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世香
简介:
蒋世香(Jiang,Shixiang),
女 ,
43岁 ,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建设公司材料分公司塑凝剂厂职工。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某、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 专案组事先开好了传唤证、搜查证,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多对大法学员分头同时绑架。马咏雁、蒋世香是直接从工作地点绑架的。恶警非法抄走蒋世香的私人电脑,私人电话,大法书,几本《九评共产党》,随身携带的存摺、钱包被一同抢走。约十二点,四名大法学员先后被关押到金昌市戒毒所,被连续四十八小时讯问逼供,诱供。 专案组分班轮流看管大法学员,剥夺睡眠,轮番诱供,马咏雁多次抗议后深夜三点多才让睡觉。蒋世香不配合邪恶,被邢富强踢了一脚。李新华强行拔法轮功学员的头发用小袋装起来。他们还企图逼迫戴着手铐的学员滚手印(没有得逞)。二恶警抓着法轮功学员强迫拍照。 十一月一日上午近十二点,李新华、代保吉等将马咏雁,蒋世香非法押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一月五日,蒋世香因为不站队、不报数,被女管教邹斌、男管教朱、熊围起来毒打,拖到监室外角落又被邹斌一顿猛踢,踢至休克。蒋世香腰部受伤,疼的站不起来。 十一月八日,邹斌让蒋世香收拾东西,说家人在外面接她回家。结果被李新华,刘成业秘密骗到永昌县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肃金昌市发生了四起绑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参与,金昌市国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龙首分局国保科五个单位实施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目前,已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咏雁、蒋世香、黄欣兰、李玉瑞。其中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点被绑架的,蒋世香已经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午一点左右,甘肃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其他两名警察及单位综合治安管理室工作人员到法轮功学员蒋世香家敲门骚扰。杨彦军等人借口参观一下房间,在各屋查看、摄像,蒋世香请他们不要再无理骚扰。杨彦军说这是他们的工作。坐了一会儿,他们就走了。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剥夺睡眠;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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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和电话: 动力厂邪党书记: 包京跃 手机号:13830599658 动力厂主任:晏志文 0935-3990441 综治办: 孙新民 0935__8813058 车间主任: 陈泽 13884513808 车间邪党书记: 乔海伦 13993560978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政法委
永昌县公安局
:
李国玉,
闫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
:
邹斌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张树伟,
邢富强
金川区公安分局
:
刘成业,
戴宝吉,
尚克武,
周俊国,
李新华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包京跃,
晏志文,
孙新民,
陈泽来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杨增智,
甄作虎
滨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甘肃省公安厅
新华路派出所
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
幸福路派出所
:
杨彦军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30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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