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庆
简介:
陈同庆(Chen,Tongqing),
男 ,
73岁 ,
兴隆县大法弟子。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当时七十二岁的刘秀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团利用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兴隆县政保科警察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抓人、打人、拘留、劳教、判刑、抄家、罚款,一片红色恐 怖。当时的政保科大队长朱俊春勒索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大肆勒索钱财,少则五千元、多则六万。刘秀春老伴陈同庆上北京证实大法被殴打,后被送回兴隆,在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朱俊春向他儿子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二年,因为当时刘秀春的大儿子和女儿都已成家,小儿子在湖南上大学。为了躲避当地政保科的迫害,她和老伴陈同庆决定舍家出走。他们把在兴隆一中宿舍区的房子卖掉,带着两万元房款来到天津蓟县租房住下。一次,当地法轮功学员说:蓟县马申桥派出所抓了二十位法轮功学员。十九人被罚,一人两千;有一人没罚,是因为这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了。我们意识到当地迫害也很严重。 一次去集市遇到一位亲戚,他告诉刘秀春蓟县当地警察正打听她俩的住处。刘秀春俩赶快回到租住的地方, 把制作真相的设备耗材转移,然后离开。过了十天,刘秀春俩回到租住的地方。一进院子,就上来一个警察打了刘秀春一记耳光,怒吼:怎么走这么长时间?这时一群警察围上来,一个孙姓的大队长(戴眼镜)抢走老伴手中的皮包。老伴陈同庆高声说:里面有二千三百元钱,那是我儿子大三一年的生活费,你们不能没收呀?可是这帮恶警根本不理睬,当场就把这二千三百元钱每人二百元分了。 房东告诉他们,他们在这蹲坑已有几天了,把她家的一盆鸡蛋煮成茶叶蛋吃了,还把他们在山上采的蘑菇也拿走了。 刘秀春俩被押到蓟县分局政保科审了两天两夜,老伴陈同庆没吃、没喝戴着手铐站了两天两夜。刘秀春在另一个房间坐在地上两天两夜。 随后,他们被关押在蓟县看守所长达十个月的时间。在看守所里面,早晚只给两个窝头,一碗清水咸汤。窝头不搪时候,过一会就饿。中午老伴陈同庆找警察要吃的,警察也不给。 陈同庆被判刑八年,关押在天津港北监狱,那里非常邪恶,对法轮功学员施行酷刑。多数都被迫违心的“转化”了,陈同庆也经历了各种迫害。例如在三九严寒,狱警把他关 进一间冰冷的房间,脱光棉衣棉裤,把前后窗户敞开,寒风刺骨,再往他身上泼凉水,一天天的冻他。在狱警的指使下,有时包夹用脚后跟猛剁他的脚趾头,有时剁 出血。 陈同庆不畏强暴、正念正行,随时都正法,大会小会他都站出来证实大法,揭露邪恶。在师父的加持下,老伴两年闯出黑窝。 出来之后,陈同庆回到兴隆县。房子已卖掉,大儿子在精神病院,退休金被扣,身无分文。到了冬天,地下室非常寒冷,饥寒交迫,老伴又辗转来到蓟县,找到昔日的法轮功学员,又开始做三件事。当时蓟县资料点少。这个资料点很大,几乎蓟县全部的资料都从这里取。过了一段时间被警方查获,所有的耗材、机器被抄走,损失很大。陈同庆又一次被绑架。恶警们日夜审讯他,无论恶警怎么问,他只回答:不告诉你。恶警威胁他:这次必须配合,问啥说啥,不然上次判八年,这次判十八年。老伴不动心,心想:一切由师父说了算。在师父的保护下,在二十天后,陈同庆又正念闯出黑窝。 二零零五年,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玉海上任不久,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公安处、承德公安处,在兴隆县非法抓捕了12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抢抄价值约两万元的财物),其中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陈同庆判8年、张景利5年、白中丽3年),5名被劳教(韩秀东、相志伟、王淑芹、霍凤才、庞景珍)。 二零零六年,腊月二十二夜里十二点非法查抄刘秀春的家,从刘秀春们居住的地方抢劫一车打印耗材(价值五万元)。丈夫陈同庆被绑架到兴隆县公安局,后被兴隆县看守所非法拘押二十天后,出现了高血压(200以上)后,以保外就医放回了他。刘秀春女儿也被绑架劫持了二十四小时,受了惊吓。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退休教师:我在自己的国家居无定所、有冤难伸
曝光河北省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张玉海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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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海,
朱俊春
天津滨海监狱(原名“天津港北监狱”)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9日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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