检察长:郭连河6276187办<br>[公诉科]人员及办公室电话:孙科长6276618、朱科长6276658、陶霞6276658、徐晓明6276697。<br>[立案庭]电话:6276681
丹东市女子看守所(集贤村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br>电话:4156250324<br>(区号:0415 邮编118000)<br>丹东女子看守所<br>教导员 王艳秋,办415-6250327,宅415-3130707,手机13841510707<br>副所长 张丽,办415-6250324,宅415-3161061,手机13942558277<br>副所长 宋瑞敏,办415-6250324,宅415-2161101,手机13942556566<br>
丹东振安区法院 : 郭忠仁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4日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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