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赤城县县社、万合隆商场、供销商厦、城关供销社、盐业公司、土产公司、生产资料七个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组成的20多人给单位职工韩桂珍、李淑平、关杰、李秀梅、艾志香五名大法学员强制办洗脑班,单位拿出2万元(每人40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赤城县邪党徒七月份绑架暴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08年8月15日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