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春
简介:
刘宝春(Liu,Baochun),
男 ,
40岁左右 ,
蛟河市法轮功学员,蛟河市海尔电脑店店主。2008年3月21日,恶警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常桂云和老苑时,怀疑刘宝春与他们有接触。因而,刘宝春遭长安街派出所恶警残酷毒打,被打的浑身是血。现刘宝春被投入看守所迫害。海尔电脑店已被非法查封。刘宝春被非法审判。 2008年7月3日,恶警们于7点10分便把张敏、常桂云、史秀珍、刘宝春、逄树文等五人绑架到蛟河法院强行审判,约11点10分以后这次迫害才结束。这期间他们五人每人被分别叫上“法庭”三次,以核实“口供”,恶党人员想强加罪名、非法判刑。 与往次不同,恶人们没有以“炼法轮功犯法”为由迫害(可能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它们自己看了也脸红),而是说你们炼法轮功我们不管,但你们做的资料有美国的新年晚会、还有法轮功在美国的活动等等,这些消息都来自美国等等。其用意非常阴毒:扣上里通外国等政治大帽子,恶意煽动利用人们的爱国情绪,企图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有警察透露:够300份真相资料就要判多少年等等。据一法院人员声称:刘宝春印数据、常桂云发资料就好比“借刀”与“杀人”的关系,谁都得重判。 据说,这是初审,二审便定下来结果,二审后给15天上诉时间。目前得知被非法判刑的7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和十月十二日,吉林省蛟河市邱宝和与常桂云、刘宝春、逄树文、李振华、史秀珍、张敏、刘江等8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在遭受中共公安、国安等土匪流氓们半年多的剥夺自由肆意关押迫害之后,又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分别被投入四平公主岭监狱和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等地长期监禁拘押、残酷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毒打/殴打;
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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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安派出所所长 聂来臣 7227097 7239666 1370444444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蛟河市法院
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23日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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