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彩华
酷刑演示:用臭袜子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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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娄彩华(Lou,Caihua),
女 ,
年龄未知 ,
凌源北的法轮功学员,原为凌钢医院护士,居住在大桥鑫泰小区三楼。二零零零年,娄彩华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遭遇恶警绑架,被揪着头发拖上警车,遭野蛮殴打。之后娄彩华被非法劳教三年,其丈夫花了三万多元上下打点,费尽周折,三个月后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将其营救回家。此案的直接参与单位是凌源市公安局和凌源市红山派出所(原凌钢公安处),直接责任人是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付延龄。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三点,国保大队长王桂林、陈志等人带领一群警察以楼下自来水漏水为幌子骗开房门绑架了在鑫泰小区居住的大法弟子娄彩华,笔记本计算机和打印机等物品被抄走。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娄彩华问所有参与者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公民,无论她具什么样的身份或是否犯罪,她是否有请律师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无论她具什么样的身份或是否犯罪,她有没有帮别人请律师的权利,无论被他帮助的人是否犯罪或具什么样身份?”那些“司法”人员回答却是:“这个我们说的也不算,我们得回去研究。”因此娄彩华拒绝回答他们的任何审问,因为他们的审问本身就是非法的。 就这样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娄彩华被非法判刑六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非法监禁的六年里,娄彩华承受了巨大的身心折磨。 辽宁女子监狱十监区大队长安蕊曾指使犯人王井艳、沈晓丽、张宝珍折磨娄彩华,说只要娄彩华胳膊、腿不折就行……这几个恶人在恶警的授权下,把娄彩华的床单撕成一条一条的,然后把娄彩华绑在暖气上,让她站不起,蹲不下,拿脏抹布堵嘴,给她隔离20天,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只给早上喝一口粥。 娄彩华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监区三分队,因不放弃信仰,而被恶警张艳茹指使的犯人号头陈凤云、号子及其他犯人疯狂殴打,打的她满身是伤,浑身没有一点好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犯人号头陈凤云,迫害大法学员狠毒,还用穿过的臭袜子堵娄彩华的嘴。恶警张艳茹还将娄彩华丈夫要给娄彩华存的六百元钱贪污了,娄彩华丈夫为了娄彩华在狱中少遭罪,还给了恶警张艳茹二千元钱。娄彩华现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还在狱中受迫害。 在娄彩华即将出狱时(2012),由凌源市法院和朝阳市中法下发的非法判决书和裁定书被当时主管三小队的队长孙蕊搜走,说等她回家时会给她,后来管教科长崔杰问要这个干什么,娄彩华说这是对我非法判刑的证据,我申诉要用的。等到娄彩华历经六年迫害回家时,她们以种种借口拒绝把判决书给她,说锁在橱里了等等原因。 回家那天,拖到十点多还没有放娄彩华出监狱大门,家人在门外已经等了几个小时,后来说监狱不允许把判决书给她,临近中午,才放娄彩华出来,最终也没有给她那个非法的判决书和非法的裁定书。 朝阳市公安局及“610”指使下属绑架朝阳市内30多名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现各县区已有近百人遭绑架。据悉,是辽宁省下令抓捕的诉江公民,朝阳市有9人是因帮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请律师,被电话监控而视为所谓重点。 凌源市:绑架的有王凤英、郜玉娟、齐晓燕、刘殿元、刘信、张庆泰、裴素琴、李雨林、郜玉敏。于慧雯、曹女士、吕女士、贾丽英、毛永春夫妇、赖彩君、娄彩华。马岩华、乔艳华、赵国军、郭凤贤、程光辉。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凌源市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裴素琴、李雨林、大刘、曹女士、吕女士、贾丽英、赖彩芹、娄彩华、程光辉已回家。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吊绑/吊瓶;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
逼迫放弃信仰;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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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市公安局
:
付延龄
凌源市公安局
:
陈志,
王桂林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王井艳,
张宝珍,
沈晓丽,
陈风云,
张艳茹,
孙蕊
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
安蕊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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