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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兴根

简介:
尤兴根
(You,Xinggen), 男 , 59岁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渚镇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尤兴根被吴中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方强劳教所被严重迫害,恶警用三根电警棍对尤兴根施暴半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尤兴根只因为一句话就被季华为首的六个警察用三根电警棍折磨五个多小时,从早晨七点到中午十二点多。电用完了充电后继续电,尤兴根身体受到极大伤害。回家后又遭当地邪党人员不断骚扰。

后来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份,尤兴根就他被折磨的事情写信到省委和省劳教局,结果劳教局就派了一位姓陈的科长下来调查,调查中找到法轮功学员陈汉昌、王长华、陆八根等人,陈科长竟然让主使凶手季华在调查中做旁听,季华在陈科长不在的时候还威胁、恐吓这些被调查的学员。这个省劳教局来调查的科长在被调查的法轮功学员就花建国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被电一事要求调查时,竟然表示非常无所谓、很正常。后来姓季的警察就担任专门成立作为洗脑基地二大队的教导员。

恶警从早上七点多用四根电棍轮番充电,电击苏州大法弟子尤兴根,连续迫害四个多小时,后来此事在明慧曝光后,江苏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曹克明派秘书来调查此事,而就在来调查的前一天晚上被集中看电视时,南通大法弟子花建国,因低头没看电视,被恶警于海永当场殴打,后又带进办公室电击,此事学员向秘书作了反映。

二零零一年又被吴中区公安局绑架,被吴中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里受尽折磨。出来后又遭家庭的变故,身体虚弱的尤兴根生活无着,艰辛的度日,于二零零五年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非法关押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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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强劳教所
大丰方强劳教所大丰方强劳教所 515-345-2100 <br>总机515-822-6600转 <br>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br>0515-3453547<br>0515-3453534<br>0515-3453524<br>0515-3452901<br>0515-3452021<br>0515-3452129<br>0515-345-2100<br>总机 0515-822-6600转<br>张连生 0515-3961596(小灵通)江苏方强劳教所员警,指导员;<br>电话:0515-3452040 或 3453410<br>魏×云  教导员 37岁<br>王×飞  书记  40多岁<br>魏红惠  中队长 30多岁<br>潘玉华  队长  50多岁<br>吴晋军  中队长 40多岁<br>陈金祥  队长  30多岁<p> : 季华
吴中区法院(吴中区法院办案法官姓杨,女,电话0086-512-65687556)<br>吴中区法院<br>苏州市吴中开发区石湖东路102号<br>215128 Suzhou,Jiangsu, P. R. China<br>电话:总机:0086-512-65137677<br>分机:<br>立案庭 3108<br>民1庭 2505<br>民2庭 2503<br>行政庭 2405<br>刑庭 2308(2305)<br>执行局 3201<br>法警队 2301<br>办公室 2601<br>侦查处 2604<br>审监庭 2605<br>政治处 2704<br>研究室 2703<br>驾驶班 3103<br>吴中区检察院<br>苏州市吴中区月滨街117号<br>电话:0086-512-65256736
江苏省司法厅 : 曹克明
吴中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16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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