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芹
简介:
王凤芹(Wang,Fengqi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凤城市大法弟子。宝山中学教师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宝山大约有六十多名大法弟子乘车去沈阳─省政府上访。回来后大法弟子被罚款,王凤芹被罚二百元,罚款都是非法的,没有条据。 二零零零年二月陈立新等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凤玲、杨景美、王凤芹、黄玉书、张子扬。又抓一些大法弟子,包括王凤芹等五名大法弟子。放人时,每人被勒索保证金三千元(没有任何依据)。 宝山镇派出所勒索大法弟子的钱共计七万多元。恶警陈立新将这些钱全部用于吃喝及自己用,市政法委的刑东宪等人多次下来,也用这部份钱吃饭店。 二零零零年为这笔钱的事,宝山大法弟子给省司法厅写了揭发信。后来这封信被打回到市政法委,当时刑东宪等人大怒,到处查笔迹,后来把宝山中学教师大法弟子查出来了,结果把王凤芹非法送马三家教养两年。王凤芹出狱后不敢炼法轮功,于二零一三年去世。 陈立新1999年-2001年任凤城宝山镇派出所所长,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造成宝山镇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拘留,三人进京上访被非法绑架、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遭迫害。据不完全统计:陈立新在宝山派出所任职期间勒索、罚款法轮功学员钱财,大部份至今未还。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后,宝山法轮功学员开始进京上访证实法。7月20日宝山大约有60多法轮功学员乘车去沈阳--省政府上访。回来后宝山派出所所长陈立新等人把法轮功学员关庆尧、赵素云骗到派出所,借口以他们二人领头闹事为由,把他俩送进凤城拘留所关了15天,还有些法轮功学员被罚了款,包括宋凤玲200元,何文强、张艳霞200元(夫妻),孙素敏200元,王凤芹200元(罚款都是非法的,没有条据)。(共800元)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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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市警察勒索“保证金”数万 受害人要求归还
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大法弟子受迫害纪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
:
陈立新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8日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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