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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英楠

简介:
于英楠
(Yu,Yingnan), 男 , 33岁 , 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汉族,居住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友好街东团结居244号。

1999年7月下旬进京上访被非法遣返后又被非法拘留。同年12月再次进京上访又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此期间家中父母双亲屡遭骚扰,母亲时常被派出所和居委会威胁、训斥、恐吓,父亲被非法停发劳保金。

于英楠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二次,均关押于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第一次为:2000年6月24日--2001年10月23日;第二次为:2002年6月16日--2005年。在劳教期间,只因于英楠声明转化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遭受残酷的迫害。

2000年6月23日,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西五干一派出所公然非法撬门入宅,抢走大法师父法像。晚8点左右,于英楠被恶警谭国权、王树和(毛屯派出所)非法带到毛屯派出所,恶警王小刚强迫写“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被他断然拒绝,之后被非法拘押了一夜。

6月14日,他又被非法劳动教养,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三楼被非法搜身时,因发现有手抄经文,被毒打并逼迫跪了半天。7月25日,教养院成立“专管大队”后,恶警唆使的劳教犯人曹帅(龙港区人)、高爱国(市内)经常逼迫写“思想汇报”及“悔过书”之类的东西,不写就毒打。还经常体罚,用木板打,用针扎手指头,烟头烫,把牙刷把儿插在指缝里转等。

2000年9月19日,于英楠因绝食抗议迫害,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服务楼二楼被恶警电击、毒打。

2000年11月29日下午一点,于英楠因写“声明”被强行带到服务楼二楼一个屋子里,在场的恶警有姚闯(副院长,坐阵指挥暴力),王胜利,张福胜,佟利勇,张国柱,李剑,韩XX,刘国华,刘海厚等,还有不知名的,一进屋就拳打脚踢,按在地上,张福胜抽去裤带,扒去鞋袜、上衣解开裤子纽扣,一群恶警手拿电棍电击于英楠的头部,脸,鼻子,嘴唇,脖颈,腋窝,胸,背,腹,小便,手心,脚心。

期间,王胜利用鞋底打两颊,毒打了多少下都数不过来了,于英楠的脸当时肿起老高,紧接着恶警们继续电击,恶警刘国华就坐在椅子上看其它恶警残害大法学员。暴徒们(其中有张福胜)用电棍电击于英楠的阴部两次,其中一次时间长达二、三十分钟,造成小便疼痛。佟利勇用电棍电击于英楠的头部,一边电一边逼问:“还炼不炼?”暴徒们还还用凉水浇湿于英楠的全身衣服,之后王胜利,张福胜,佟利勇,李剑,韩XX等恶警们扑了上去,六、七根电棍电遍于英楠全身所有部位,当时他的颈部,面部起了多个大水泡,水泡被电破后直往下淌黄水,手上的手铐被电成高温,烫得地上的水“吱吱”直冒热气……

晚8点左右,其它恶警去吃饭,刘国华和刘海厚将于英楠带到另一个屋子里继续迫害,刘海厚用火机烧于英楠的胡须,狂妄地说:“看你法轮功利害,还是这个利害。”晚饭后,暴徒们继续用电棍电。恶警张福胜对李剑说:“咱先拿他炼炼。”副院长姚闯恐吓、威逼说:“于英楠,你今天‘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就是‘转化’了还得给你加期一年。”恶警王胜利用正在充电的电棍捅于英楠的颈部,脸……,几分钟后,这根电棍坏了,直到夜间11点左右,才停止了这场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残酷迫害。之后,于英楠被弄到一楼东侧教室那个空屋与另外六名学员(他们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残酷迫害,其中以梁国满受伤程度最为严重)一个连着一个的铐在一起,由执班干警陈久义、刁自强、丁文学看管。

2001年3月21日,于英楠因拒绝穿统一服装,被恶警们强行把院服套在身上,并弄到严管队严管七十多天,每天早六点至晚九点,强迫坐在窄凳上,由劳教犯人看管,不让动弹。后来于英楠又被强迫干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并且非法加期四个月,2001年10月被释放。由于恶警的不断骚扰,于英楠在回家不长时间就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6月,于英楠在与同修发真相时被连山派出所恶警绑架,再次被非法劳教于葫芦岛市教养院(三年),至今(2003/4/10)仍在关押之中。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电刑性侵害(包括男性)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威胁/恐吓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逼迫放弃信仰体罚针扎烧烫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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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葫芦岛市教养院(葫芦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 曹帅刘国华王胜利张福胜庞国栋高爱国郭爱民李剑丁文学刁志强陈久义韩学斌赵磊姚闯佟力永刘海厚
毛屯派出所地址:毛屯派出所<br>毛屯派出所电话:0429-4401660<br> : 王小刚谭国权王树和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5日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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