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序军(潘绪军)
潘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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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潘序军(潘绪军)(Pan,Xujun),
男 ,
45岁 ,
江苏省沛县初级中学优秀教师。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原来的慢性鼻炎、中耳炎、直肠炎康复,因股骨头坏死而动手术留下的右髋关节僵硬强直、屈伸不利三十多年的后遗症康复,堪称当今世界康复史上的奇迹。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修真向善的好教师,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和中共的非法、无理的迫害法轮功后,遭到当地县“六一零”、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等机关和人员的多次非法骚扰、提审。 原沛县初级中学校长季传民,一九九八年十月,在中共公安部对法轮功进行无理调查和骚扰的影响下,季传民校长在不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不听取当事人的任何申诉说明、执意一意孤行,以“工作不负责任”为由强行停了法轮功学员潘绪军老师刚带了一个多月的初一某班的英语课。该班学生为失去一位好老师而伤心,学生写给潘老师的信中说:“好多同学都哭了,有的同学甚至抱头大哭。”“你虽然教我们时间不长,但比教十年、八年的老师都感到亲。”为了让潘老师回到他们班,学生们自发地向政教处作了反映。 一九九九年五月,教育局长司云诗、纪检书记朱信义、校长季传民、副校长高兴明、校书记刘小宁等强迫潘绪军老师在校长室睡了一晚上,由政教处主任胡玉军陪着,次日呆在学校里不准外出,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在学校里,校长季传民一意孤行,停止了潘绪军的英语教学一年半;在正常上班时却不安排任教,进行精神折磨,直至被绑架到洗脑班。在多次教职工会议上类似文革批斗式的无理对待,周日要呆在学校里,遇到上边敏感的日子还被非法软禁在校长室,整晚不让回家,由校政教处的主任胡玉军陪着,随意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中共电视台等传媒铺天盖地的诬陷法轮功 的宣传和连续的迫害给本人、家人的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家人常在晚上受到惊吓。潘绪军几近精神崩溃,曾产生轻生念头,并想以此报复学校领导,是法轮功的修心向善和“自杀有罪”的理念打消了这一念头,并逐渐消除了对校领导的怨恨。他常说“是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法轮功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好办法。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约一个星期,学校派职工赵连勇每天早晚两次接送潘老师去沛城派出所办的“学习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权利的洗脑班),不准回家,晚上由学校门卫闫成华看着睡在传达室,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思想自由,涉嫌非法拘禁、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学习班”由所长董立顶、教导员刘瑞琴、警察张宗建(张中建)、陈伟(已死)等负责。潘老师在县电视台采访时被逼做了不利于法轮功的发言。 二零零零年七月暑假里,潘老师被非法软禁在学校里好多天,连有的校领导都说:这是侵犯人权。七月十九日,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来学校不知说了什么,季传民校长很生气,打电话给沛城派出所恶告,潘老师被董立顶所长和张宗建非法传唤、关押在派出所留置室至次日中午十点左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大法弟子潘序军被沛县邪党政法委书记姜朝福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洗脑班“转化”班,长达一年之久,每天被逼交三十五元的费用,其单位还被迫给“610办公室”缴钱,潘序军的工资也停发。 二零零一年初,潘绪军因不愿配合县电视台关于观看“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采访报导而被县“六一零”、教育局(局长司云诗)、学校(校长季传民)和城镇派出所(警察张中建)绑架至位于沛县看守所的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后转至原湖屯乡政府院内。洗脑班是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学员强行洗脑、逼迫学员放弃信仰法轮功的冤狱。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副校长高兴明把潘老师带到县教育局去看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假案,潘老师不愿意违背良知接受县电视台两名记者诬蔑法轮功的采访,教育局长司云诗非常生气,强制命令潘老师出卖良心去读由教育局纪检书记朱信义写的诬蔑法轮功的一张纸条,过后还大声嚷道:“教你个曲,你都不会唱!”“不送你去‘学习班’对不起你!”后来电视台没有报导这次采访,听说在《沛县报》上报导了。 几天后,潘老师就被县教育局(局长司云诗)、学校(校长季传民)和沛城派出所(警察张宗建)从学校绑架到沛县看守所洗脑班。非法长期关押、剥夺人身自由近一年之久,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季传民校长作报告“揭批法轮功”,校书记刘小宁和副校长高兴明也随着发了言,误导师生两千多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学校教职工会议上,校书记刘小宁读《扬子晚报》上关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报导,误导教职工一、二百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在学校会议室,沛县初级中学和沛城派出所在此举行“揭批法轮功”活动,主持人:季传民校长、沛城派出所教导员刘瑞琴;发言人:刘瑞琴、季传民、教师赵呈斌(已退休)、刘长虹(女)、王巧玲(女)、一些学生。教师燕勇、张洪兵、鹿存军等出席。潘绪军老师被教务处副主任邱兆民带到会议室。同时,在学校小操场,沛城派出所的一些警察正在胁迫几百名学生进行所谓的“反法轮功”签名,沛县电视台采访。当场毒害几百师生,毒害数万民众(沛县当时人口100万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原县委书记李荣启曾召开县、乡、村干部会议,在沛县多处举办了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江苏省沛县原湖屯(李集)乡政府大院(现改为李集村村委会,2001年7月至12月,沛县610在此院内办洗脑班) 责任人:陈勇、孔令华、胥月华(女,40多岁)、张继周、看守所长蔡某某(男,50多岁已退休)、汪某某(男,50多岁)、张某某(男,50多岁)、胡志明(已退休) 其他人员:席凤波、张亚、张继周的四弟(小车司机)、肖某某(女)、李德义(退休公安,看守人员)、 周保山(看守人员)、章永光(乡政府大院门卫)、蒋某(伙房做饭)、上官某某(徐州市国安);2001年,沛城镇综治办副主任李学友与分管计生工作的镇副书记(男)曾到洗脑班来过。 被迫害人员:曹后存、踪训勇、王秀华、崔玉梅、李桂芳、朱爱萍、刘芝兰、陈静、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张美兰、张秀芬、王新春、赵熙(学龄前儿童,王新春的儿子)张红英、潘绪军、韩书加、朱艳玲、魏耀琳、赵月正、董敏等20多人。 迫害事实: 1.非法关押达一年之久,与被拘留人员关押在一起,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在看守所的墙上竟然挂一牌子“法制教育学习班”。 2.强行洗脑,灌输诬蔑法轮功的谎言。 3.动员家人、亲朋进行所谓帮教,实际是精神折磨,精神迫害。张红英的女婿(看守所职工)被株连停职。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大法弟子潘序军、王新春、曹后存三人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流离失所近一年后,潘绪军被县“六一零”主任陈勇(已调至徐州邳州市任副市长)、李传忠(已遭报得癌症身亡)、孔令华 (沛县公安局)等公安警察绑架、关押、非法提审。 二零零二年八月底,六一零头目陈勇带领多名警察绑架了潘序军、王新春、曹后存,三人后被邪党法院秘密判重刑。潘序军被非法判九年,被劫持到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潘序军在狱中拒绝洗脑“转化”(放弃信仰),恶警指使的犯人辱骂毒打他,冬天往他的身上泼冷水;因他拒绝穿囚服,恶警指使犯人往他的衣服泼上油漆;潘序军还曾被犯人掐住脖颈几乎窒息。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流离失所期间被沛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审讯,九月六日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十七日被沛县伪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县公安局非法执行逮捕,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沛县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在江苏省洪泽湖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潘序军在狱中不放弃信仰,不配合邪恶,不穿囚衣,遭受恶警犯人的辱骂毒打,一分监区指导员胡居求经常指示恶人罗东升、贾良贵等用扫帚柄,板条暴打潘序军,长期遭受非人的折磨,为反迫害曾绝食八十多天。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间,洪泽湖监狱恶警多次以各种酷刑对法轮功学员施暴,各种恐吓、体罚、暴打、架着法轮功学员在地上拖着跑以及“严管”等。期间,一分监区恶警指导员胡居求经常指示恶人罗东升、贾良贵等用扫帚柄、板条等暴打和辱骂潘序军,致使潘序军双手肿如馒头。 由于长期的非法关押、残酷的折磨,潘序军的身体遭到极大的伤害。为反迫害,潘序军目前已绝食70多天,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 二零零八年及之前后几年中,为了争取炼功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潘绪军许多次遭犯人卞永生,贾良贵,董和银,陈在营和邱扎西顿毒打后迫害,淮阴籍犯人卞永生为阻止潘绪军炼功用扫帚把毒打潘绪军的右手,扫帚把被打坏,潘绪军的右手肿胀,淤血数日,手掌、手指全部淤血黑紫。徐州籍犯人陈在营许多次毒打潘绪军的手、脸、身体、把潘绪军打倒在地泼上水坐在潘绪军身上,掐脖子等。有六、七次使潘绪军几乎窒息,睢宁籍犯人邱扎西,一天晚上收工回宿舍时用拳打潘绪军胸部至心脏剧痛,好一会才缓过来,左耳当场被打穿孔。潘绪军要求做伤情检查,五监区指导员胡居求找狱政科故意安排了一名狱医政监狱医院做了个虚假的检查鉴定,想掩盖伤害事实。 五监区副教导员孔叔伟多次采用喷辣椒水(催泪瓦斯)、戴手铐、翻手高位背铐在车间的货架上几个小时等方式非法剥夺潘绪军炼功的权利 二零零八年二、三月份,五监区监区长穆孝成指使盗窃犯、重刑犯人(被判刑十六年)董和银对每天出工前讲真话,反迫害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大法弟子”的潘绪军用胶带封嘴,用平车内胎勒嘴,用手捂嘴,打骂等。潘绪军不为所动,天天喊,喊了一年半。穆孝成还指使犯人罗东升、陈林峰、靖丰等强行脱下潘绪军的棉衣棉裤,只留衬衣衬裤,穿上单身囚服,戴上手铐,为了不穿囚服,争取穿自己衣服的合法权利,潘绪军许多次遭犯人毒打,强行戴手铐。穆孝成还多次指使犯人用手铐剥夺潘绪军炼功的权利和自由,那段时间警察、犯人和手铐成了中共侵犯人权、宣扬暴力和恐怖、打击善良、破坏人类道德和正信的邪恶工具。 二零零八年底至二零零九年初(潘绪军绝食前后一段时间)五监区警察姚东亚值班期间,一次次的指使刑事犯人邱扎西、张磊、张中银等对无罪被关押、不配合站队报数的潘绪军抓住胳膊、上衣、腿脚等在地上拖至犯人队伍中,按在地上,有时犯人坐在潘绪军的身上,潘绪军几近窒息。 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五月,潘绪军绝食绝水一百天反迫害,要求洪泽湖监狱无罪释放。在此期间以及至十一月之前的九个月中,二监区监区长盛早才和五监区警察张元盛指使和教唆刑事犯人杨继伟、王辉、张瑞民、李东东、李君、祝清朋和刘栋等,对潘绪军进行了各种酷刑折磨,以迫使潘绪军放弃信仰自由,其中包括野蛮灌食,牙齿被医院监区长徐学兵用螺丝刀撬翻、撬折、撬松。毒打脸部,私设刑堂强行“洗脑”,多次连续多天不让睡觉(四、五天为一轮)、 犯人架着潘绪军在地上拖,在屋内转着圈拖、用凉水泼身,警察张元盛甚至灭绝人性的把潘绪军按到地上亲自往嘴里、鼻子里灌水多次,张元盛和犯人杨继伟用手搓潘绪军右耳剧痛致右耳严重水肿扭曲变形,晚上轮流值班的犯人杨继伟、王辉、张瑞民、李东东把绝食瘦弱脱相的潘绪军四肢绑在床上许多天,同时为了剥夺潘绪军的睡眠权利,杨继伟用方便面调料抹潘绪军的嘴,用针管往潘绪军的鼻孔,眼睛里注水,李东东用凉席上抽出的草棒捅潘绪军的鼻孔,警察盛早才用手按着潘绪军的头来回转动致使潘绪军颈椎伤残至今。 经过数月不间断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潘绪军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浑身乏力,血压低至43(正常为80-120),一段时间记忆丧失,连当天的事也不记得,心脏跳动微弱,摸不到心跳。 潘绪军身体受到极大摧残,严重伤残,极度虚弱,要求做伤情检查,监狱医院却做虚假鉴定来掩盖毒打、迫害事实。为了反迫害,潘绪军天天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大法弟子”,被用胶封嘴、用车内胎勒嘴、用手捂嘴、打骂等。但他依然天天喊,喊了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五月,潘绪军遭迫害和绝食反迫害经明慧网曝光后,迫害有所收敛。但警察张元盛为了在退休前能晋一级,多拿一些退休金、为了所谓的“转化成绩”,强迫极度虚弱的潘绪军站队、报数、穿囚服,经常在酒后用拳头打潘绪军的人中部位(就在监舍监控器的下面)故意让腿有些残疾髋关节僵硬强直的潘绪军每天二十多小时坐矮凳子且不准靠墙,不准睡觉,初冬天气往潘绪军脖子里灌水。邳州籍犯人张瑞民,沛县籍犯人祝清朋为了不让潘绪军睡觉就往棉鞋里、脖子里、棉衣里灌凉水,宿迁籍犯人王辉为了阻止潘绪军炼功,多次毒打潘绪军脸部致肿胀吐血。 二零一零年九、十月间,为阻止潘绪军炼功,医院监区教导员杜红军、副教导员姜兆远纵容并指使盐城籍犯人张建国殴打潘绪军脸部,将嘴打出血,强行脱掉已极其虚弱的潘绪军的棉衣换上囚服单衣。半个多小时后,才准许潘绪军不穿囚服改穿自己的衣服。 潘绪军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出狱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江苏省沛县“六一零”副主任燕宪勇、郑坚二人到潘绪军家骚扰,当时,潘绪军不在家。接着,二人又到潘绪军的妻子上班的地方骚扰。当天傍晚五点多,此二人又回到潘家骚扰,引来邻居观看。潘绪军不让他们进屋,在门外,向二人讲述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教人向善、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却遭恶人江氏和中共无理的血腥迫害,以及自己被洪泽湖监狱狱警残酷迫害致身体虚弱、颈椎、腰椎、心脏伤残,至今尚未恢复的事实,讲到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恶时,二人无言以对,约六点,二人悻悻离去。 迫害潘绪军的责任人有前沛县“六一零”负责人陈勇、郑建、张继周、江苏洪泽湖监狱洗脑班队长汤锦超、二分监区(现五监区)指导员胡居求(现调至狱政科)、犯人罗东升和贾良贵等。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下午二点多钟,江苏省沛县沛城派出所张灿等二、三名警察再次骚扰善良教师潘绪军和邻居,他们身穿警服,大声敲门,以走访为名进入居民家中,进行拍照、要户口本、查探邻居家私人信息,给居民带来不安和惊恐。 这次来的有一个是四月十三日晚上来的那个瘦高个男警(约二十多岁,当时他摆弄一只比火柴盒稍大的东西,然后固定在自己的左肩上,可能是摄像之类的仪器)。 二零一五年十月得知,江苏省沛县法轮功学员潘序军被非法关押在沛县看守所,已经五个月,沛县法院已非法开庭。 沛县法轮功学员潘序军被非法关押在沛县看守所,因坚持在监室炼功,被多名看守所警察用橡皮棍殴打,以致放风时,需要人抬着出去。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洪泽湖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潘绪军五年半冤狱期满,至今没有回家,被超期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也就是潘绪军应该刑满释放前的十天,洪泽湖监狱方面通知潘绪军的家人去见潘绪军。当时潘绪军已经躺在太平间里,有狱医拿出潘绪军的器官让他的家人看,说是我们已经鉴定潘绪军得了“脑溢血”死亡。当时潘绪军的家人都不接受这一说法,怀疑潘绪军被活摘器官杀害。监狱方面提出答应给潘绪军家人一些赔偿,一开始家人都不同意接受赔款,说要控告他们,后来监狱方面又通过潘绪军所在县、镇、村的干部与潘绪军的家人沟通协商,其实就是威胁利诱,逼迫潘绪军的家人同意接受赔款私了。 直到三个月后,潘绪军家人被迫接受了赔款私了,具体赔偿数字家人不愿意说,然后就火化了潘绪军的遗体,安葬在潘绪军所在村的墓地。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人身侮辱;
非法审讯;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提审;
摧残性灌食;
剥夺睡眠;
手铐/脚镣;
骚扰;
恶人举报;
看管/蹲坑;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地上拖;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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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省沛县地区区号 0516 邮编:221600
洪泽湖监狱洗脑班 队长: 汤锦超13815763168
沛县610恶警人员:陈勇 电话:15852228989
沛县六一零副主任:郑坚 电话:0516-89656589
张继洲 电话:13056267889
沛县六一零副主任:燕宪勇 手机:15351611839 电话:0516-89669257
江苏省沛县610办公室新号码:0516-68866230
江苏法制报地址:南京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 邮编:210036
新闻部:025-8626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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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部热线:025-86261512 86261511(传真)
沛县政法委书记张兴涛
张兴涛妻子郝新蕊的工作单位:江苏沛县职教中心
沛县法院刑庭庭长:章新古 手机 13626171039 89686296
助理审判员:欧阳红梅 13512579056
江苏省沛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章新古13626171039、13852026516宅0516-89617217办0516-89686296.原沛县法院刑庭庭长,住址:江苏省沛县汉城国际花苑小区2号楼。章新古妻甄昕是沛县第六中学教师,13952135050.章新古曾对韩书加、王桂兰、潘绪军、曹后存、王新春、踪训勇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章新古妻子 甄昕 沛县第六中学教师13952135050 0516-89617217(宅)邮编221600
章新古女儿 章淼 广州中山大学三年级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000 ) 广州中山大学电话020-84112828
警察张灿(女,20多岁)18136006359
沛城派出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城关路1号,邮编:221600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法院:
地址:江苏省沛县新城区沛公路4号,邮编221600
电话:0516-89652915、0516-89652913传真0516-89652912
书记兼院长杜君
江苏省沛县国保大队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新城区沛公路8号 邮编221600
领导人员:孙志强(大队长)张宗建(副大队长)孙震 李继亮 侯连魁
沛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新城区沛公路8号邮编221600
总机:0516-89622311 0516-89622312 0516-89633524 0516-89633514
张宗建(张中建,男,40多岁,沛县公安局国保,原沛城派出所民警)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新城区沛公路8号 邮编221600 手机:13852027765
家庭地址:江苏省沛县正阳南路紫荆花园小区7号楼2单元101室 邮编221600
妻子张莉:13775812006
工作单位:沛县供电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沛县歌风路7号邮编221600
沛县看守所0516-89632117、0516-89645080
副中队长吕新,手机:15862277899
东关社区张灿,手机:18136006359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邮政编码:223932
监狱电话0527-86478123;
狱政科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教改科0527-86478075、0527-86478076
心理矫治科孙运(男,约40岁,老家江苏睢宁县,原“教育监区”指导员,电话
0527-86478078)
狱政科:翟洪举(男,40多岁,科长,警号3207123,手机:13511790345 电话: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同时协助迫害者:
教改科曹新红:手机13611572127,女,40多岁,警号3207662;心理矫治科董立宝,男,约40岁,0527-86478078)
狱政科胡居求(男,30多岁,原五监区指导员。电话: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狱政科科长周生才:手机138528359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洪泽湖监狱(洪泽湖农场)
:
汤锦超,
张建国,
姜兆远,
杜红军,
胡居求,
罗东升,
贾良贵,
姚东亚,
穆孝成,
孔叔伟,
盛早才,
张元盛,
徐学兵
沛县公安局
:
张继洲,
孔令华,
张中建
沛县政法委
:
李荣启,
姜朝福
沛县610
:
李传忠,
陈勇,
燕宪勇,
郑坚
沛县法院
:
章新古
沛县初级中学
:
赵连勇,
闫成华,
季传民,
刘长虹,
王巧玲,
燕勇,
张洪兵,
鹿存军,
邱兆民,
赵呈斌,
高兴明,
刘小宁,
胡玉军
沛县看守所
沛县教育局
:
朱信义,
司云诗
沛城派出所
:
董立顶,
陈伟,
刘瑞琴,
张灿
沛县原湖屯(李集)乡政府大院
:
胥月华,
胡志明,
席凤波,
张亚,
李德义,
周保山,
章永光
沛城镇综治办
:
李学友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8日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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