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芹
简介:
王淑芹(Wang,Shuqin),
女 ,
年龄未知 ,
兴隆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玉海上任不久,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公安处、承德公安处,在兴隆县非法抓捕了十二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抢抄价值约两万元的财物),其中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陈同庆判八年、张景利五年、白中丽三年),五名被劳教(韩秀东、相志伟、王淑芹、霍凤才、庞景珍)。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张玉海又策划并参与了非法抓捕,在兴隆安装电视接收器的承德大法弟子(陈晓东、韩立萍),和兴隆大法弟子王淑芹,非法扣押了汽车和电视接收器材等,约几万元的个人财物。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韩丽平、陈晓东(男)和兴隆县大法弟子王淑芹被兴隆县国保大队队长陆少华和教导员张玉海带领恶警绑架。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时,被非法开庭。所谓“审判长”是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琦(女,40岁左右),审判员是法官周秋杰和李兴才,公诉人是该县检察院检察员韩万丽(女)和栾华强,书记员是王慧(女)。 张亚琦却无视律师及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公然违背法律、昧着良心判韩立萍4年、陈晓东3年、王淑芹4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兴隆县看守所。副院长(主管刑事庭)郭晓东、刑事庭庭长温福宝难辞其咎。 所谓“主审”是张亚琪。在法庭上,当法警将他们三人带上法庭时,看到陈晓东竟穿着凉拖鞋,寒冷的北方已是零下了,而当时又是停电,法警们却将手围着蜡烛取暖,还索索发抖。然而,陈晓东却连鞋都没让穿。他们每个人都非常消瘦,当韩丽平的丈夫看到韩丽平时,非常激动,他们已经十个月没见面了;陈晓东的妻子及其母亲也来了,见过亲人遭受迫害,真是忧虑焦急。 李律师为韩丽萍做了无罪辩护,韩丽萍、陈晓东和王淑芹阐明自己无罪,而且陈晓东和律师都当庭揭露了一份该县国保伪造的所谓审讯记录。然而在整个过程中,兴隆县法院主审官张亚琪心不在焉的听李律师为韩丽平所做无罪辩护,并中间出去两次,回来竟问律师:你还有多长时间念完。当张亚琪质问陈晓东他们安大锅是收法轮功节目时,李律师马上响应告诉他们:新唐人电视台是面向全世界的综合节目……是一个受亚洲人喜欢的电视台。张亚琪又质问三位大法弟子:你曾经被劳教过;你是不是被拘留过;只能回答“是”或“不是”。这就是张亚琪的审问,多一个字都不能说。一个法官竟如此走过场。过后将他们三人送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副院长(主管刑事庭)郭晓东、刑事庭庭长温福宝难辞其咎。 当韩丽平的女儿急切盼望妈妈早日回家而打电话向张亚琪询问时,张亚琪却说:没日子,一个半月出结果(曾答复过说十一月二十日有结果),也许更长。对于无罪的大法弟子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长达一年了。律师跟家属们说:如果将韩丽平她们无罪释放,那他们这些执法者就得赔偿被非法关押近一年时间内的一切损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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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河北省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张玉海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县公安局
:
张玉海,
陆少华
兴隆县看守所
兴隆县法院
:
郭晓东,
张亚琪,
温福宝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4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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