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珍
简介:
刘元珍(Liu,Yuanzhe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南省南阳市法轮功学员,南阳卫校退休女教师。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上午,刘元珍在家中被其单位恶人伙同610人员绑架。刘元珍、杜思安、田玉玺、刘耀德医生与岳兰香夫妇等大法弟子,现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世家快捷酒店”大院内二号楼二楼内强制洗脑。 迫害责任人:南阳市副市长兼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南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明、南阳市政法委法制室主任杨峰。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至三十一日,河南省南阳市市区及十几个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次非法行动是由南阳市委、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等参与。巴新民(男)、张喜彬(男)、王铁壮夫妇(妻子已回家),被非法关押在南阳看守所;刘元珍(女)、小双(女);社旗县胡秀莲(女)、王伟、他姐姐、另外一位年轻大法弟子,被戴手铐和脚镣。 此次迫害中,陆续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赵培元、王伟、刘天玉、孙同仁、来桂敏、杨丰东、潘东兴、王小碧、梁兆芳、温建华、谭波、李洁荣、李晓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连风、王静瑞等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陈涛、葛凤芝、方宝军、刘元真、秦志伟、宋恒林、刘会霞,刁改春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 这些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左右被构陷到南阳宛城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所谓的“辩护律师”都是被指派的。公诉人王峰(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6点多,公诉人拟判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达十年至十四年,大多在五年以上。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赵培元被非法判决13年,罚金5万。王伟9年罚金4万,潘东兴8年罚3万,孙同仁7年罚4万,来桂敏7年8个月罚3万,王小碧7年罚3万,梁兆芳4年6个月罚3万,温建华4年罚2万,谭波4年罚2万,李洁荣3年罚2万,陈涛3年罚2万,董聚安2年罚1万,李晓玲2年罚2万,王英林1年10个月罚1万,王勤1年3个月罚1万,王静瑞(王伟姊妹)1年3月罚1万,王连凤1年3月罚1万,杨丰东判3缓5罚2万,葛凤芝判3缓4罚2万,王志清判3缓4罚2万,方宝军判3缓3罚2万,刘元真判2缓2罚5千,宋恒林(王连凤夫)判1缓1年6个月,罚5千,秦志伟判10个月缓1年,罚3千,刘会霞判7个月缓1年,罚3千,刁改春判7个月缓1年,罚3千。 宛城区法院 审判长:赵森,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9-20年河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河南南阳宛城27位法轮功学员上诉 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河南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二至九年
河南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4319p.html#19107233755
8月末河南南阳市30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
南阳市巴新民等大法弟子遭迫害
河南南阳绑架六位大法弟子的责任人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阳市市长霍好胜15137716166
南阳市委书记张文深15737709599
南阳市政法委书记张明体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阳市政府
:
刘明,
杨峰,
王建民
南阳市看守所
南阳市委政法委
南阳市中级法院
南阳市610
南阳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1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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