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潮州市公安局“六一零”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潮州市“六一零”的罪行记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直接责任人:庄股,潮州市湘桥区的公安。指导员梁某,金山派出所的、郑伟鹏,金山派出所恶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潮汕地区610洗脑班 潮州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27日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