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民
简介:
李维民(Li,Weimi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青县大法弟子,原青县人事局干部。李维民,曾经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遭受了残酷迫害。 2007年7月28日再次遭恶警绑架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关押在衡水市行政拘留所。青县公安局为完成上级邪恶下达在2008年奥运会前必须劳教一定数量大法弟子的指标,又在给李维民罗列罪名,并派副局长孙家岐、恶警韩磊和其它几个警察到衡水给李维民下达非法劳教书,被当场撕毁。 青县邪党恶人闻讯后,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局长孙家歧和恶警韩磊匆忙赶往衡水,与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再次采用卑鄙手段,罗列材料,编织罪名,企图再次非法劳教大法弟子李维民。 1999年7月20日,河北省青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当地的法轮功辅导员马玉芹、李岩松、姚伟、李维民。青县其他大法弟子去北京依法上访,善意要求放人并期待公正解决。到那才知,全国各地都是如此,大批大法弟子被迫进京,北京早已是如临大敌,到处抓捕法轮功学员,被抓的时候,北京的警察说:“等了你们三个多月了。”一句话泄露了一个政治大阴谋──从99年4.25至7.20不正好是三个月吗?我们被非法强行遣送至保定,当地的公安局“受命”把人带回地方处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青县公安局为完成奥运劳教指标,再次迫害利瓦伊民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衡水市公安局
衡水市拘留所
青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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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岐,
韩磊
桃城分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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