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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华


梁美华女士

简介:
梁美华
(Liang,Meihua), 女 , 73岁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大法弟子。原为南昌市华侨友谊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

梁美华,曾遭近十三年的冤狱迫害,遭受过种种酷刑摧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起残酷迫害。梁美华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而被绑架、遭警察殴打。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梁美华和所有法轮功学员一样,抱着向政府善意讲清真相的想法去北京上访,结果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劫持至某公安局。因善意劝告公安警察不要毒打好人,而被一警察上前当胸击打五、六拳,并把她双手反背在身后,上下反铐(飞机铐);然后手持一根约二寸粗、一米多长的木棍对她拳棍暴打。

她被连续毒打了两个多小时,双臂紫胀、僵硬、麻木、浑身青紫。当她制止此警察撕毁大法书时,该警察“噢”的一声恶吼,挥棍朝她头部猛击,她一低头,木棍即在她的脑后击起一个鹅蛋大的肿包。

此后梁美华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备受折磨。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南昌市禾草街派出所朱姓教导员及警察,强行闯入梁美华家非法抄家、绑架,将她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梁美华因要求无罪释放绝食,被恶警王俊征大队长将她双手分别铐在铁床架上,双脚用绳子捆紧、拉直,紧紧的固定绑在床架上;然后进行插管灌食,每天摧残三次,每次还强收手续费十元。灌完食后,双手、双脚仍被固定铐着,身下放个便盆大、小便,日夜不停的折磨,导致手、脚发紫、发麻。她指出这是残害生命时,灌食的警医徐校良说:死了,就象狗一样拖出去。

一年后,没达到“转化”她的目的,竟违法到期不释放梁美华回家。在延长迫害一个多月后,蓄意整她的黑材料,欲转南昌市劳教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当她拒绝在黑材料上签字时,恶警洪创华就命令犯人强抓住她的手按手印。当时参与迫害的还有曾庆智所长、余所长、吕秀英等。

二零零二年七月,东湖公安分局的恶警在劫持不到梁美华的情况下,竟将她的儿子(不是法轮功学员)绑架至看守所,并非法关押了一星期。

二零零二年底,禾草街派出所朱姓教导员伙同多名警察又一次非法闯入她家抄家,并把她绑架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梁美华绝食抗议,看守所的恶警舒某多次用高浓度的盐水进行野蛮强制灌食。有一次刚灌进去,苦咸的浓盐水即从口鼻中喷吐而出;恶警舒某、胡某要求护士再灌。当第二次强行灌浓盐水时,因咽喉、肠胃承受不住强烈的刺激,浓盐水又被急喷出来。灌食的整个过程中,她的嘴被张开的铁夹卡住,发不出声音,整个人气息微弱。在这种情况下,胡某置她的生死于不顾,继续恶狠狠地叫道:“灌!再灌!直到不喷出来为止。”好心的护士说:“这么善良的人,我下不了手,给她输液吧。”舒某还说:灌食出了问题,没有责任,所长签了字的。结果,她被他们折磨得气息奄奄,口鼻流血。

在看守所被迫害数月后,梁美华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枉判五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

大法弟子梁美华被长期罚站,每天十多小时,脚、腿肿胀,行走困难。后又继续折磨,不让睡觉,有时一天只让睡二个多小时。监视梁美华的犯人随意踢打辱骂,炎热的夏天关进小号,强制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长达四十二天之久。

在恶警钟云华的策划下,她从综合监区被调到严管二监区。劳动紧张时,每天早上五点四十五分起床后,要一直劳动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才能回监舍,她因此被迫害得吐血。后来警察何如把她交给两名“包夹”的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监管,进行体罚摧残。刑事犯洪娇更是对她随意污辱、打骂,逼她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分罚站,除中午、下午各十五分钟坐着吃饭外,一直站到晚上半夜十二点。当梁美华指出“这是体罚虐待,违反《监狱法》,你们无权体罚我,我不站”时,刑事犯人就对她大叫大骂,连扯带踢,有时手臂被抓出血迹,衣服也被扯破。

梁美华再次指出服刑人员殴打她人违反监规时,洪娇说:“你转化吧,我们都是照干部说的做,你告去吧!这都是干部允许的。”梁美华向李晖监狱长反映这些迫害事实时,李竟然说:“对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怎么做都可以”。

因长期站立,梁美华双脚背肿得象面包、皮肤黑紫,鞋子也无法穿进去;夏天还逼她在太阳暴晒下走“魔鬼队列”。

二零零七年夏天,女子监狱的陈姓教导员把她关进小号。狭小的号子里,便池紧挨床头,臭味难当。自她进去后,从未许打扫。里面蜘蛛成串,蚊子成群,屋顶一个大灯泡当头照着,刺人眼目。下午还要在烈日下的墙脚边“走队列”,每天虽然衣服湿透,恶警却不准她洗澡、换衣,浑身汗臭刺鼻。在梁美华的不断强烈要求下,直到四十二天以后,才被允许洗澡、换衣服;但只许每星期洗一次澡,换一次衣服。一直折磨到迫害期满回家那天,才从小号出来。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几名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闯入梁美华家。一进门就四处乱翻,有的警察很凶,一警察还抬脚踢人。
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平和的询问他们是谁?为什么闯入她家抄家?并指出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

最后,恶警们非法抢劫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和光盘等物;还将她家中一万多元的生活费掠走,甚至连两束莲花,一个莲花台灯也被抢走。当时在她家看书学法的七名法轮功学员也一同被绑架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位于江西南昌的新建县内)。

筷子巷派出所将她绑架至西湖公安分局,在分局刑侦大队进行刑讯逼供。其中一警察扬言:某某立了二等功(指刑讯逼供),只要不把人打死就没问题。当她戳穿这样做是违法时,他竟然说,反正她也不签字。

七月七日,大法弟子姜小燕和谢春楣被劫持到劳教所迫害;梁美华、江兰英至今(七月)仍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其它大法弟子已回到家中。

此次绑架事件的部份责任单位是: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筷子巷派出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蓼州街小区。

其实中共相关部门在此绑架发生之前,就已经对梁美华非法监视。四月三十日下午,蓼州街居委会两个女人到梁美华家敲门。梁美华当时并没开门;后来两人不停的敲门,并找借口骗开了门。

不久前,西湖公安分局恶警将所谓的“案子”移到西湖检察院,欲再次对梁美华非法判刑。后西湖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材料退回西湖公安分局,但西湖公安分局至今不放人。

梁美华的家人寻遍各个有关部门,希望他们能尽快无罪释放梁美华,可是南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610办主任李勇死死的卡住。梁美华如今(二零一零年四月)仍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法院对梁美华非法开庭,欲再次判刑迫害。当天法院内、外、楼上、楼下拉起了警戒线,警察、便衣严密把守,多辆警车待命。庭外有法轮功学员好几十人,还有身份不明的几个人,他们提着摄像机,对在场的法轮功学员摄像,还扬言通知各派出所来认人带走。

十点半开庭,梁美华决定自己为自己辩护。公诉人邓某宣读并出示所谓证据: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接群众举报,说梁美华家有人集会……公安、国保、“六一零”、派出所当即出动了十多人进梁美华家搜出了电脑、刻录机、光碟、大法书、真相资料、真相币等等。

对此,梁美华指出:第一,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你们十几个人闯进我家,没有一个人出示身份证件,你们犯了私闯民宅罪。

第二,你们没有任何证件,抢走了电脑、刻录机、光碟、大法书、真相资料、真相币等东西,我连看都没有看,你们是私闯民宅,犯抢劫罪。

第三,我被羁押在看守所快一年,你们犯超期羁押罪。

第四,你们有受害人的证据吗?没有犯罪客体,何罪之有?你们这是诬陷罪。我讲真相是做好人,是在救有缘人。

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五分钟后,公诉人拿出一叠所谓的证据,翻来翻去,半天也找不到,只好又重复将另外七个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笔录念一遍。

梁美华严厉的提醒他,你讲的时间太长,却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们是不是在犯罪?犯的什么罪?你知道吗?

公诉人无言以对,答非所问,七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笔录上面都没有签名。

这时,梁美华丈夫叫道:你们这些证据都没用,证据要三个人签字才有效,我在场你们都不叫我签字,废纸一张。

台上审判长恼怒了,到十二点宣布休庭。

二零一零年六月,西湖区法院非法将她枉判三年刑期,又一次将她劫持到省女子监狱。这一次,她又被安排在严管二监区。教导员廖秋花、警官张盈指使“包夹”的刑事犯人宋茹莎监视她,不准她与任何人接触、讲话。每天被强制劳动十四个多小时,晚上九点多钟回监舍后,不准洗澡,逼她去闷热不通风的活动室,强迫观看诽谤大法的造假录像,走队列、背监规。她严词拒绝,不予配合,就被从半夜十二点往后推延时间进行体罚,不许睡觉。

寒冷的冬天,北风刺骨,恶警将折磨她的地点从活动室改在毫无遮拦的走廊里,强制她“看书”、“写体会”、“走队列”。后来恶警张盈教唆包夹犯人宋茹莎,只要她书写“法轮功好”等内容的文章,就撕掉、重写;没按照恶警的要求,书写诽谤大法内容的文章,就被延长体罚时间。有一次她被通宵达旦地折磨,一分钟的觉都没睡上。很长时间她都是第二天凌晨二点以后才能睡觉,紧接着早上五点就起床。

在难熬的体罚时间里,不准闭眼、不准打瞌睡;稍一闭眼,就会招来值班犯人的厉声喝斥。有一次深夜,因过于困顿,多闭了几下眼睛,马上被坐在她身边盯着她的犯人宋茹莎猛打二拳。梁美华向监区有关人员反映后,狱方人员不但没惩罚,反而放纵、怂恿宋某;使宋某更加变本加厉的找借口殴打她。宋某还多次脱下脚上又脏又臭的袜子强行塞进梁美华的嘴里,不准她说“法轮大法好”;并且动辄就对她大声辱骂,随意逼她罚站、走队列。恶警廖秋花也怂恿、纵容刑事犯人迫害她,恶狠狠地教唆道:“她说‘法轮大法好’,你们就一起上!”

为了加重迫害,监狱教导员吴海涛擅自规定梁美华早上五点钟就起床,第二天凌晨三点才能休息。这种迫害持续数月后,竟丧失人性的逼她头天早上五点起床,第二天凌晨四点才能休息,每天仅睡一个小时,白天还要被强逼劳动十四个小时。

二零一一年大年夜,梁美华浑身发冷,头晕乏力。宋茹莎仍逼她走队列,后到医院测量体温,高烧三十八度,连打三针也没退烧。狱方仅让她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值班犯人就叫她起床,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走队列,说是廖教打电话交待的。

由于长期遭受迫害,梁美华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有几次坐在木凳上就失去知觉,摔倒在地上。因长期严重缺乏睡眠,眼睛极度疲劳,双目充血,除眼球是黑的、其余眼部全是血红色,视力模糊。还出现血压偏高、头晕、吐血等情况。在这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被逼完成超体力的劳动。

在这个充满暴戾、邪恶的黑窝里,梁美华最基本的人权全被非法剥夺,其家人按规定来探视多次都不允许见面。她年近九十岁的高龄老母,在拄着双拐行动不便的情况下,由家人护送前往,只求见她一面,却遭到冷酷的拒绝。恶警廖秋花、张盈当着梁美华的面把她递交的有关材料全部撕毁,唆使犯人查抄、抢走她书写的纸和笔。

江西女子监狱除了经常性的体罚虐待外,还多次实施恐怖的“攻坚”,对她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和迫害。教育科长刘爱珍经常用手指直逼着她的脸,大声辱骂,肆意进行人格污辱。有一次刘某竟挥舞着双拳,口中大骂着难以入耳的污秽脏话,冲向她:“我打你这……”,用伞把在她头上猛击了一下。刘爱珍还伙同张盈等违法整梁美华的黑材料,上报省检察院,企图加刑三年迫害。就在她出狱前几天,教导员游龙梅还把她关进小号迫害。

女子监狱无论采取什么残忍手段,变换什么迷惑人的方式,都没有达到“转化”梁美华的目的。刘爱珍假借出狱前的例行谈话,把梁美华骗进事前精心策划、布置好的房间(房间的墙壁上挂有“揭批×××”的条幅),企图拍摄构陷、造假的录像。刘爱珍还采取极其卑劣下流的手段,把梁美华在被迫害的神志不清时所写的“转化书”(梁美华在几天后意识清醒时,就已在监狱公开声明此“转化书”作废),制作成录像,用来欺骗其他法轮功学员;并扬言要上传到明慧网,以达到抹黑梁美华和摧垮她意志的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梁美华又被绑架。在送往医院的体检中,被查出肺部有问题,看守所拒收,当即被“保外”释放回家。然而,广润门派出所的相关责任人却一意孤行,伪造“证人”及“证据”,将梁美华的所谓“材料”送达检察院进行非法起诉,将于近日非法庭审。梁美华的家人已聘请正义律师,将出庭为她作无罪辩护。

西湖区法院在二零一四年五月上旬通知不予开庭,此案已结。但是二零一五年一月上旬,广润门派出所警察又来电话说是还要去西湖法院,并说已与「610」联系,如不去就批捕。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广润门派出所警察来电话称:上级“要求”年底清理有关案件,要梁美华去法院,欲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上旬,西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熊国华与筷子巷派出所警察王柳青又来梁美华家无辜骚扰。几天后,广润门派出所杨所长又来电话骚扰称:如不去法院“上级”要求批捕。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江西省南昌法轮功学员梁美华女士向最高检察院等部门邮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梁美华的邮政快递分别送往北京以下四个部门与个人: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梁美华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中午,买菜回家后,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广润门派出所陈宏浩等六个警察上门出示逮捕证,在家中绑架。目前,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上午十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梁美华女士。梁美华在庭上作了有力的无罪自辩。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门口站满了身着制服的警察,梁美华的七、八位家人及几位法轮功学员入庭旁听了庭审。庭审开始时,张姓审判长一度不准梁美华自辩,只能回答公诉人和审判长的提问。在庭审中途宣布休息时,梁美华的丈夫起身,指着公诉人大声说道:“你讲的这些都是捏造、诬蔑,你要为自己的话负责任的。”公诉人李淑梅(音)低头不语,快步溜走。

二零一六年四月,在南昌市“610”指使下,广润门派出所警察陈宏浩恶意诬陷梁美华,她又被西湖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后来于二零一九年出狱。出狱后,梁美华又被非法停发了养老金。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傍晚五点左右,家住南昌市桃花福田小区的法轮功学员谢春媚预备下楼倒垃圾,刚一开门,就从门外冲进来近二十个身着便衣或特警制服的人员,其中领头的是南昌市西湖区国保大队的队长万俊(音)。

这伙人进门后,就象土匪般四处翻抄,当万俊(音)要求谢春媚打开一上锁的橱门时,遭到谢春媚的拒绝,万俊竟暴力将身材瘦弱的谢春媚双手反扭,并用力强按在地上,导致谢春媚剧痛呼叫。当时在谢春媚家的法轮功学员梁美华和熊泉妹俩人当即大声抗议、阻止暴力殴打,却同样被其他人员施暴强按在地上。

经过近两小时的查抄,谢春媚家一片狼藉,大量的私人物品被劫掠:法轮功师父的法像1张,法轮功书籍75本,刊物66份,人民币1万元,U盘、SD卡和移动硬盘26个,电脑一台,打印机5台,切书机1台,装订机3台和若干耗材。当场还搜查了梁美华的背包,搜去了法轮功护身符11张、传单1份;从熊泉妹的背包中还搜去了法轮功书籍及刊物24本,光盘3张,《明慧传真》50张。后来,这伙人还分别到梁美华和熊泉妹的家中进行搜查,又搜去一些私人物品。

谢春媚等三人在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遭二十多个小时的讯问后,于第二天七月十九日晚被送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三人遭非法逮捕。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预备对谢春媚三人非法庭审,因故被延至下午两点半。当时,法院外面大雨滂沱,梁美华和谢春媚因疫情未到庭,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通过视频远程开庭,只有熊泉妹一人到庭。庭审时,法院没有通知梁美华和谢春媚的家人,剥夺了俩人家属的合法旁听权;熊泉妹的家人也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即使家人陈述担心熊泉妹的身体不支,申请能进入法庭旁听陪伴,也遭到法庭的拒绝。

庭审前,梁美华和谢春媚拒绝了法庭指定的援助律师,梁美华在视频中宣读了自己的无罪辩护书,从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等方面为自己作了全面的无罪辩护,过程中虽遭到法庭工作人员的多次打断,梁美华仍坚持宣读完了自辩词。

此次庭审主审法官刘玉芳,检察官何紫英。庭审约下午四点半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送达对法轮功学员谢春媚、梁美华、熊泉妹的非法判决书。谢春媚被枉判一年二个月刑期,勒索罚金五千元;梁美华被枉判二年八个月刑期,勒索罚金五千元;熊泉妹被枉判一年十个月刑期,勒索罚金三千元。后梁美华不服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被南昌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已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从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里,梁美华一直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由于当时本地处于新冠疫情高峰,看守所人满为患,梁美华一直睡在水泥地上。

由于梁美华多次拒绝服从监号牢头苛刻无理的惩罚手段,遭到牢头的恶意报复。有一回,牢头指桑骂槐大声辱骂她,勒令她起身,遭到梁美华拒绝后,监号里平时受牢头指使的四、五个充当打手的嫌犯就冲过去,强行拖拽她起身,其中一人拳击梁美华的前胸,另一人则殴打她的后背。

后来,管理监号的狱警却以“参与斗殴”为由,不分青红皂白,将梁美华居中、与两个嫌犯打手一起戴上三人连铐的脚镣。梁美华被分铐两边的嫌犯故意往两侧拉扯,造成她腿脚疼痛、根本无法正常行动。

二零二一年新年前的一天,牢头带领六名嫌犯,无端对梁美华进行群殴、拳打脚踢,七十多岁的梁美华老人被打倒在地。

看守所的两个所长经过查看监控摄像头,决定对打人者戴脚镣十天惩罚,并且对整个监号人员进行拆分调整到其它监号。牢头央求梁美华给所长说情,不要对监号人员进行调整。梁美华答道:我们法轮功修炼者是信仰真、善、忍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虽然挨了打,但我对你们没有任何的怨恨心。我可以去求情,但你们今后不要再如此对待其他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梁美华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在“入监队”被隔离关押了十五天,期间只给一点点米饭,没有任何的菜肴。因拒绝转化,后十天被剥夺洗漱。

后来,梁美华被关押到七大队。在该大队被关押迫害的还有南昌市的张莉、南昌县的陈雯、南城县的姚爱英等法轮功学员。

刚到七大队的第一天,梁美华就被强制罚站。白天在车间里从早上六点半站到下午六点;收工后在监室角落里站到半夜十二点。当时正值冬季,天寒地冻,梁美华身上只穿了薄棉袄和薄单裤,她被冻得全身发抖、僵硬。

第四天,狱警对梁美华训斥:给她三天时间,再不写“三书”转化,就要对她采取强硬措施。

后来,梁美华被强行拉拽到三楼一个偏僻的堆满货物的小仓库。在那里,七大队三警区的狱警钟某和凶残的包夹犯汪君(40岁左右),以及几个身材高大、专门充当打手的“防暴队”队员,用结实的粗帆布带将梁美华双手紧紧绑住,叫她站在一个木箱上;然后踢掉她脚下的木箱,将梁美华悬空吊挂在房梁上。

吊挂时,两个“防暴队”队员从两侧拽住梁美华,象荡秋千一样狠命地将她摇晃来摇晃去;汪君则将大量的风油精往梁美华的眼睛里喷倒;还有一犯人在一旁狠掐梁美华的肋骨。不知道熬过多少时间,帆布带断裂,梁美华被重重的摔出去十多米远,头部被重撞在水泥地上!

恶徒们跑过去,对梁美华咆哮吼叫:写不写(“三书”)?不写!那就再吊!就这样,梁美华又第二次被高高吊起,被重复着令人发指的酷刑摧残。这时,梁美华的双手已被勒出深深的血痕,双眼红肿不停流泪,整个人奄奄一息……

十多天后,梁美华出现咯血。女子监狱害怕担责,将她送到长征医院(省司法监管医院)检查,经专家医生确诊患有“隐蔽性肺结核”,需住院治疗。家人得知后,前往省女子监狱强烈要求办理保外就医,最终遭到监狱的无理拒绝。

一个月后,梁美华从长征医院返回,入住女子监狱内部医院。梁美华拒绝服药,被院方要求写下: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的“保证书”。一开始,同病房的其他三位病人害怕被传染。梁美华耐心解释:法轮大法是祛病健身的高德功法,炼功就可以消灭病菌,我的身体一定会康复的。

后来,梁美华坚持炼功,将书写的“法轮大法好”张贴在病房的墙面上。她还坚持向女子监狱的监狱长、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法院等部门书写真相信,陈述法轮功造福人类,自己讲真相救人合法无罪。

在女子监狱医院期间,梁美华始终被剥夺了会见权和打亲情电话的权利。

二零二二年十月底,经拍片检查,梁美华的肺部完全恢复正常。周围的人都见证了梁美华没有服药,坚持炼功就恢复身体健康的事实。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梁美华结束在女子监狱一年零三个月的关押迫害,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梁美华从江西省女子监狱刑满释放回家。

迫害类型:
罚站剥夺睡眠监视/跟踪打骂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抄家摧残性灌食四肢铐于床上加期(延期)/超期关押迫害亲属高强度超负荷劳动毒打/殴打关小号非法审讯铐在某处上洗脑/送洗脑班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罚款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非法起诉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戴脚镣/连体脚镣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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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北京警察群殴南昌女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信息如下: 南昌市公安局: 地址:南昌市凤凰中大道1866号 邮编:330038 局长:万秀奇 副局长:徐十斗、吁小平、李国华、梁捷、王伟、赵和平、 纪委书记:钟田力 政治部主任:张增和 国保大队长:陈文革13907050073 徐连根13879524598 卢显明13879514919 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99号 电话:0791—86383694 邮编:330009 局长:喻炜 政委:刘震 副局长:淦少平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严翊佳0791—86264258(宅)13807918596(手机)0791—86233437(办) 江西省女子监狱 刑事犯洪娇、宋茹莎 参与人 西湖法院邓炳根 西湖检察院宋某某 南昌市公安局总机:0791-8892000 南昌市公安局:0791-6772115;总机:0791-8892000 南昌市公安局长 胡焯:0791-8892001;13870809996 南昌市公安局副局长、610办主任李勇: 13907912837、办0791-8892007、0791-3858137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0791-6772115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筷子巷派出所 杨金平  所长:13707913908 张晓斌 副所长:13803518830 刘 峰 副所长:15007006688 刘 阳 副所长:13870053366 万小平 副所长:13907092251 派出所部份电话:0791-6637549;0791-6612977;0791-6627155 江西女子监狱部份恶警警号如下: 李晖3615012 王芬3615407 王娟3615361 王淑美3615316 陈莉3615211 李静3615039 南昌广润门派出所 副所长杨晓电话(小灵通)13870655611 (办公室)0791-86615060 南昌广润门派出所警察:陈宏浩手机:1597063443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市公安局总机: (+86 791)6772115<br>局长:涂建生0791-88892001办、6813363、13970887299<br>[南昌市国保大队]<br>大队长:张言(音)<br>国保警察: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 、卢显明13879514919 : 李勇
西湖区法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br>电话:079186788328、079186783341<br>院长雷虹
南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言(音)<br>国保人员: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卢显明13879514919
江西女子劳教所所长:喻全金,男,<br>副所长:宋波,女,手机13907090285,办8296345<br>大队长:洪创华、邱继梅<br>一大队:<br>姓名   性别 职务    警号    备注<br>邓 俭  男   副所长 3624002 迫害负责人<br>罗凤香 女   副所长 3624007<br>邱继敏 女   科长   3624022<br>王俊征 男   科长   3624008<br>石琼瑛 女   大队长 一大队恶警<br>蔡芳艳 女   大队长 3624057<br>袁丽明 女   中队长 3624087 2013年1月升指导员<br>谢世清 女   狱警   3624092 2013年1月升中队长<br>秦 莉  女   狱警   3624097<br>吴晓晖 女   中队长 3624103<br>陈蜀敏 女   狱警   3624044<br> : 洪创华
南昌市劳教所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博览路826号 邮编:330001<br>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电话: 0791-8218224<br>所长  宋波 电话:13907090285<br>副所长 邓俭<br>管理科科长 王俊征 电话:13979138336 <p>一大队恶警:<br>姓名  性别 职务   警号 备注<br>邓 俭  男  副所长 3624002 迫害负责人<br>罗凤香 女  副所长 3624007<br>邱继敏 女  科长   3624022<br>王俊征 男  科长   3624008<br>石琼瑛 女  大队长 一大队恶警<br>蔡芳艳 女  大队长 3624057<br>袁丽明 女  中队长 3624087 2013年1月任指导员<br>谢世清 女  狱警   3624092 2013年1月任中队长<br>秦  莉 女  狱警   3624097<br>吴晓晖 女  中队长 3624103<br>陈蜀敏 女  狱警   3624044<br>刘 花 女 医生     3624028<br>钟小兰 女 医生    3624041<br>丁 媛 女 医生     3624059 : 曾庆智徐校良王俊征吕秀英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江西女子监狱地址:江西省新建县江西女子监狱    邮编:310100<br>余小东(监狱长)电话:0791---3711687<br>李辉(副监狱长)电话:0791---3718728<br>钟云华(科长)138003511156<br>万敏英(教导员)0791-3718706<br>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前卫路1号,邮编330100<br>电话:0791-83751980<br>监狱长0791-83711687副监狱长0791-83718728副监狱长严玺(电话待查)科长钟云华13803511156教导员万敏英0791-83718706<br>监狱长:徐耀旺0791—83711687<br>副监狱长:唐江伟、严玺、韩红、钟云华、翟西红、谭春如、陈春如、艾芬、温向红、万雪香。<br> : 廖秋花张盈李辉钟艳华吴海涛刘爱珍游龙梅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西湖公安分局 : 熊国华
江西省女子监狱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前卫路1号(兴国路站台西面)<br>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916信箱<br>邮编:330100<br>电话:0791—83711658 0791—83751980 0791—83711612<p>监狱长:徐耀旺0791—83711687(办电)<br>副监狱长:万雪红<br>教育科负责人:甘警察,警号:3615044<br>教育改造科科长:胡睿华<br>监区长:万敏英<br>一监区:<br>教导员:丁婕<br>狱警:杨颖<br>帮教犯:欧阳凤英、宋茹沙<br>二监区:<br>教导员:刘慧 电话:18970058835<br>狱警:方婷婷(警号:3615522 电话:18070081273)<br>三监区:<br>狱警:吴静敏(迫害刘嫦娥)、陆嫒、丁险、肖叶<br>帮教犯:杨丽红、黄海珍、张岩梅、吴婷、李正红<br>六监区:<br>总负责人:甘爱莲(一把手)、崔冰(二把手)<br>教导员:陈莉(专管迫害法轮功)<br>书记:王芬<br>狱警:肖叶、叶某、胡佩燕、赵玉冰、刘玮<br>帮教犯:褚红梅、孝文婷、段静、邱明秀。<br>七监区:<br>总负责人、教导员:杨波<br>教导员:陈越<br>指导员:吴颖<br>大队长:王娟<br>副大队长:胡亮(迫害刘宝珍)、杜接娣<br>八监区:<br>教导员:李静、余慧芳<p>迫害田海英的相关责任人:<br>教导员:王湘<br>中队长:吴子蓉<br>狱警:田爽、胡林<br>迫害杨丹荷的相关责任人:<br>指导员:杜接娣、陈颖<br>狱警:吴颖、王宁、邹苑<br>帮教犯:刘云、叶春燕、李英、刘智华、金杰、<br>迫害江兰英的相关责任人:<br>指导员:吴露露<br>副教导员:张玲<br>狱警:张倩<br>帮教犯:罗雪梅、邹淑梅、董国娇、梁红、刘凌云、邬根美、陈先桂、周良琴<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三大队监管法轮功队长 吴静敏:13879140633<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三大队警察:<br>陆媛(1989年出生) 手机:15170035050 电话:86453185<br>丁险(1989年出生) 手机:15079036978 电话:83763336<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六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 赵玉冰(1989年出生):18607051777
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
南昌市广润门派出所 : 陈宏浩
西湖区检察院
南昌市中级法院
禾草街派出所
东湖区法院
西湖区国保大队
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刘家富13677919558<br>书记:欧阳海泉0791-83880669办、15907095555<br>常务副书记:熊绍群0791-83885136办、13807086668<br>[南昌市维稳办]主任:熊绍群13807086668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1日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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