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霞
踢<br>恶警(郑军、林忠、全利民等)将法轮功学员踹倒在地,穿着皮鞋猛踢,有的女学员被踢的满脸是血,有的内脏都被踢坏了,肋骨疼痛多日,有的男学员被拳打脚踢致昏死过去,送医院抢救回来后继续被毒打。
酷刑(十二)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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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徐桂霞(Xu,Guixia),
女 ,
66岁 ,
吉林省珲春市大法弟子,吉林省珲春市退休工人。1997年修炼大法,身心受益很多。家往吉林省珲春市三栋房。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到长春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珲春警察带回当地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当地光明派出所伙同公安局人员,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进入她的家,抢走大法书等,强行把她带走,关押到拘留所。 几天后,国保大队来人提审她,给她戴上手铐推上车,上了警车,他们又给她套上黑头套,下车,把她带到屋里一顿暴打,打得她鼻青脸肿,整个头部被打得呈紫黑色不一会儿就肿起来了,折磨了她一天。他们去吃饭,也不给她摘头套,一天没让她吃饭。晚上,给她送回拘留所,十五天后,她被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结果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给她非法安个「所外执行」,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珲春市刑警大队闯入她家,没出任何证件,抢走大法书、平安符、光盘、笔记本等共计五十六件。非法抓她到国保大队。他们给她坐上铁椅子,在铁椅子上坐了三天三夜,又给她送回拘留所,身体迫害的极度虚弱,血压升高,一天中午,突然晕倒了,他们怕担责任,用120急救车送她去医院抢救,她的身体被迫害的很严重,他们推卸责任,才「保外」,让家人把她接回家。 二零一一年九月份的一天,六一零到她家,抓她到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他们让她放弃信仰、放弃法轮功,写转化书,她坚决不配合。因为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他们软硬兼施,让她放弃修炼 她没有配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她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去农村发资料救人,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珲春英安派出所警察绑架,给她们抓到该派出所非法搜身,没收的东西有:两辆自行车、她俩的小包、一部话机、那位法轮功学员戴的手表、还有包里的大法真相资料(剩了两份)、还有钱等。 珲春市国保大队来人了,两个头儿,一个姓蔡一个姓李,他们让人把她们分开审问,说小册子是犯法的证据。她和他们讲真相,说不犯法,她让警察把小册子《罪恶与审判》好好地看看,他们大概看了看,就放下了,然后草草了事,晚上把她们送到拘留所。到拘留所又搜身,让她把内裤也退下来,以此来羞辱她,不让穿自己的外衣,只穿内衣,给找了几件不是瘦就是小,根本穿不了,只能搭在肩上。 因为迫害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就这样国保还想继续迫害她们,结果体检诊断她的血压、心脏问题很大,他们怕担责任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以「取保候审」,让家人把她接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徐桂霞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手铐/脚镣;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老虎凳;
非法劳教;
坐/锁在铁椅子上;
洗脑/送洗脑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人身侮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1年吉林延边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二零一一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珲春市六旬妇女遭三天老虎凳酷刑
吉林珲春市徐桂霞被绑架毒打的经过
相关单位及个人:
珲春市 “六一零”成员:
办公室电话:0433-7507576、0433-7507578
金永权 手机13843316361、办0433-7507576-0433-7555332、传真0433-7507576
李永哲、安春玉
珲春公安局:
局长 男 李详原 13904471593
副局长 张吉祥 7537718 13904439986
副局长 冯某 15604409999
副局长 吴某 13664419010
情报中心 7562646
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万顺,男,四十八岁左右,13904470033 0433-7556333
中队长刘洪,男,五十三岁,13904470038、宅0433-7512839;
副队长赵文哲,朝族,四十五岁左右,13704430085、宅0433-7510085
警察:
李强,男,二十八岁左右,朝鲜族。13596515993
崔艺兰,女,二十六岁左右,朝鲜族,
蔡贤哲,负责照相取证。0433-7526600 13904471900
金风林,副队长,宅0433-7513543 13943386419
崔美花,宅0433-7511656、13904479966
金忠国,宅0433-7527304、13904471699
杨保华,宅0433-7591950、13904466167
姜京勋,宅0433-7522886、13843316555
秦清良,宅0433-7519856、13904471891
姜 彬,宅0433-7501441、0433-7682943
拘留所
办公室 0433-7513215
金敏哲 宅0433-7510077、13944350188
李星镐 宅0433-7500187、13304471216
张进臣 宅0433-7510657、13944351453
陈永杰 宅0433-7523067、13331515565
全永根 宅0433-7528532、13314388455
崔金冕 宅0433-7528532、139044738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
珲春市看守所
珲春市光明街派出所
珲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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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红
珲春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0日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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