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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羡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简介:
陈玉羡
(Chen,Yuxian), 女 , 39岁 , 福建省大法弟子,原漳州市建行干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陈玉羡与功友石素美一同进京上访。六日,两人被漳州市驻京办事处主任柳建聪和工作人员孙建彪,从天安门派出所带到该办事处软禁。限制其自由,不许迈出办事处半步,并没收她们的身份证件。软禁二十五个小时左右,两人均被办事处收取数百元的吃住费用。

当时正值漳州市五十年不遇的大冷天,最低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她俩每人只领到一张草席和一床发霉的薄棉被。水泥地上的冷气刺得骨头发疼。手脚上裂开一道道口子。饭菜差得难以下咽,量又少,忍饥挨冻。亲友抱来毛毯请求警察送进去,被拒绝。每人还被拘留所扣去460元作为生活费。

2000年春节,她带女儿外出串门回家后既被公安机关宣布为“监视居住”,陈家中只有她和上小学的女儿,监视居住后生活的不便可想而知。7月的一天,陈觉得没有理由被继续监视,就向外面走去,结果被关进拘留所,陈绝食抗议8天后放回继续监居,6个多月后才解除。解除后公安机关又毫无理由地严格限制陈玉羡的活动场所和时间。9月底的一天,警察林瑞进和刘炜到她家骚扰,陈为了护住录音带,被刘炜狠狠打了一巴掌,11月初,她拿2张真相材料给群众看,即被拘留,陈绝食抗议10天后放回。可是一个月后突然被送往福州台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可当陈的母亲被叫到公安机关签名时却写着“学习班一年”。

陈到福州劳教所时被单独囚禁一室,身边有一劳教人员看管,陈被强迫穿高跟鞋直立,不许靠墙、不许打瞌睡、不许放松身体,否则要延长看管人的劳教时间,以此逼迫其它劳教人员协助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2002年5月13日,陈玉羡因声明在高压下强迫被转化作废,又被劫持关押;

2002年7月,陈玉羡第二次被绑架到劳教所,遭受不让睡、不让坐等折磨。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单独关押,禁止与亲人见面,禁止购买食品,派吸毒、卖淫,诈骗等类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管,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要求她们每天写份法轮功学员一天里的所有情况。恶警再根据这些收集上来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实施阴险迫害。每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房间都装有探头,个别房间还安装有窃听器。

2005年10月的一天,陈玉羡遭漳州市“六一零”、国保人员绑架,软禁在漳州市西城宾馆。

2006年9月,陈玉羡在九龙公园散步跟旁人聊了几句又被恶警绑架。当时去她家非法抄家的有110恶警,警号300349,另一个恶警警号是310087.2007年8月,陈玉羡被第三次送入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二年,再一次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

福建女子劳教所女警陈晓冬(警号3533060)、储欣欣(警号3533054)用开口器给陈玉羡等法轮功学员灌食,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用胶带封住法轮功学员的口和鼻,使其无法呼吸,并将其用布带绑在两层铁床架上,还延长劳教时间。

陈玉羡被非法关押期间拒绝洗脑,她绝食抗议,恶警就长时间罚站迫害她,甚至一星期通宵罚站。

福建女子劳教所恶警陈晓冬、储欣欣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弟子,将大法弟子陈玉羡送到福州精神病院,进行更加严酷的迫害,逼她吃药,强制打激素类的药,妄想让她失去记忆。

2009年11月26日中午,陈玉羡在街上散发真相材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芗城区通北派出所恶警将她双手反铐带到所里进行“审问”。

约半小时后芗城区公安分局国保恶警刘炜等将她带到局里非法扣留,直到晚饭时才将她背后的手铐解开。当晚他们又将陈玉羡劫持到漳州市看守所关押,直到12月23日才将她放回。恶警搜了她的家,抢走了几百元。

陈玉羡在看守所里天天咬着萝卜干度日,致使出狱时人瘦了许多,身体感到非常虚弱。

本次迫害直接责任人: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林骏。直接参与迫害者:漳州市公安局国保、芗城区国保恶警朱加明、刘炜等。

2010年3月20日晚,陈玉羡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人诬告,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漳州市治安拘留所迫害。恶警搜了她的家,抢走一些大法书和几十元钱。陈玉羡这次被非法拘留16天后回家。本次直接参与迫害者:漳州市公安局国保朱加明、漳州市芗城公安分局国保刘炜。

2011年5月15日上午,陈玉羡和同修陈林芬到本市长泰县给群众送真相光盘、劝三退时,受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长泰县公安局国保绑架,超过24小时没有通知家属。16日下午,两法轮功学员被送到漳州市治安拘留所非法关押。

17日上午,陈玉羡的女儿到拘留所给母亲送衣物,接见证都开好了,左等右等却不见妈妈出来。一名男警说取消接见资格,理由是陈玉羡拒绝穿囚衣。同一天,漳州市公安局国保朱加明、芗城公安分局国保刘炜、长泰县公安局国保、两同修所在地的派出所、办事处和居委会等众多人员到陈玉羡、陈林芬家非法搜了家,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5月30日陈玉羡和陈林芬被劫持到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陈玉羡被非法关押在漳浦县看守所,陈林芬被非法关押在华安县看守所,不许家人探视。

7月初陈玉羡和陈林芬被秘密劫持到福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陈玉羡被非法劳教两年,陈林芬一年。此前,其家属多次向国保询问,警察都骗说过几天回家,直到把两人劫持到劳教所几天后才告诉家人。至此陈玉羡已第四次被非法劳教。本次迫害责任单位和个人:漳州市“六一零”头子:吴两同;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芗城分局局长:林骏 办0596-2622004 家0596-2599198;漳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朱加明 办0596-2622221.

2011年11月,陈玉羡第四次被漳州当局投入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时间为一年九个月。在劳教所期间,陈玉羡除被劫持到精神病院残酷迫害以外,还遭狱警罚做奴工、不让睡觉、穿高跟鞋面壁、长达半年的罚站、甚至于一星期通宵罚站,还有关禁闭室、强制精神洗脑等等恶毒手段,逼迫陈玉羡放弃信仰。

2011年5月底,陈玉羡由漳州市治安拘留所被劫持在漳浦县看守所关押,漳州市“六一零”、国保人员请来厦门市有关精神病专家到漳浦县看守所,对陈玉羡进行所谓的“精神鉴定”,企图为将陈玉羡送进精神病院迫害找借口。后因无法证明陈玉羡“精神异常”,才没得逞。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骚扰勒索钱财非法劳教非法罚款恶人举报戴背铐抄家摧残性灌食用透明胶带捆绑强行施药注射不明毒针非法拘留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罚站毒打/殴打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非法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洗脑/送洗脑班剥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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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恶人:
所长:王淑霞 管理科科长:黄敏
专管队恶警:吴品玉 黄晓燕 周榕 郑珑 薛云萍 储欣欣 林玲 肖红英 陈晓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屿706信箱专管队<br>邮编:350007<p> : 陈晓冬储欣欣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br> : 朱加明林骏
漳州市芗城区公安分局 : 刘炜林瑞进
漳州市610 : 吴两同
漳州市驻京办事处 : 孙建彪柳建聪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6日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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