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江西省南昌市二十三名大法弟子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枉法重判。大法弟子朱士岚被判三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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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湖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