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英
简介:
王秀英(Wang,Xiuying),
女 ,
五十多岁 ,
通辽市大法弟子,通辽市发电总厂退休职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王秀英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抄家四次,直接被抢走财物价值一万三千多元。 王秀英曾受到下列中共邪党部门的迫害:通辽市检察院、法院、科区公安分局、科区检察院、法院、刑警大队、国保大队、通辽市河西看守所、通辽市发电总厂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电厂退休办、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晚上九点左右,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巴图带领包吉里木图等六名警察,私闯民宅,进入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师父经文,并欲绑架王。在王的九十岁老母跪地苦苦哀求下才没有将王劫持。当时参加非法抄家的还有电厂公安处处长曹林、副处长姚友。他们临走时还威胁说“今天的事不准跟别人讲”。 二零零三年四月,全国非典爆发时,电厂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以查非典为名进入王的家,发现沙发上放一本《转法轮》,没说什么转身走了,当时王秀英不在家,到亲属家串门了,九十的老母和十三岁的侄女在家,还有一名同事潘晶梅下夜班后在王家休息。 第二天由建国乡派出所在白音太来村的一个王的亲属家强行把王绑架到建国乡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两个多小时,然后由电厂派出所警察把她绑架到电厂派出所,逼王交出《转法轮》,王拒不配合,三个小时后只好把王放了。与此同时曾三次砸门要闯入王家抄家。吓得九十岁老母和十三岁的侄女大哭。 二零零三年夏季某一天,电厂公安处副处长姚友,带领电厂公安处的工作人员,闯入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的哥哥家,强行把王绑架到电厂公安处,非法拘留二十个小时,期间电厂公安处姚友等三人劫持王,三次闯入王家非法抄家,同时受到通辽市科尔沁区610办公室主任崔连成、副主任邵军非法逼供,让其说出本厂法轮功学员丁丽艳的去向,持续时间是从头一天傍晚五点多钟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一点。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多钟,建国乡派出所一名警察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的亲属家,强行绑架王,当时外面有二十多个警察包围了王的亲属家,其中有王波、邵军、马英等,他们把王绑架到建国乡政府门口,下车时有四个警察连拖带拽的,王的一只脚在地上拖拉着,袜子都弄破了,脚后跟磨去一层皮,鲜血直流。 然后他们把王用手铐铐起来,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在建国乡政府关押了八个小时。半夜十一点多,由610的邵军等人用车把王劫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从亲属家到建国乡政府,再到科尔沁公安分局,王秀英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迫害法轮功有罪”等。 到公安分局以后,恶警逼迫王说出法轮功学员周金鹏的去向,王拒不配合,邵军等人气急败坏,半夜一点多钟将王劫持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王被绑架的同时,亲属家也被抄了家,其中有王放在亲属家的私人财物如下:复印机一台,价格七千五百元,计算机一台,价格一千五百元,三百八十元切纸刀一个,手机一部二百二十元,手提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一千七百元、其他电脑耗材价值二千元,还有《通辽真话》五十本、大法书一套二十多本。之后建国派出所的人又去王的亲属家,亲属家三千元现金不翼而飞,之后亲属去公安局要这笔钱,公安局推说不是他们拿的,说是临时工拿的。 在河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邵军使劲推王秀英,并叫其说出正在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周金鹏的去向,并引诱说:给你最后的机会,只要说出周金鹏的去向,立即放你出去,王说“你妄想”。在看守所期间王受到两次严重的迫害。第一次,看守所狱警王喜臣强迫王照像,王不配合,王喜臣抓住王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当时王的后脑勺上就撞起一个大包。第二次王波扛着照相机要给王照像,王秀英就说你要让我照像可以,但必须留下法轮功学员的形像。于是她盘腿打坐,单手立掌,这时王喜臣上去把王秀英从地上拽起,用皮鞋狠狠踢了王一脚,王的腿立即就青紫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河西看守所王被非法关押了九个月,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王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在此监狱,王度过了五年半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她每天被强行奴役十二至十四小时,并被包夹长期监控,言行受限。 有一次还被关禁闭,时间是二零零五年十月份,女子监狱强行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集体抗议不出工,狱警找来二十多名刑事犯强行拉走法轮功学员,这时王带头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等,监区长方真、教导员韩晓丽把王当作头关进禁闭室。禁闭室阴冷潮湿,只有一个褥子,没有被盖,每顿只让吃一个薄薄的玉米面窝窝头、一块咸菜,这样被关十五天,王出来时双脚肿的像馒头似的。 在中共打压法轮功的十三年中,王秀英的各位亲人也承受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当时王的九十岁的老母被警察恐吓威胁。王的独生儿子由于没有父亲,母亲又被非法关押,只好呆在舅舅家里。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王被绑架后第二天,王的妯娌(未修炼法轮功)也被绑架到河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天。家中的三千元现金还不翼而飞了(公安局的人说是建国派出所临时工拿的)。同时,王的儿子、侄女、侄子被绑架到科尔沁区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后当晚放回。王的哥哥被骗到科尔沁区公安分局被非法审讯后放回。王的嫂子去要被恶警劫走的一千七百元钱。恶警骗王秀英的嫂子说“王已承认那是法轮功的资金。”事实是他们根本没问王这笔钱的来由。在这期间,通辽市刑警队竟然找到王的婆婆、小姑子和小叔子及小叔子的岳父家搜查法轮功学员周金鹏的下落,电厂公安处副处长姚友到王的三侄女家非法追查法轮功学员丁丽艳的下落,多次的骚扰,致使王的多位亲人精神上受到恐吓威胁,身心受到了伤害,多年后,这个阴影都挥之不去。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下午四点多钟,通辽市科尔沁区国保大队一群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秀英的住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秀英与王立辉。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手机七部,手机卡、真相币,还将王秀英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一万六千元现金全抢走。 内蒙古通辽市王秀英,田双江与妻子赵洪娟,以及通辽市开鲁县邱海珠与妻子丛秀荣,邱海玉与妻子李景霞,这七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底被非法判刑,目前情况不清。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开鲁县法院同时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王秀英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有理有据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依法认定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几位,院方为他们配了两位律师,做的是有罪“辩护”。 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八年;邱海珠八年零六个月,丛秀荣判三缓五年;邱海玉四年,李景霞判三缓四年。田双江被非法判三年,赵洪娟取保。 王秀英向中级法院上诉,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犯罪。所谓“公诉人”声称判的太轻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八点五十分,在开鲁县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王秀英聘请的两位律师继续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其他几位没有律师。王秀英坚持自己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没有犯罪。 二零一六年一月法轮功学员王秀英仍被非法关押在通辽看守所。 现在通辽市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王秀英(七年)、季丽萍(七年)、郑金玲(七年)、徐娟(七年)、唐丽文(八年)。王丽霞被非法判六年刑期,非法关押在吉林省。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私闯民宅;
绑架未遂;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关小屋;
手铐/脚镣;
地上拖;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毒打/殴打;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关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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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3899.html#19928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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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西看守所
:
王喜臣
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
:
韩晓丽,
孙玉凤,
方珍,
倪荣香(融香)
通辽市610
:
崔连成
科尔沁区公安分局
:
刘巴图,
邵军
呼市女子监狱
科尔沁区公安分局
:
马英,
包吉里木图,
王波
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
康建伟,
肖梅
通辽市双泡子电厂
:
姚友,
曹林
建国乡派出所
建国乡政府
通辽市看守所
开鲁县法院
开鲁县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0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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