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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芬

简介:
张友芬
(Zhang,Youfen),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广州大法弟子,后为加拿大居民。

在修炼前,张友芬被疾病折磨得生活几乎难以自理。经朋友介绍,1996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上的疾病都消失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健康人。

1999年7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诽谤法轮功。单位领导多次迫张友芬交出大法书籍,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都被张友芬拒绝了。为此单位领导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公安找张友芬,登记、注册、恐吓。

2000年6月29日上午张友芬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时,接待人员一看是为法轮功上访的,马上就把张友芬扣押下来,随押送到广东省驻京办事处。在地下室的门口张友芬遭到了非法搜身、登记、罚站,然后投入地下室。失去人身自由,不能和家人联系。地下室门口昼夜有人把守,连去洗手间都得先报告,得到许可后方能出去一人。

7月的北京天气很炎热,在这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内关押了32名女大法弟子,其中有一个母亲还带着一个6岁的小女孩。就这样被关了4天4夜,第5天又坐火车被押送回广州。然后又被押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被非法关押了48小时。由于张友芬不写“保证书”,在派出所还坚持炼功,派出所就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将张友芬送进了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警察让刑事犯人非法搜身,没收张友芬的物品和900度的眼镜,让光着脚走进拘留仓。家人不能探视。拘留所除了强迫进行繁重的手工劳动外,还让刑事犯人对进行所谓的教育。在被拘留期间,警察又强迫张友芬孩子交了2000元罚款,并抄了家。

警察还搞株连迫害,通知了张友芬先生的单位。当张友芬被拘留后,先生单位现任的三位领导就找他谈话,并强迫他在支部会上作检讨和写书面检讨材料,要他表态与张友芬划清界线。张友芬先生不修炼,也知道张友芬不会放弃修炼,所以在压力下他只好提出和张友芬离婚。

张友芬来到加拿大后,中国警察还恐吓她的孩子说:“你妈回来肯定要送去劳教。”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也常去家检查,看张友芬是否回来了。张友芬先生的生活受到骚扰,单位领导又逼他,所以他被迫向法院提出起诉,理由就是张友芬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功,法院由此而作了判决。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非法罚款逼迫放弃信仰威胁/恐吓打骂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加拿大居民自述炼功受益及在大陆因炼功而受迫害的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待查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08年3月4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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