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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波

简介:
李文波
(Li,Wenbo), 男 , 55岁 ,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古城村法轮功学员,普通农民。

李文波因修炼法轮功、修心向善,被非法劳教三年、超期关押四个月;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差点被折磨死在狱中。二零一五年六月,李文波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李文波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被晋宁县国保大队抓去,先是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接着于二月五日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才放回家,超期关押四个多月。晋宁县公安绑架、非法关押参与人员:固国胜、杨菊英、江永宁。

二零零五年二月六日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期间,李文波先后在四大队、一大队、三大队多次转队迫害。并遭到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等警察及“包夹”王磊、黄海东等恶人长期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刚到劳教所四大队时,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承认强加的各种罪名,拒绝劳教所提出的各种无理要求,警察及包夹每天早午晚集合点名时,就将我从屋子强行拖到「四合院」,当众掐脖子、打嘴巴、蒙嘴、按翻在地、用脚踢踩,还把我的双脚抬起,将头往下压等等酷刑手段进行折磨。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的右脚被踩伤后红肿发炎,高烧四十点五度,血常规化验白细胞高达二万七千,被送到医院抢救,劳教所连夜通知了家人,家人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不同意。家人走后,包夹人员李某某(云南禄劝人)、黄某某(云南禄劝人)不准炼功,也不准睡觉,掐李文波的脖子,打嘴巴,把我从床上扯到地上折磨,这种折磨持续了一个星期。李文波在食堂吃饭时经常被打的满口鲜血。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李文波眼睛被打伤,至今(二零零八年二月)未恢复,牙齿被打掉六颗,多次被打的睡觉只能坐着睡。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炼功时被「包夹」石怀林看见后,他就伙同其他犯人对李文波进行毒打,之后又拖到「四合院」门口,一群警察又继续拳打脚踢。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夹用封口胶将头和嘴封住,警察袁某某在一旁踢,一边说:「死啦?你蹬蹬脚!」大队长胡某某叫石某某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说「李文波自杀了!」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劳教所警察和包夹人员李某某等先在砖厂坯沟里打,后将李文波拖到排污沟中,用草席裹住头脸,不让看清,然后反复踢。再把李文波拖到砖窑旁泥塘里全身泡湿,把李文波推进刚出过砖,还有余火的窑里烘烤。直到左腿被烫起大面积的水泡之后,包夹人员才从窑中拖出来。包夹人员将李文波丢在手推车上,在高高低低的坯沟上颠簸,再用水把全身冲湿,然后在砖场的坯沟上吹北风(那天刮北风)。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某某和民管主任黄某某打的满口是鲜血,身上伤痕累累,不能躺下,只好坐着睡觉。

二零零六年,劳教所警戒科科长裘某某带着一群刚从警校毕业的新警察,曾三次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过去,醒来之后,那群新警察又继续毒打,裘某某还把土往李文波嘴里塞。打累了,就叫包夹人员继续打,把李文波踢的满口鲜血,才扬长而去。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里十二点,警察石某某伙同包夹人员把李文波打的满脸是血,满口牙齿松动。

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警察石某某带两个刚毕业的新警察打李文波。这一次李文波被打掉三颗门牙。另一个警察王某某过来帮忙,将李文波踢倒在地,他们才离去。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因收割机水箱散热器上有很多灰尘和泥,水温高,李文波跟带班队长马锐说:“用水冲洗干净后水温能降低一些。”马队长同意了,就让王队长和李文波等收割机开过来,张开顺看见李文波后就开始骂,并不准王队长跟他说话,接着就进行毒打。李文波被毒打致伤,要求做身体检查并作司法鉴定,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转到三大队,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转到一大队(李文波还经常被拉到厕所里暴打,被恶人把痰盂往头上倒)。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劳教期满,但是又被劳教所非法延期近四个月,直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队长武华祖带李文波回去。走进四合院大门口时,恶警队长赵子亮示意将李文波带进值班室,于是武华祖叫李文波进值班室,李文波误认要被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就没有听从他的安排。武华祖就扯住他的衣领把他摔翻在地,李文波手中喝水的玻璃瓶摔碎了,他坐在地上打坐抗议。武华祖把李文波按倒在碎玻璃的地上,李文波的右手臂因此被划出血。李文波还被非法超期关押四个多月,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回家。

在劳教所,李文波经常遭到毒打等折磨,参与迫害他的警察还有: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参与迫害他的恶人有:包夹学员王磊,包夹学员黄海东。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早上,几名穿便服的警察到李文波家,说昆阳派出所有个“案子”去核实一下,当时李文波开着自己的车到了昆阳派出所,他们把李文波带到副所长办公室,说了些其它的话,李文就说,如果没有什么事,就要回家了。

刚走到派出所大门口,就过来几个派出所的警察将李文波绑架,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就将李文波按倒在地,又绑回派出所。当天傍晚,送到晋宁看守所,几个小时后,派出所通知家人办理取保候审,将李文波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昆阳派出所警察到李文波家找人,李文波不在家,就给他妻子打电话,让李文波回家,说派出所找。当天下午四点,李文波回家后,问有什么事,说晋宁县检察院找有事,李文波就跟着他们到了检察院。

检察院人员拿出一封信,这封信就是李文波之前写的《给晋宁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派出所的警察就拿着逮捕证宣读。宣读完后,将李文波绑架,过程中,把李文波的裤脚撕烂,还给戴了手铐,送到晋宁县看守所。因李文波拒绝所有的检查,一直呆在看守所的值班室。

第二天早上,有十多个警察围着,按住,检查身体,把李文波投进号房。

在看守所号房里,李文波坚持不穿所服,天天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学法、炼功、发正念,也拒绝参加看守所安排的劳动。在看守所时,昆明市检察院的朱琳来非法提审,问那封信是否是李文波写的。

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一个多月的时候,李文波在放风场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守所的警察李天泽给戴脚镣,李天泽用膝盖跪在李文波脖子上,叫嚣说:“老子早就想收拾你了!”

李文波的颈部因此十分疼痛,绝食抗议,有十多天没有吃东西,看守所的医生每天给检查身体。李文波要求去外面的医院体检身体。约十多天后,李文波被带到晋宁县人民医院检查身体,但是检查报告却没有给看,警察只说没有事。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到晋宁县法院对李文波非法开庭。早上把李文波从看守所带到晋宁县法院。下车后,李文波拒绝去法庭,法警就强行拖拽,过程中,李文波的大腿被踩伤,裤子被拉脱,内裤被拖破,鞋子被脱掉。昆明市检察院的朱琳看到后,过来问明情况,叫法警把李文波的手铐解开。

到法庭后,为李文波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半小时后才到。李文波在法庭上讲了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残酷,李文波一直盘着腿,也没有理会公诉机关和审判长的对话,只是当律师为李文波做“有罪辩护”的时候,李文波对律师说:“你应该坐在公诉人位置,而不应该坐在律师的位置!”

整个开庭过程还没有等待律师的时间长,草草走过场后,就又将李文波送回了看守所。当天法庭的旁听席上一个人都没有,也没有亲属,李文波家离晋宁县法院走路五分钟,肯定是没有通知家属的秘密开庭。

之后,李文波收到了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57号判决,非法判刑五年。李文波不签字,因此没有给判决书。这次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杨捷,李锬,书记员段云萍。

李文波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但是云南省高级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云高刑终字1862号(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审判长杨海波,审判员王涛,代理审判员王振际,书记员包媛萍。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李文波被转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当天被送到监狱的医院检查身体,李文波盘腿坐在医院门口犯人(监督岗)的凳子上发正念,监督岗和其他几个犯人就过来,把李文波的腿掰开,整个人按在地上。八监区副监区长游天发打电话给监狱防暴队将李文波送到八监区。李文波拒绝穿囚服,犯人李寿军(监督岗)等四名犯人就将李文波按在地上,并强行剥去衣服,换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议,(监督岗)犯人用封口胶布将李文波的口封住,八监区副监区长叶清一脚踢在李文波的脸上,踢得李文波满口鲜血。随后,把李文波拖到严管室。为掩盖其恶行,在胶布条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李文波绝食抗议,一个星期后,监狱教育科的警察来找李文波谈话,让认罪,这样能少受点罪。李文波说没有罪,并给他讲了大法的美好。几天后,李文波就被调到了犯人住的三楼和监督岗住一间,入监后,就拒绝监狱安排的生产劳动,只干一些公益劳动,每天犯人出监劳动后,就在监舍里,活动范围是三楼到五楼,在图书室找书看,并打扫三楼的厕所卫生。李文波坚持炼功,一天深夜,犯人已经睡了,犯人李寿军(同时担任监区大组长,也当李文波的“包夹”)指使其他包夹犯人在李文波盘腿时用大的透明胶布将腿捆起来,将李文波头朝地,脚朝天按在地上,并问是否还炼功,把李文波的头皮都磨破了。后来他们又将被捆着的李文波拖到一楼监室的大门口,用脚踢,跺胸口,直到快天亮要打起床铃的时候,李文波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给松开,回到三楼我住的监室,李文波已被折磨了一晚,浑身疼痛,头皮磨破。当天下午,副监区长找李文波谈话,问了这件事,李文波如实的向他反映了,他只是给换了包夹人员,并未处分施暴的犯人。在监狱时,李文波坚持炼功,所以基本都被关在隔离室内,被两副手铐两副脚镣固定在隔离室的铁栏杆上。人坐在坑里,手被揪起,吊铐在斜后上方铁栏杆上,脚被拉伸,用两副脚镣分别固定在五十厘米高的斜前上方石坎上。为了不让盘腿炼功,还用铁链子把脚镣拉直,固定在更远处,每天除吃饭和上厕所外,二十四小时都被铐着,之后随着李文波的申请和要求,才又以打扫卫生等为由放下来。自从到了云南省第一监狱后,监狱不准李文波与别人接触,不准与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视。在监狱的几年,家人到监狱只会见过两次,李文波被迫害住在医院病危的时候,监狱通知家人去看了几次。有一回,监狱八监区的教导员对李文波说:“你必须先认罪,才可以谈话。” 李文波说:“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我也不知道国家取缔法轮功到底有什么依据。我看不出真善忍哪里不好。希望你能告诉我。”指导员李某某告诉李文波:“上面规定,只要炼法轮功,就给他吊起来。”一次是李文波在隔离室,包夹犯人高有红(音)不让上厕所,使小便解在裤裆里,而另外一个包夹找来了棉絮,撕棉絮给垫在裤裆里,当尿布用。第二天,有人反映给了指导员,指导员专门来告诉高有红(音),以后上厕所,要给李文波放下来。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要回家的当天,犯人李寿军也堵着李文波,按翻在地,当天值班的警察也过来踹了两脚。由于反复迫害,李文波一个健康的人,出现了严重的消化道疾病。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被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诊断,昆明市延安医院确诊为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可能),失血性贫血,十二指肠梗阻并胃潴留,反流性食管炎。出狱一年多,通过炼法轮功功法才基本恢复。

二零一八年年初,李文波在月山小区居民委员会院内见到了污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李文波写信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及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以及自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因坚持信仰遭受到的中共劳教、判刑的迫害经历,指出展板所展示的内容与真实的法轮功不符,纯属污蔑、诋毁,展出这样的展板是误导所有看展板的群众,对他人不负责任,要求撤除所有这类展板。李文波将信逐层递交到月山小区、古城村村委会、昆阳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晋宁区政府信访局接待大厅。同年一月份李文波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去生产队开户代会时,古城村委会二组小组长说村委会对二组罚款两万多元钱,其中有一万多的罚款是因为李文波炼法轮功扣的,让二组所有的人分摊这一万多元钱,这笔钱已经由村委会拨给二组的钱中扣除了。李文波找到二组组长及村委会人员问及此事,得到的回答是「上面」叫做的。针对此事,李文波又写了一封给村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信,讲述了这一行为的非法性,并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给自身、给家庭带来的美好,以及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和这个所谓的「上面」究竟是甚么。李文波也将信逐层递交给相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李文波接到昆阳派出所的电话,让他第二天去派出所一趟,第二天一早李文波和他的母亲到了派出所,到了那儿,警察把老母亲扣留在派出所,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及昆阳派出所警察劫持李文波到他家中非法抄家,并将他送到晋宁县昆阳看守所非法关押,而所谓「罪证」,就是李文波写的这两封信。在晋宁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李文波身体状况又出现严重反复,经医院诊断胃出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看守所怕担责任,晋宁公安分局将李文波转为监视居住,即取保候审,这次李文波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

二零一九年四月初,李文波接到了西山区检察院对他的起诉书,西检公诉刑诉[2019]48号,预谋以李文波去年给晋宁公、检、法及月山小区的信以及给村委会的信为由,对他迫害,并将起诉移交给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起诉书上的检察员是旷莒丹,时间是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近日,昆明市晋宁区法轮功学员李文波接到了西山区法院的传票,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将在西山区法院第七号庭开庭,审判员是邓睿(办公室电话:0871-68109366),书记员是唐紫碧。

五月十六日,晋宁县昆阳镇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其中一名姓周(手机号:13577046067)在晋宁县法院门口碰到李文波后,就问他是不是上明慧网。

五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半,晋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洪(音,电话:13708721157)打电话叫李文波去古城村委会,李文波到了那里,除了杨洪之外,还有两个女的,三人均穿便衣。李文波问这两个女的是什么人,杨洪说是他的领导,问叫什么名字,杨洪不说,叫不要问。杨洪就问李文波是不是上明慧了,然后又问李文波开庭的时候他要带多少人去(旁听),李文波看到当时三人录了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李文波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七号庭被非法开庭,前后近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判。(审判长邓睿,人民陪审员阳乔玉、张爱华,书记员唐紫碧)开庭前打电话给李文波的律师只许带五个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七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判决书,对他非法判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还要销毁从他家中搜走的私人书籍及材料。李文波当即表示要上诉,要求改判无罪,依法启动国家赔偿,并追究所有参与人员在此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古城村法轮功学员李文波遭警察绑架、抄家。当天下午3时左右,20多警察闯入李文波母亲家,其中四个警察把戴着手銬、脚镣的李文波拖进来,扔在地上,然后非法抄了所有房间,很多大法书籍、两台打印机、手提电脑、切刀、打印纸、上网设备,及私人物品被抢走。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李文波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正在上诉。

这是李文波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其上诉还没有得到二审裁定时,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绑架后,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李文波被西山区法院开庭,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非法关押在一监区。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李文波,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经常反胃,有时还吐血,二零二一年一月因情况严重,被送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经诊断患有高位肠梗阻、胃肠道出血等疾病。李文波向监狱要求保外就医,并提出控告。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毒打/殴打推往火堆里烧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威胁/恐吓其它酷刑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关铁笼子手铐/脚镣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监视/跟踪推、掰、撅人为窒息“死揣”“飞”(“喷气式”)逼迫放弃信仰剥夺睡眠严管长时间吊拷铐在某处上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禁止学员相互说话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绑架/劫持抄家非法起诉骚扰电话监控诱骗/利诱勒索钱财交保证金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审讯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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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波遭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摧残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通信信箱:昆明市六十二号信箱(主要是写给狱中服刑人员用的) 邮编:650216 电话:0871-63834211 政治处宣传教育科:0871-63834015 监狱邪党副书记、政委:施锦峰 副监狱长:丁鹏翔 副监狱长:李晔 生活卫生装备科科长:王坤 教育改造科科长:舒家红 监狱医院副院长:邓兴勇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省一监警察:叶浩,男,40多岁,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省一监狱狱侦科长:谌波,男,40来岁,监狱六一零副主任,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是监狱行政上直接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警察。 ◎省一监狱侦科副科长:陈波,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是监狱行政上直接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警察。 ◎省一监教育科副科长:李志全,男,30多岁,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亲自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配合地方“六一零”搞“转化学习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省一监警察:曾念楠,男,50多岁,先后在八监区、三监区专管法轮功的狱警,现在教育科专门负责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工作,是死心塌地的追随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二零零七年两次伙同地方六一零、公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转化洗脑迫害。 ◎省一监一监区副监区长:赵凡,男,30多岁,指使迫害侯发勇等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省一监一监区副监区长:王昆,男,30岁左右。 ◎省一监八监区狱警队长:尤天发,男,40岁左右。 ◎省一监八监区五分监区长:吕超,男,40多岁,现任指导员。 ◎省一监八监区七分监区长:徐颜能,男,40多岁。具体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包远近迫害的恶警。 ◎省一监五监区五中队中队长:李鹏:男,30多岁。 ◎省一监三监区专管法轮功的警察:唐云峰,男,40多岁。 ◎省一监三监区七中队长:杨志,男,20多岁。 ◎省一监其他警察:田稳联、兰瑞志、肖洪伟、许云、陈必雷、苏非;集训监区中队长:峗玉群。 昆阳派出所: 电话:87167892201、87167802831 原所长冯远亮 警察晏欢 周姓警察13577046067(2009年参与迫害李文波) 警察13354635159 晋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杨洪(音)13708721157 云南省高级法院: 原副院长田成有18987299917(现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立案庭庭长童晓宁18987182839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审委会专职委员姚磊13708895079 审委会专职委员蔡顺斌13888512933 审委会专职委员方晨石13888512251 刑二庭副庭长李兴虎13678791159 杨越15987105620 看守所位于晋宁县昆阳镇 晋宁县公安局: 局长警号:078882 副局长警号:078632 昆阳镇派出所电话:0871─7892201 办案人电话:13354635159 参与办案警察:孙伟 所长冯远亮警号:017853 警察晏欢警号:017885 晋宁县区委书记:傅希 13888705575 办公室:0871-67802860 67802860 主任韩玉龙:13987556038 王 敏:13908800418 13908800418 区政法委书记韩玉光:13708494794 办公室主任高云燕:13888501815 投诉电话:67802804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邮编:650216 区号:0871 办公室电话:3834000 值班室电话:3834110 传真:3834333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张奕贵 监狱长 3834001 13308802211 刘思源 政委 3834002 13308802212 何绍平 纪委书记 3834004 13308802214 胡军 男,50多岁, 副监狱长, 是监一监“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者。    3834007 13308802217 李金昆 副监狱长 3834008 13308802218 沈浩 副政委  3834393 13308802210 和迎久 副监狱长  3834163 1580885003 叶浩 副监狱长    3834006 13888163058 丁永忠 副监狱长    3834003 13888332036 邓洪 政治处主任   3834005 13116266526 董家庚 总工程师    3834009 13577081650 段宏 工会主席    3834010 13888584139 代利斌 办公室主任   3834088 13888574684 曹红芳 办公室副主任  3834133 13888991159 直接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谌波:男40来岁,狱侦科长,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陈波:狱侦科副科长、610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的恶警,省一监对法轮功进行的迫害都上他有直接关系。 李志全:男,30多岁,教育科副科长,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曾念楠:男,50多岁,先后在八监区、三监区专管法轮功的狱警,现在教育科专门负责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工作,是死心塌地的追随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胡维丹:男,40多岁,八监区监区长 尤天发:男、30多岁,八监区管教队长,专管法轮功的恶警。 范建波:男,30多岁,八监区管教队长,专管法轮功的恶警。 史龙,男,30多岁,副监区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劳教所)地址:楚雄州禄丰县大平坝乡<br>邮编:650102;区号:0878<br>地址:罗茨镇大平坝405信箱<br>管理科:0878-4861122,六大队电话:0878-4861043<br>所长 班志刚 01186-878-4861077<br>副所长 白会忠<br>政委 陈培棋 01186-878-4861076<p>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普顺元、罗仲武、苏家山、何正朝;劳教人员:邓四红、李绍兵。<br> : 张开顺石怀林裘开明李武黄海东李朝雷陈迎松袁向军胡文昌武华祖
晋宁县看守所 : 李天泽
云南省第一监狱云南省第一监狱 <br>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62号信箱;<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郊王大桥光明路1008号 邮编650216<br>区号:0871 <br>办公室0871-63834000值班室63834110传真63834333<br>监狱长杨国栋13987795189、15987195189办63837001、<br>政委刘思源13808700986办63834002<br>副监狱长:<br>李金昆13888224175、13308802218办63834008(兼总经理)<br>马春宏13888580777办63834007<br>周诏英13888373258办63834393<br>和迎久15808850003办63834163<br>丁永忠13888590125、13888332036办63834003<br>副政委 李晔13700627776办63834770<br>纪委书记 邓洪15912513166、13116266526办63834005<br>政治处主任 聂海燕13708452027办63834004<br>工会主席 段宏13888584139办63834010<br>副总经理 胡云海13888549636办63834006<br>办公室副主任:普明辉13808739909办63834133王慧敏18787178978办63834112<p>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br>何绍平 纪委书记 3834004 13308802214 <br>胡军 副监狱长 3834007 13308802217 <br>沈浩 副政委 3834393 13308802210 <br>叶浩 副监狱长 3834006 13888163058 <br>董家庚 总工程师 3834009 13577081650 <br>代利斌 办公室主任 3834088 13888574684 <br>曹红芳 办公室副主任 3834133 13888991159 <p>集训监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警有:<br>王昆:男,30岁左右,副监区长,后任教导员。<br>峗玉群:男,30多岁,中队长。<br>赵凡:男,30多岁,副监区长。<br>赵静:男,30多岁,恶警。<br>方昆:男,30多岁,恶警。<br>马某某:男,30多岁,恶警。 : 叶清尤天发李寿军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杨晓萍李锬杨捷段云萍(云平)
晋宁县公安局局长:韩玉龙0871-67802806<br>局长室侯:晓水0871-67802806<br>副局长:吕智宏,电话:13708467662<br>国保主任:杨菊英、江永宁、李跃春 : 江永宁固国胜杨菊英
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昆明市检察院 : 朱林
晋宁县法院
宾川县公安局 : 杨洪
晋宁县政法委书记:韩玉龙 ,电话:13987656038<br>办公室主任:韩玉光, 电话:13708494794<br>政法委610主任:王敏0871-67892345.,67807103,13908800418.<br>「610」人员:伏泽波15912470658、高云燕 13888501815 : 王敏
云南省高级法院 : 杨海波王涛王振际包媛萍
西山区法院地址:昆明市兴苑路,邮编650100<br>电话:0871-68181782、0871-68182205 : 邓睿阳乔玉张爱华唐紫碧
晋宁县昆阳镇派出所昆阳镇派出所  电话:0871─7892201<br>所长冯远亮警号:017853<br>警察晏欢警号:017885
西山区检察院地址:昆明市马街北路11号,邮编650100<br>电话:0871-68182826、0871-68192000传真0871-68182826<br>此案承办检察官:高娟、祁溪 : 旷莒丹
晋宁县昆阳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8日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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